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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最近因爲家裡經濟因素的問題變成需要半工半讀回到家都累了 : 所以沒辦法常常去 : 想說要轉讓會員給有需要的人 : 但剛剛問了一下當初幫我辦會籍的業務關於轉讓的事 : 他只跟我說你出示證明我就幫你辦 : 然後傳了 : 合約轉讓 : 1. 搬家遷移(搬離新台北市以外之證明) : 2.重病(公立醫院有效證明無法繼續運動) : 3.移民(我不知道要打什麼,證明就對了) : 給我看 : 我說 : 可是我是因為家裡經濟因素上面都不是我的轉讓理由啊? : 他說那你找其他方式用書面資料 : 請問這種情況之下真的不能轉讓了嗎...... ↑我覺得爭議的問題點在這 從館長的直播友表示:你家境不好 也可以讓你轉 就是一個形式 一個流程 但原Po 當場就有說 是家裡經濟因素了 所以這部分 兩邊是哪邊說錯 ? 哪邊記錯 ? 原Po一開始就表示是經濟因素了 怎麼會事情發生到今天 館長直播回:經濟因素可以 (那這之前在吵什麼 = =? 這部分誰對誰錯 ? 誠心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3.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cleBeach/M.1481913487.A.097.html
gonna: 館長說的應該是第二次原原PO去問的時候 12/17 02:46
gonna: 第一次原原PO去問,業務說要證明之類 12/17 02:46
gonna: 聽完原原PO就直接跑去找消保官 12/17 02:47
gonna: 第二次見面,原原PO就直接用合約無效 12/17 02:47
skymay0323: 看他第二篇 12/17 02:48
gonna: 稍微聽一下館長直播,館長收到訊息時(第二次見面)問員工 12/17 02:48
gonna: 員工說對方直接用合約無效,怎麼幫他辦轉讓? 12/17 02:48
gonna: 反正就是一方直接找消保官,另外一方也不爽對方說合無效。 12/17 02:49
gonna: 然後我是覺得館長酸鄉民也很奇怪,大家就事論事討論 12/17 02:50
gonna: 講得很像鄉民在旁邊喊燒,大家也是根據他PO的在討論 12/17 02:51
gonna: 館長開直播也有網友回應討論啊。 12/17 02:51
剛剛爬了文 .. 原Po會找消保官也是鄉民給的意見 .. 今天分兩件事來講 一、合約 確實照合約來講 原Po不在轉讓會籍的條件裡 二、館長 看的出來這次處理方式 不是照合約走了 .. 也有直播有了先例 以後大家想轉讓 就說我家沒錢 我家庭不可抗拒之因素要轉讓 之後要是不讓人轉 我怕大家會拿館長影片出來說 館長你自己說可以的 .. 問題點 轉讓的合約確實需要修改 假如是如館長所說 怕有心人士一直轉 無限轉 那就加收轉讓手續費就好了 轉一次1000~1500 還是蠻合理的吧 ※ 編輯: SODAECHO1 (36.233.113.78), 12/17/2016 02:58:47
gonna: 事情解決歸事情解決,講的大家不能討論? 12/17 02:52
gonna: 說到好處可以讚揚大家也會說,講到形象不好就開始酸PTT? 12/17 02:52
gonna: 合約有沒有問題不是有請律師就代表沒問題啊 12/17 02:53
gonna: 原原PO找消保官也是正常管道 12/17 02:54
snksnk: 業主也是在保護自己,像館長說的一張卡全家用 12/17 08:09
ianmoon: 建工限制只能轉讓一次,但是不會問原因。館長也是輕輕帶 12/17 08:35
GLBM: 收1000到2000還是一堆館黑出來說 轉讓為什麼要收錢 12/17 08:56
jackhan: 一開始找證明就好了,沒事聽信館黑鄉民把事情搞大,以為 12/17 09:06
XXPLUS: 你忘了第三次,原PO自己怕消保官不夠力,最後還是去搞了 12/17 09:32
XXPLUS: 證明,這不就照合約走了?館方也沒必要用特例給她轉啊, 12/17 09:33
XXPLUS: 重點在館長直播講經濟因素未來也可以轉(但目前合約裡沒有 12/17 09:33
XXPLUS: 明載),那就是後續其他會員的權益了,跟林小姐已經無關 12/17 09:34
xiouming: 可以找里長開家境清寒證明 12/17 10:05
gonna: 短暫經濟因素你去怎麼找證明?短暫沒錢的人很難開清寒證明 12/17 11:08
gonna: ,如果經濟因素不用證明就可以轉讓,第一次原原po問經濟因 12/17 11:08
gonna: 素轉讓就不用叫原原po隨便生個證明,想也知道業務叫他生證 12/17 11:08
