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fflect: 你是老闆嗎,哪一家店的?叫原po去你家吧09/16 19:08
→ afflect: 否則,你哪位呀?09/16 19:08
→ Spartan117: 如果我空檔他搬走做別的 等到他空檔他搬回來換我做09/16 19:25
→ Spartan117: 又有何不可?所謂的合理使用範圍是大家平等 互不妨礙09/16 19:25
→ Spartan117: 你講的例子已經妨礙到其他使用者 不能說是合理範圍09/16 19:26
→ Spartan117: 你自己也該好好想想09/16 19:26
原po的情況 對方已經把他毛巾直接掃掉
外加 原po的組距是一分在這種情況下
照理講都是要先溝通吧。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31:12
推 colapola: 這種會讓對方嗆聲的 肯定是語氣不好09/16 19:32
→ colapola: 不過對方都騎到他頭上了 還吞下去上來討拍 呵呵09/16 19:32
噓 foreverII: 問題是 上一篇就是不合理 你舉的例子更不合理09/16 19:36
我是有遇過我在做肩推 有人跟我分臥推的情況喔
這不少見吧 通常溝通一下都不會硬要拿 但原po那是
明明很故意吧
推 James102211: 噓的人 沒看到現場雙方態度 不用直接斷定誰對錯吧09/16 19:38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41:03
噓 foreverII: 我沒看到現場態度 但是從文字看出來就是本文有錯09/16 19:39
動人物品 恐嚇沒錯?這是禮貌?
→ foreverII: 為什麼不能直接斷定 誰對錯?09/16 19:39
→ foreverII: 還是原原PO 上來討拍還說謊? 所以不足為信? 09/16 19:40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42:19
→ foreverII: 我可沒說 後者沒錯喔 但是前者先有問題的 09/16 19:42
→ foreverII: 理性一點 告知組數、 組間時間 我想B都會理性很多 09/16 19:43
這才是重點啊 就算不分 前者頂多沒禮貌 後者
反應明顯越線了吧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44:56
→ foreverII: 要是每個人都跟A一樣 一句不行 那我每天去做100RM的09/16 19:44
→ foreverII: 做一整天 那別人不就都不用練了?09/16 19:44
→ foreverII: 扣除恐嚇之外 我不覺得後者還有什麼越線問題09/16 19:45
恐嚇 掃人毛巾。這很惡意了吧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46:28
→ foreverII: 你不講理 我就不需要跟你講太多道理 09/16 19:46
→ foreverII: 這世界上太多 不違反法規的白目事 如A09/16 19:46
→ foreverII: 你不願共用器材 掃掉你毛巾剛好而已09/16 19:47
→ foreverII: 我待的健身房就明文規定 器材需共用09/16 19:48
我是覺得雙方有問題 但後者問題比較大。
※ 編輯: pun442 (218.255.178.197), 09/16/2016 19:49:15
→ foreverII: 確實後者問題大 不過事情總有因果 因是A造成的 09/16 19:49
→ foreverII: 其實我著重的點只有在於A而已 B根本不重要 09/16 19:52
→ foreverII: B的問題 你可以尋求法律途徑 而不是在板上討論 09/16 19:52
→ foreverII: A的問題是 "不論對誰"都是一樣 不行、不共用 09/16 19:53
→ foreverII: B有點像特例 , 因為不會每個人遇到A都一定會這樣 09/16 19:55
推 dakkk: 那你空檔時就別離開位置呀 排隊到一半離開 就是要重排 09/16 19:56
→ foreverII: 我在健身房 組間休息全部都離位 等人共用 09/16 19:57
→ foreverII: 有人排進來 我會反向詢問 可以一起練嗎 09/16 19:58
