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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第七條 板務通則&鬧板定義 7.單月檢舉文遭駁回(未達標準)達4次(含)以上,視為濫用檢舉,違者水桶180天。 多篇檢舉文內含判定為未達標準之檢舉,亦計入遭駁回次數。 違規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2252 s 1 6/24 SAKUHIRO □ [檢舉] #1YjHyQoW (MobileComm) 推文 2255 s 1 6/25 SAKUHIRO □ [檢舉] #1YjHyQoW 多位 (MobileComm) 推文 違規事由 單月檢舉遭駁回達4次 裁決 水桶180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83.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656158343.A.3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