gonna: 明,館長不用。 12/17 11:08
gonna: 根據原原po第一次問轉讓條件三個裡面根本沒有經濟因素,因 12/17 11:11
gonna: 為沒有,有人才建議原原po找消保官,這也館黑害的?找正常 12/17 11:11
gonna: 管道消費者活該不准? 12/17 11:11
XXPLUS: 重點就是找了消保官又沒堅持到底,她最後還是搞了原本不想 12/17 11:49
XXPLUS: 去弄的證明出來啊,反正看到最後結論就是櫃檯跟你要證明, 12/17 11:50
XXPLUS: 你就給證明,你不想給證明,鬧到館長出來,館長也一定會在 12/17 11:50
XXPLUS: 影片裡答應你(成吉SOP),而本案去找的消保官還沒發生作用 12/17 11:50
XXPLUS: 時,消費者就自己妥協去弄證明交差應付了,所以消保官被 12/17 11:50
XXPLUS: 找來又中離XD,而館長為了這個開直播我想主要是針對網路館 12/17 11:50
XXPLUS: 黑,並不是針對林小姐,要處理直接打給客戶就好啦 12/17 11:51
gonna: 原原po的最終目的是轉讓合約或無效,無論哪一個對他都算贏 12/17 12:08
gonna: ,一開始員工給的轉讓條件就是沒有經濟因素。 12/17 12:08
gonna: 去找消保官也是消費者自保的方式之一啊,怎麼館長有法律顧 12/17 12:09
gonna: 問,消費者遇到合約問題不能找消保官? 12/17 12:09
gonna: po出來就是網友討論,要檢討網友?那可以把館長留言的粉絲 12/17 12:12
gonna: 一個個拉出來檢驗檢討?沒對館長一番推崇高潮的通通被灌上 12/17 12:12
gonna: 館黑鍵盤,結果直播內留言的哪個不是鍵盤? 12/17 12:13
XXPLUS: 怪了,有人說不能找消保官嗎?轉彎轉去哪了? 12/17 12:22
gonna: 不是都在檢討原原po沒事被館黑慫恿找什麼消保官,找消保官 12/17 12:28
gonna: 又不堅持立場硬抗到底?我想你不懂對消費者而言,只要達成 12/17 12:28
gonna: 目的就算贏好嗎 12/17 12:28
XXPLUS: 是啊,從不肯搞證明拖到還是搞證明都是贏,輸贏最重要 12/17 12:34
XXPLUS: 我想館黑們失望的是沒有導出合約轉讓設門檻有違法吧 12/17 12:46
XXPLUS: 至於原原po有沒有轉成應該不是重點,反正門檻也不高,她願 12/17 12:54
XXPLUS: 意跨就一定能轉啊,弄張外縣市私人企業就職證明有什麼難 12/17 12:54
XXPLUS: 的?只是這種結局不能滿足嗜血網友想看的法律大廝殺而已 12/17 12:55
gonna: 他是經濟因素,跟工作因素不一樣,然後一開始轉讓條件三項 12/17 13:01
gonna: 裡面沒有經濟因素....,搞證明要看是經濟因素的證明還是三 12/17 13:01
gonna: 項裡面的證明,這我不清楚,但是是因為三項因素跟原原po的 12/17 13:01
gonna: 經濟因素不符合才找消保官吧 12/17 13:01
gonna: 我是不知道隨便弄一張外縣市的工作證明,是嘴巴說說就會生 12/17 13:03
XXPLUS: 那你再回去把原po的文章看清楚吧,都交代完了啊 12/17 13:03
gonna: 出來 12/17 13:03
XXPLUS: 嘴巴說說就會生出來的話,幹嘛列在合約裡?門檻是設給你 12/17 13:10
XXPLUS: 跨的,難道嘴巴說說消保官就會到你家門口按門鈴幫你跑腿 12/17 13:10
XXPLUS: 嗎?做什麼事都要有代價跟時間成本啊,能不能就事論事不要 12/17 13:10
XXPLUS: 太情緒化 12/17 13:10
gonna: "外縣市",關鍵字,如果他沒有外縣市怎麼隨便弄一張?他是 12/17 13:13
gonna: 弄工作證明。 12/17 13:13
gonna: 別人是工作證明,不是"外縣市"工作證明 12/17 13:15
gonna: 三項因素,重病、搬家、移民。 12/17 13:17
XXPLUS: 你可以私信去問她啊,就職證明又不用公證是在糾結啥 12/17 13:17
gonna: 如果非在外縣市工作,你就隨口一句隨便弄張外縣市工作證明 12/17 13:19
XXPLUS: 你以為工作證明是拿來證明收入很差喔?真鬼打牆 12/17 13:19
gonna: ,請問怎麼弄? 12/17 13:19
gonna: 工作證明他有不得已因素要半工半讀啊,算了不多說,因為你 12/17 13:20
gonna: 根本沒看懂原原po的立場。 12/17 13:20
bobyacool: 是說啦 才問一次就直接去找消保官 還說不是PTT出的主意 12/17 13:21
