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1717: 自己開分身互傳才是零風險 01/24 12:05
推 sgracee: 自己開分身?也要有第二支手機門號才能開分身吧? 01/24 12:07
→ sgracee: 而且也要實名認證! 01/24 12:07
→ Sheng98: 要開分身還要有其他有通過身份認證的帳戶 .. 01/24 12:08
推 popo3809490: 請家人朋友申請就好了,反正過年都會聚聚 01/24 12:08
→ Sheng98: 一樓的說法應該要改成和現實生活中的親朋好友互轉才是 01/24 12:08
→ Sheng98: 零風險, 而且現場就能知道有無發紅包, 只有人數部份不好 01/24 12:09
→ Sheng98: 湊而已, 且還要他們都有實名認證 01/24 12:09
→ chris0123: 這個要自己負責吧,沒人逼你參加。要貪就有風險,投資 01/24 12:43
→ chris0123: 股票不也一樣。 01/24 12:43
推 comato: 光一個實名認證就很難說服家人朋友了=”= 只能希望大家是 01/24 13:14
→ comato: 好人。 01/24 13:14
推 r51303: 麻 互相私LINE訊息確認 交換真名+手機驗證 就算合約成立了 01/24 13:56
→ r51303: 後續對方敢封鎖直接上警局 請對方到案說明y 01/24 13:57
→ r51303: 依法傳簡訊告知後不理從不當得利變成侵占 刑事受理後 01/24 13:57
→ r51303: 對方通常就會還錢惹 因為真的告成會留案底 01/24 13:57
→ r51303: 不過要搞這麼麻煩就會很多人不想要惹XDDDD 01/24 13:58
推 sgracee: 重點是本來就沒在用街口,要說服已經很難;已有街口,但 01/24 14:02
→ sgracee: 要說服實名,也很困難;已實名,要再多裝多申請 Jello, 01/24 14:03
→ sgracee: 更加困難!(很多人是真的不喜歡手機裡裝那麼多 app) 01/24 14:04
噓 tinyfish: 螯晻晻ㄜㄣㄟ 01/24 14:04
推 Allen145615: 合約成立 問題是你不會為了50$走法律程序XD 01/24 14:35
推 andyll2: 你講樓上那些嚇對方 對方原本不回包的也吐50還你 01/2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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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Jdavid (220.129.156.253 臺灣), 01/25/2020 17: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