噓 James102211: f大 我哪個字說不能斷定? 我是說不用這樣斷定吧 09/16 20:02
噓 foreverII: 不用這樣斷定 跟不能斷定 其實意思沒差多少了啦 不要再 09/16 20:03
→ foreverII: 在凹文字遊戲了 09/16 20:04
推 IamJeremy: 辛苦了 09/16 20:05
推 James102211: 哈哈 想緩和一下 說不在現場 不用(不必)這樣斷定 09/16 20:08
→ James102211: 我也沒說誰對誰錯 要大家冷靜 這樣也可以讓你激 09/16 20:08
→ James102211: 動成這樣 (攤手~ 你開心就好囉~ 哈哈哈哈哈 09/16 20:08
→ James102211: 要凹慢慢凹吧 激動哥 09/16 20:09
→ himthin02: A自私 B流氓 09/16 20:10
推 foreverII: 辛苦了 還要幫扣帽子"激動成這樣" 可憐 不送 09/16 20:12
推 guardian128: 這根本沒這麼嚴重吧 09/16 20:14
推 James102211: 哈哈 加油喔~ 您的理解能力令人歎為觀止 哈哈哈 09/16 20:15
→ James102211: 哈哈哈 09/16 20:15
噓 foreverII: 你的理解能力才真的是可悲 在那玩文字遊戲 09/16 20:15
→ foreverII: 假中立 實酸酸 再來幫人扣上激動哥的名號 09/16 20:16
→ foreverII: 那你不就好會理解? 假中立哥? 09/16 20:16
→ Spartan117: 原文哪裡有寫到恐嚇的?難道「你說什麼」那句算恐嚇嗎 09/16 20:21
→ Spartan117: 對方一開始不就很正常的說要一起輪流用嗎? 09/16 20:22
→ Spartan117: 別人問我剩幾組 我都是直接跟說不用等我做完 直接一起 09/16 20:23
→ Spartan117: 用就好了 重量不同啦 搬動很麻煩什麼的這些都不成理由 09/16 20:24
→ Spartan117: 大家都是付錢進健身房 人人平等 就算有一百個人要做 09/16 20:25
→ Spartan117: 該輪流就是輪流 09/16 20:25
→ FERRE: 憑原po的片面之詞不要下太果斷的結論。 09/16 20:31
推 dnswang5: 應該是先使用者要告知待使用者時間或是剩幾組,這樣比 09/16 21:40
→ jaannddyy: 恐嚇舉例:出去小心被砍,威脅侵害刑事法益 09/16 21:54
推 sammoon: 如果你臉皮夠厚就可以阿 09/16 22:13
→ anlick: 從文字上就可以看出某人很激動了 09/16 22:38
→ anlick: 對方口氣不好就可以動人東西嗎 09/16 22:43
→ foreverII: 那你還真厲害 不在現場就能看出我多激動 09/16 22:44
→ foreverII: 你口氣不好 不禮讓是你違反規定 不違法 09/16 22:44
→ foreverII: 我移動你的物品 違法了嗎? 去告我阿 蠢 09/16 22:45
推 scottie1: 請問某些人再戰什麼? 09/16 22:45
→ anlick: XD 我也不懂 覺得好好笑,不知道罵人蠢能不能告? 09/16 22:47
→ foreverII: 可以喔 那是你的權益 不要浪費了 09/16 22:47
推 foreverII: 事情本來就有先後、來由 口氣不好 只是其一 真正的點 09/16 22:49
→ foreverII: 是違反規定不禮讓器材 這種閱讀能力都沒有 不是蠢是啥 09/16 22:50
→ jaannddyy: 別人對你說:你好 也可以告阿 會部會成立是另一回事罷了 09/16 22:59
噓 mickey0223w: 只聽一面之詞就能說是恐嚇 莫忘督割 09/16 23:19
→ anlick: 規定不一定就很明確,有些健身房規定是不能長時間佔用, 09/16 23:34
→ anlick: 你認定的違規,不一定在每間健身房成立。 09/16 23:35
→ foreverII: 你說的沒錯 這種模糊地帶 本來就沒有實際對錯 09/16 23:35
→ foreverII: 但是你看原文就知道大家反應如何 09/16 23:36
→ foreverII: 是不是佔用自有公評 而且如同某樓推文 這種案例 09/16 23:37
