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agia: 真的蠻好奇一家公司怎麼可以把名聲做的這麼差阿 08/26 14:24
噓 wayne1029: 窩據惡劣 08/26 14:34
噓 ahadears: 無下限,好萵苣不去嗎? 08/26 14:59
噓 jakechen1027: 真的沒有下限耶 08/26 15:00
噓 Martin0414: 吃相真難看 萵苣的水準不意外 08/26 15:04
噓 CodyRhodes: 垃圾手法 爛蔬菜 08/26 15:31
噓 K1ayThompson: 離家近啊~還是一堆人貢獻買單 08/26 15:51
→ Cyclo: 拜託不要再去這家了 把臺灣業界搞臭的元兇之一 08/26 16:31
噓 manson666: 沒有極限~~~~~~ 08/26 16:48
推 lpgaga5566: 重點是被他侵害的公司有得爽啦,這下可以打懲罰性損害 08/26 17:50
→ iamin1q84: 如果我家同距離有其他 我也不想去 08/26 17:51
→ lpgaga5566: 害賠償囉~或是能算出不法利得更好請求 08/26 17:51
→ jaannddyy: 依公平交易法開罰企業30萬只是警告意義 沒什麼罰到.. 08/26 19:55
→ jaannddyy: 懲罰性賠償目前只適用消保法吧,消費者對企業經營者 08/26 19:56
推 vaiking0120: 沒辦法 我加州時代的終身會員 08/27 00:25
推 GGininDerYo: 這個判例蠻有趣的,我個人覺得無妨 08/27 10:04
推 lpgaga5566: 懲罰性賠償專利消保著作權公平法 08/27 16:24
→ lpgaga5566: 營業秘密法都有喔 08/27 16:25
噓 Dukezxh: 萵苣真是黑心企業的代表 08/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