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fourx: 我就記得是只能轉一次, 04/07 19:38
→ lingray: 貼最新版本幹嘛?原PO的合約裡就是沒有啊 04/07 21:22
→ plus203ft: 連主管機關都回覆了 04/07 21:35
→ Phiger: 我po出來就是告訴大家,蔬菜根本不甩政府法規! 04/07 21:47
推 lingray: 所以即使合約有僅限轉讓一次,這條也是違法囉~ 04/07 22:03
推 coffee112: 館長好像也不喜歡讓人轉來轉去?還是我記錯?? 04/07 22:22
推 lingray: 館長好像有說過一人買會籍全家轉?不確定有沒有記錯 04/07 22:25
推 natakuex1: 不甩政府 一樣也可以不甩你合約 04/07 22:52
推 natakuex1: 就算是全家轉也是只有一人可使用,而且轉讓不是有收轉 04/07 22:58
→ natakuex1: 讓費,轉來轉去,費用也很可觀 04/07 22:58
推 steven211: 館長好像說他價錢很便宜了 你還一人買全家轉 乾脆別買? 04/08 01:58
→ plus203ft: 全家轉你不會收轉讓手續費嗎? 04/08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