→ foreverII: 找來了教練 答案一定是 需共用 (十之八九) 09/16 23:37
→ anlick: 掃掉毛巾是挑釁,情緒化不會把事情處理得完滿,原po有認錯 09/16 23:38
→ foreverII: 如果你覺得我真的很激動 來支持那位假中立哥的話 09/16 23:38
→ foreverII: 那我也可以反問 你也不在該健身房既然不知規定 怎能評 09/16 23:39
→ foreverII: 論該件事? 09/16 23:39
→ anlick: 太快下定論,跟您道歉。 09/16 23:45
→ foreverII: 我也向您道歉 09/16 23:46
推 lovewindsi: 某人假理性講一大堆...結果都在站,先說為什麼不能斷 09/17 10:25
噓 lovewindsi: 言,結果又阻止別人斷言自己態度? 09/17 10:28
→ lovewindsi: 原來恐嚇跟私自碰觸別人物品沒怎樣,沒違反「健身房」 09/17 10:29
→ lovewindsi: 規定就好,腦補出來的口氣差反而更嚴重哦 09/17 10:29
→ lovewindsi: 難道不能自己開口問組數?原來自己開口講就是好棒棒, 09/17 10:30
→ lovewindsi: 就沒想到自己先問? 09/17 10:32
→ lovewindsi: 舉什麼100Rm 滑坡謬誤,那今天一百個人過來跟妳share 09/17 10:33
→ lovewindsi: 怎辦呢? 09/17 10:33
噓 chrisnick: 對方有禮貌,我會讓給一起輪,對方沒禮貌,抱歉我做的 09/17 10:35
→ chrisnick: 是降重量組間不休息! 09/17 10:35
→ foreverII: 某LOVE 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言之無物 我阻止別人斷言態 09/17 22:50
→ foreverII: 言 根本就只是種反諷法 你到底在激動啥? 09/17 22:51
→ foreverII: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恐嚇沒錯" 也不是指沒違反規定就好 09/17 22:52
→ foreverII: 明明就是說違反規定 卻無違反法令 你的閱讀能力這樣差 09/17 22:53
→ foreverII: 亂栽贓 "恐嚇"錯誤論點 "反諷看不懂" 違反規定不違反法 09/17 22:54
→ foreverII: 條 還有100RM 只是用在原文內的條件只有"組間1分鐘" 09/17 22:55
→ foreverII: 要是每個人不願意溝通只因組間1分鐘 不會造成器材強佔 09/17 22:56
→ foreverII: 的自私情境嗎? 09/17 22:57
推 lovewindsi: 別一直自打臉...剛說不要扣激動帽子,現在扣別人,哈 09/18 17:24
→ lovewindsi: 別一直說文字遊戲,然後又用反諷法解釋,那你就看不出 09/18 17:24
→ lovewindsi: 來別人反諷? 違反規定不行,違反法令沒差!?你知道 09/18 17:25
→ lovewindsi: 法律位階嗎,不用讀法律系就有學 09/18 17:26
推 lovewindsi: 還說栽贓,自己都表明不用講理的搞笑論點了 09/18 17:27
→ lovewindsi: 「掃掉毛巾剛好」原來只要有不同的作法就能直接開心 09/18 17:28
→ lovewindsi: 掃毛巾咧。 自己複習一下自己的留言 09/18 17:28
→ lovewindsi: 原來健身房規定大約國家法律 09/18 17:30
推 lovewindsi: 除了惡意佔用,組間一分鐘能作多久?從器材上喘吁吁下 09/18 17:32
→ lovewindsi: 來,再換重量x2早就超過組間休息 09/18 17:32
噓 foreverII: 因為那一句也是反諷 其實我蠻懶的理你的 法律位階不是 09/18 17:46
→ foreverII: 這樣用的 看你激動的樣子 才真是好戰 09/18 17:47
→ foreverII: 先去把先後看完再來跟我講話 我對閱讀能力有障礙的 09/18 17:48
→ foreverII: 很反感 更不愛跟這種人口水戰 09/18 17:48