XXPLUS: 為啥我要教你?給我一個你不去問po的理由我再考慮看看 12/17 13:21
bobyacool: 健身板館黑 切割也算一流DER 厲害厲害 12/17 13:22
gonna: 合約出問題尋求法律協助有什麼問題嗎?ptt的主意又如何?你 12/17 13:26
gonna: 叫我去問原po請問您問了?還是你是哪個相關人士? 12/17 13:26
gonna: 工作證明不一定等於外縣市工作證明。 12/17 13:27
Ogrish: 那館黑改天要不要追蹤館長?明知屎很噁卻一直要吃,超強 12/17 13:27
XXPLUS: 要賭嗎?你的"搞證明是證明經濟因素"而非"搬家"? 12/17 13:28
XXPLUS: gonna你想賭什麼?原po也是版友,開獎不用靠直播 12/17 13:30
XXPLUS: 不然一直聽你鬼打牆我也累了,一次定勝負吧 12/17 13:30
gonna: 問題是工作證明"是不是外縣市",跟搬家還是經濟因素沒關聯 12/17 13:34
gonna: 好嗎?現在激動到要嗆賭,你還好吧?peace 12/17 13:34
gonna: 我臉書有訂閱,我沒有黑館長啊,就事論事好嗎..... 12/17 13:36
XXPLUS: 沒關聯只是你說而已,我給你一天時間去求證也行 12/17 13:37
XXPLUS: 來賭兩罐on分離乳清巧克力的,要不要? 12/17 13:39
對事討論就好 別賭齁 是說 看大家對事討論 我覺得很好吧 是說館長也不要覺得ptt就都是在鞭成吉 我覺得是大家對成吉寄予厚望吧 .. 館長說過 當初會想出來開這健身房 就是看不慣其他家黑 那這件事情就把他解決好 符合大家對成吉的期待 不也很好嗎 .. ※ 編輯: SODAECHO1 (36.233.121.209), 12/17/2016 13:47:27
gonna: 重點在,是不是外縣市好嗎.....你今天換公司在成吉隔壁可以 12/17 13:42
gonna: 說有工作證明所以轉讓? 12/17 13:43
gamers: 怎麼有人看不懂"是不是外縣市"是keypoint,還會森氣嗆賭好 12/17 13:48
XXPLUS: 理解能力勉強不來,你都特地要暗黑了還不會挑地點嗎呵呵 12/17 13:57
PttCraft: 讓消保官判判看就好囉,有啥好吵的 12/17 19:00
lingray: 其實我個人認為上面兩位的爭辯沒太大意義.....這整件事的 12/17 20:45
lingray: 過程我算是最清楚的了,等轉讓完了再來談吧(菸~~ 12/17 20:46
bobyacool: 果然成吉有麻煩的地方就有林灰 不愧是首席館黑之一(笑 12/17 21:21
ianmoon: 轉讓完?館長不是說轉讓完成了 12/17 22:02
lingray: 是跟成吉談好可以轉讓,但接受轉讓者那邊還有其他問題, 12/17 22:08
lingray: 所以轉讓並未完成,剩下的是轉讓跟接收者的事而已 12/17 22:09
remarque: 公眾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 現在甚麼年代了 又不是不會被吉 12/17 22:59
remarque: ptt上發言大家都已經很小心 本來就是就已知的資訊在討論 12/17 23:01
remarque: 館長不需要開新館直播要大家幫忙宣傳時就ok 一旦有人 12/17 23:03
remarque: 評論就馬上直播叫人要看就不要評論 或是那種沒人叫你看 12/17 23:04
remarque: 講句實在話 靠著館長直播成吉多做了很多生意 12/17 23:06
remarque: 光享受直播帶來的金錢名聲 一看到批評馬上大幹特幹 12/17 23:08
ianmoon: 你這樣又要被館長說他直播又沒收錢,幹幹叫是特色。不爽 12/18 00:30
ianmoon: 不要看 12/18 00:30
janny366: 林灰真的是最清楚的(笑) 12/18 00:36
magician8: 我覺得是大家對成吉寄予厚望?????呵呵 12/18 07:31
xiouming: 申請清寒證明就可以解決了 12/18 08:56
xiouming: 一個月800多都有問題,絕對可以申請清寒家庭證明 12/18 08:57
kaouleah: 我相信館長的說法啦...畢竟都出來開直播了 12/18 12:09
XXPLUS: 不想付不等於沒錢付 12/18 13:05
asukaka: 清寒證明隨便都可以申請 12/18 16:09
hugr86: 館長素質 呵呵...大家批評就被罵是野狗在吠 鄉民很好操弄 01/1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