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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售手機門號獲千元 遭判全額賠詐騙案被害人4千萬 2026/4/17 10:33(4/17 10:58 更新) 圖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7日電)台中市林姓男子將手機門號出售獲利新台幣1000元,結 果門號成為詐騙集團作案工具,致1名女子被騙433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判林男需全額賠 償,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發現,林男於前年2月將自己申辦的手機門號賣給不明人士獲利千元,結果 門號遭詐騙集團使用,向被害女子謊稱帳戶涉洗錢需配合調查等理由,要求監管被害人財 產,致被害人掉入假檢警詐騙陷阱,陸續匯出多筆款項,累計匯出4330萬元才驚覺被騙。 林男出售手機門號外,檢警表示,前年底還在臉書刊登販售假廣告,誘使買家匯款6860元 後即封鎖對方。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林男為蠅頭小利出售手機門號,助長詐騙行為外,又涉及網路詐欺, 雖坦承犯行與被騙買家和解及賠償,但對於因其出售門號遭詐騙4330萬元的被害人迄今未 賠償,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及網路詐欺罪,分別判處6月及7月徒刑。 由於被害女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認為林男提供門號促成詐騙得逞,要求全額賠償損 失,案經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林男明知手機門號交付他人可能被用於詐欺,仍然為之 ,與詐團形成分工合作關係,屬共同侵權行為人,且未到庭,也未答辯,視同自認,因此 判賠4330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50417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4170046.aspx 手機門號屬於私人物品 千萬別亂販賣 否則被詐騙集團使用 害人又害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85.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76395080.A.6CC.html
eupa1973 : 門號本來就是別亂賣04/17 11:36
WOGEchidna : 達爾文演化論還在生效04/17 11:37
mnxzq : 抓不到頭抓小的 反正有交代就好 04/17 11:40
大的在中國東南亞邊界 FBI、CIA也抓不到
MBAR : 不然樓上的意思是小的放過沒關係嗎 04/17 11:56
GTR34 : 小的抓 大的抓不到?04/17 11:58
WOGEchidna : 誰和你說的抓小的和抓大的速度得一樣04/17 12:05
penny31029 : 小的不就抓到了? 現在是把全部的責任都判給賣門號 04/17 12:07
penny31029 : 的人,後面就不用再抓的意思嗎? 04/17 12:07
cutetititi : 大的抓到都交保啊 04/17 12:10
antiall : 判賠4330萬,這麼猛喔04/17 12:12
w113353 : 判超爛…對被害人來說完全沒用處…04/17 12:14
misu2718 : 又輕輕放下了,晚上局長請吃飯04/17 12:16
※ 編輯: charles0939 (111.242.27.81 臺灣), 04/17/2026 12:22:17
Jintsu : 門號沒多少錢也要賣的不會有錢賠 以後也不大可能好 04/17 12:22
Jintsu : 好做有薪轉的工作 04/17 12:22
kawaiio : 廢到一千塊都得賣門號,判十萬跟判四千萬結果一樣啦 04/17 12:25
kawaiio : ,攤手爛命一條 04/17 12:25
ohya111326 : 身分證 護照該不會也賣掉了吧 = = 04/17 12:36
ludashi : 賣門號不是要過戶?過完戶為何還算前手的責任? 04/17 12:41
ludashi : 另外這女子輕鬆就能被騙4330萬?台灣真的是滿滿的 04/17 12:42
ludashi : 有錢人 04/17 12:42
aalittle : 想也知道就不是走正常的過戶程序 04/17 12:45
kobe0819 : 當然不是正規過戶 就是直接給別人用啦 04/17 12:46
pleasepo : 幹嘛過戶,過戶就沒辦法當人頭詐騙了啊! 04/17 13:02
jyunwei : 問過戶偏天真,要小心 04/17 13:05
kenryu : 那不是借不是賣吧 還以為賣出門號還要被拖累 04/17 13:22
wmdlifecoba : 法盲好慘 04/17 13:50
WLR : 這種就像有人去求職,錄取後公司說需要你個人銀行帳 04/17 13:52
WLR : 戶來幫公司收錢週轉,鐵定出事 04/17 13:53
KudanAkito : 這就抓不到集團隨便找一個被告把賠償掛上去而已 04/17 14:06
whyyeswhynot: https://i.imgur.com/lh54s3I.jpeg 04/17 14:07
SHENG2014 : 全額?這女的不就心虛才被詐騙難道就完全沒責 04/17 14:16
simon978 : 蠢人真多 04/17 14:21
ludashi : 害我想說以前賣過好幾次門號,怎他賣這就出事 04/17 14:26
justicebb : 有4000多萬現金能被騙 04/17 14:30
fishfi : 抓蝦米,可憐 04/17 14:37
seachild : 棒,前因後果中間省略 04/17 14:38
Porops : 借門號視同詐騙很正常啊,抓不到上面難道下面就不 04/17 14:39
Porops : 用負責喔,還不都是協助詐騙 04/17 14:39
bigbigfrog : 1000元門號費都要賺的判賠四千多萬? 認真點打詐行 04/17 15:01
bigbigfrog : 不行 04/17 15:01
kai1989 : 隨便抓一個交差而已,早就看膩了 04/17 15:10
direct : 馬的,以後賣菜刀給殺人犯的,要賠全部嗎 04/17 15:10
hollen9 : 不法之平等非平等 "為什麼只抓我" 04/17 15:40
hollen9 : 菜刀本來就是可以販售的商品 實名門號不可 亂比喻 04/17 15:42
hollen9 : 沒過戶掛的就是你的名字 當然要負責 04/1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