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obile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X3Z9Hwt 2068 S 1 8/07 ZnOnZ □ [檢舉] 多篇 經查證檢舉內容與下文雷同 #1X2e0I_p (MobilePicket) 2066 s 1 8/04 ask4what □ [檢舉] 多篇 雷同檢舉內文如下 → kai08130623 : 這個板不管反串的,即便引起不少人反感甚至影響其 08/02 11:30 → kai08130623 : 他使用者對品牌的觀點 08/02 11:30 → kai08130623 : 你們點出陳X數學的反而還有機率被板主用針對ID處理 08/02 11:32 據本板 第七條 板務通則&鬧板定義  ̄ ̄ ̄ ̄ ̄ ̄ ̄ ̄ ̄ ̄ ̄ ̄ ̄ 4. 檢舉文經板主S結案後,於無新為規事證情形下重複檢舉,初犯違者水桶半年 累犯水桶兩年+退文。 判處 7-4 半年 至於在檢舉文偷渡謾罵內容 『該版友已經長期不對文章討論之事項做討論,針對人而沒有內涵的叫囂簡直喪心 病狂,所有推文僅對人不對事的態度,請板主審示謝謝。』 因檢舉板現行板規3-2係針對兩造雙方的吵架行為進行規範,恐無法全權適用於此。 但根據9-3規定:板規不足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故此部分本次處以警告一次,未來請檢舉人針對事證說明,減少形容詞使用。 同時本板亦將針對檢舉內文用詞部分進行板規增補, 未完成修改前,將先依本判例處理,考量用詞之合適性處以警告,或是先以板規3-2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2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629357812.A.5B9.html ※ 編輯: sbc857391 (42.73.228.180 臺灣), 08/19/2021 15: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