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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aprince (YA王子)》之銘言: : 各位好 : 去年9月23號在台南深呼吸買了其他人的一年期的轉讓資格 : 當下沒有前任何簽約,只有寫一張 電腦修正憑據 : 現在因為覺得效果不好,已經決定改私人教練課 : 剛剛去提出退費申請,卻跟我說轉讓後無法退費 : 我看了我最一開始加入會員的契約 : 上面也沒有寫任何轉讓後無法退費的條文 : 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 : 剛剛沒有搜尋到任何有關的資料 : 如果沒有,我等等就立馬投訴消基會 : 謝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發文賺P幣,科科 受讓者承接前人與業者的權利義務關係 同樣的也受到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這方面已跟消保會做過確認 依「健身中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七條規定 七、(契約終止及其效果)   消費者得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   消費者依前項約定終止契約時,業者應就消費者已繳全部費用依下列   方式之一退還其餘額:... 你有退費的權力,業者也有退費的義務 這跟你的契約怎麼寫沒有關係 不過呢,這退費的計算方法可能就比較複雜了 要計算的話,理應從前人繳費的金額算起 至於行政命令規定的兩種計算方法針對時間長短各有利弊,我之前有寫過一篇計算 如果業者於契約中並未記明要選取哪一種方法,就會採用對消費者有利的方法 p.s 不要搞混行政機關與基金會的區別,都成年人了阿 消保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消基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行政機關是有公權力,制定法律,依法設置消保官的單位 有問題,當然是問行政機關為準阿 法律有疑義,當然是函請消保會做函釋阿 有簡單糾紛問題,當然是問消保會科員阿 跟消基會講,到底要銃沙我不懂,一個基金會,業者甩都不甩你 p.s2 我翻過親戚的高中公民課本了 明明就寫得很清楚 再說社會科不重要阿 再拿來睡覺寫數學考卷阿 出了社會連這種小問題都解決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59.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cleBeach/M.1462940906.A.0BE.html ※ 編輯: jaannddyy (220.134.59.46), 05/11/2016 12:32:02
evaprince: 謝謝你,以後我會注意不要打錯單位的 05/1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