→ foreverII: 健身房規定大於 國家法律 ? 你告訴我 : 掃掉你毛巾違 09/18 17:49
→ foreverII: 什麼法? 講的鏗鏘有力 實際上一堆謬論 09/18 17:50
→ lovewindsi: 民184 196自己查不用謝。不是事情小就不算犯法,是台 09/18 18:43
→ lovewindsi: 灣以清理法為主,不然你明天開始把陌生人的東西都撥 09/18 18:43
→ lovewindsi: 掉看看?自己看一下 只會一直自以為是反諷跟一直跳針 09/18 18:44
→ lovewindsi: 別人閱讀能力有問題是在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 09/18 18:44
→ lovewindsi: 倒數第幾個等級 09/18 18:45
推 lovewindsi: 只會說別人啥口水戰,自己講「遇到不講理的人也不用 09/18 18:47
→ lovewindsi: 講理」這是你現在自認的行為? 09/18 18:47
→ lovewindsi: 懶得留言就不要留,沒人勉強 09/18 18:48
→ lovewindsi: 原po跟下面在討論自己遇到的情況,上一篇也是噓態度 09/18 18:50
→ lovewindsi: 問題,結果就是有人因反而反 09/18 18:50
→ lovewindsi: 親身遇到的狀況下你就說不合理,結果舉一個自認為反 09/18 18:51
→ lovewindsi: 諷的誇張例子 09/18 18:51
→ lovewindsi: 不懂是在噓什麼沒邏輯的,這樣誰敢問 09/18 18:52
噓 foreverII: 說真的 184 196都不會成罪196毀損無法像你這樣無限上綱 09/18 19:01
→ foreverII: 184則是要牽扯到權益受損 這部分關於使用權 09/18 19:01
→ foreverII: 自由紛說 你的閱讀能力之差 從你最早的留言 跟上一段 09/18 19:02
→ foreverII: 回覆完全相反就可看出 不想贅述 原原文態度問題造成的 09/18 19:03
→ foreverII: 後續問題是主因沒錯 但一分鐘組間就不想共用不合理也是 09/18 19:05
→ foreverII: 本文的自行拿走物品也是不合理阿 09/18 19:06
→ foreverII: 某JA跳出來說 上篇的AB 大家不在現場不用評斷 09/18 19:06
→ foreverII: 那為什麼大家討論成這樣? 不就是以A敘述為參考來做評 09/18 19:07
→ foreverII: 通常發文者會偏向自己立場 結果反被打臉 這跟不在現場 09/18 19:08
→ foreverII: 關係不大 某JA : 不用評斷跟不能評斷不同 (這才叫文字 09/18 19:09
→ foreverII: 遊戲好嗎) 不討論自己所言的 "不用評斷"的原由 反著重 09/18 19:09
→ foreverII: 於這樣的蠢文字遊戲 還有人提反諷是文字遊戲 09/18 19:10
→ foreverII: 還有動不動就講人激動 對討論會有什麼幫助? 09/18 19:11
→ foreverII: 我之所以說你激動 只是讓你也感受看看 不正面討論 09/18 19:11
→ foreverII: 直接講人激動 你覺得這樣方式好嗎? 09/18 19:12
→ foreverII: 遇到不講理的人也不用講理 這是我目前的態度沒錯 09/18 19:12
→ foreverII: 等你生活上遇到更多 無違法的囂張事的時候 你就能明白 09/18 19:13
→ foreverII: 法律根本不是什麼好東西 像你這樣抱著當聖經才可笑吧 09/18 19:13
→ foreverII: 今天如果A抱持著 一分中組間就可以堅持不用共用 09/18 19:16
→ foreverII: 那我是否可以組間59秒 然後占用器材一整天? 09/18 19:17
→ foreverII: 期中組間時間 我只用毛巾佔位 請問這樣你怎麼解決? 09/18 19:17
→ foreverII: 一個健身房如果有10組器材 有十個想法跟A一樣的 09/18 19:18
→ foreverII: 那其他人要練什麼? 09/18 19:18
噓 cvv00010: 純噓某J 支持樓上 現在自私的人太多 03/17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