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wantfds: 告下去就對了,可以拿回錢就好,管他檢查官或事務官忙 09/10 17:56
→ iwantfds: 不忙。 09/10 17:56
顆顆,越多人這樣做只會拖延水肥處理的業務量,不曉得你是在旁說風涼話呢和誤導大家
還是你確有訂購?有收到款項了嗎?沒有的話有告詐欺嗎?還是只是在搧風點火阿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04:46
噓 iwantfds: 假如我是賣家,收一千萬出十萬的貨,就可以說不是詐欺, 09/10 18:04
→ iwantfds: 那我以後也要當貿易商。 09/10 18:04
→ iwantfds: 我當然是說風涼話阿。 09/10 18:05
→ ping1777: 樓上說風涼話(蓋章 09/10 18:06
是阿我早就知道了,網路上這類人很多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07:09
噓 p23j8a4b9z: 拖業務量勒 水粉對一休態度就不一樣了 只差沒感嘆水肥 09/10 18:06
→ p23j8a4b9z: 讚嘆水肥而已 09/10 18:06
→ p23j8a4b9z: 還記得上次去告的那人 被水粉圍攻 感覺跟妙禪87%像 09/10 18:07
只能說在提告前就收到款項了,被噴一下也沒什麼了不起,告刑事本來就是錯誤的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09:03
噓 iwantfds: 別人訂了大半年,錢去貨不到,你又在那說什麼。 09/10 18:08
→ iwantfds: 告下去錢就回來了,就這麼簡單。 09/10 18:08
廢話阿當然簡單,因為你把麻煩事都丟給不相關的第三者幫你擦屁股了阿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0:07
→ trapt: 水粉快來 09/10 18:09
噓 iwantfds: 付款拿不到貨不告形事,去告要付裁判費的民事,又不是 09/10 18:10
→ iwantfds: 腦袋有洞。 09/10 18:11
勝訴是對方付裁判費,另外所以檢察司正在極力避免這類事情持續拖垮刑事資源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2:08
→ iwantfds: 啥叫不相干的第三者,沒領人民的稅金喔。 09/10 18:11
不相干業務跟有無領人民稅金何干? 蔡英文有領人民稅金所以她也要幫你討債嗎?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2:57
噓 iwantfds: 人家認為是詐欺就可以告啦,不是你認為不認為啦。 09/10 18:13
好啦好啦,債權人認為最大,另外原告是檢察官,你只是假裝你是刑事受害人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5:58
→ iwantfds: 啥叫不相干業務,詐欺不是檢方管是誰管啦。 09/10 18:15
奇怪我貼了一長篇假性財產犯罪你是不是都沒有看 還是看不懂啊
檢察司不是講了一大堆總結叫做:這個不是我們管 嗎?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7:46
噓 iwantfds: 原告是檢查官?你在說什麼啦??? 09/10 18:17
刑事訴訟的原告就是檢察官阿,你又再說什麼呢?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8:31
→ iwantfds: 你有本事拿出所有的入帳,跟訂購單,inzer交易紀錄再說 09/10 18:18
欸欸,你把我當水肥幹嘛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19:26
噓 iwantfds: 檢方是原告代理人,在法院誰叫檢方原告阿。 09/10 18:20
→ iwantfds: 你不是水肥又不是檢方,憑啥認定非詐欺叫大家不要告。 09/10 18:21
欸欸你這個就別再爭辯了拉,不好看
原告就是檢察官,你只是證人,或是告訴人,在非告訴乃論的案件裡,沒什麼重要性
你說我不是檢察官,可是人家檢察官已經給了一次不起訴欸,難道不代表檢察官不認為
有罪嫌?
推 ATWN1: 代理商品需要一筆錢,至於遲遲未歸還,且或許之前訂單根本 09/10 18:21
→ ATWN1: 連貨都沒訂,或是回扣沒談攏,收的錢被拿去幹嘛?你懂的 09/10 18:21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24:44
噓 iwantfds: 沒有證明他有把所有的訂單都下訂啦 09/10 18:22
總之我提供了另個正確方法,以及降低交易風險的心理
你還是要硬掰是詐欺就掰吧,有一天拿到起訴判刑再來打我臉 顆顆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26:39
噓 iwantfds: 就像你講的,收了多少錢,訂單有沒有下,檢方到底有沒 09/10 18:25
→ iwantfds: 有查。還是就不起訴,當不相干事務。 09/10 18:26
如果其中有不法,就會查阿
你一開始推文的心態就表明了,你只是想快點拿回錢,怎麼又關心起了詐欺可能性呢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28:37
噓 iwantfds: 查什麼,你都說檢方不想理這種案子。 09/10 18:28
有足夠證明為不法的證據,就會理阿,法律是看證據的,不是看誰嘴巴比較厲害喔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30:28
→ iwantfds: 是我的話就會提出調查這些所有證據。 09/10 18:30
真是令人期待,希望你可以提供給下個告詐欺的人一盞明燈
告訴人可以請求調查證據的沒有問題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31:59
→ iwantfds: 被告就立刻退錢,檢方就把案子結了 09/10 18:31
當然是要積極主動證明自己沒有主觀意圖
雖然大家都說無罪推定拉
在真正的詐欺案裡面,你把錢趕快退給受害者也不會換到不起訴喔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33:18
推 chong17: 把證據保留好才是王道,檢察官看到證據,是不可能不起訴 09/10 18:33
→ chong17: 的啦,詐欺罪追訴期20年,能躲嗎? 09/10 18:33
噓 iwantfds: 那檢方到底有沒有好好查。 09/10 18:35
相信是有的,你有證據或調查方向也可以幫忙檢察官喔
→ ATWN1: 同樣的水肥也要證明他沒有不法喔 09/10 18:35
法律上沒有被告要證明自己不法這回事,不過積極主動的幫忙釐清案情是很常見的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38:51
噓 iwantfds: 你自己都講檢方根本不想理這種案子,那還會好好查。 09/10 18:39
在單純沒有不法意圖的債務糾紛案子,釐清後就不起訴了阿
你是在指控有黑暗的幕後龐大利益鳩葛及意圖嗎?
要有證據阿,不能說有就有喔
更何況連受害人都說是為了早點拿到錢的話 顆顆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2:01
→ iwantfds: 邏輯有沒有問題阿。 09/10 18:40
你才有問題吧,是不是分裂了阿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2:42
噓 iwantfds: 他請小幫手有沒有保勞保阿。勞工局有沒有查。 09/10 18:42
乾我屁事喔 ^^ 現在是在比誰比較會黑人是ㄇ_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3:35
→ iwantfds: 沒有查就在那沒有不法意圖 09/10 18:43
拜託都進入偵查程序了,我要是可以直接判斷我就直接排入他字案然後行政簽結了好麼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5:10
推 ianmoon: 他到底在幹嘛,收的錢留向也不明 09/10 18:45
這你要問他囉,反正我是不會跟這種處理半天還處理不完的人買東西的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6:13
噓 KellyOubre: 受害者集體請律師,最好檢方會不查 09/10 18:45
刑事控方你要請律師其實沒有什麼屁用,主導權在檢方,除非你要自訴拉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47:10
噓 iwantfds: 進入偵查又怎樣,告訴人收錢側告,檢方簽結。查了什麼 09/10 18:47
喔,一直解釋真的很累欸,最後一次說明
傳喚後釐清案情,從告訴人口中就可得知交易當下手法是否可能為詐欺類手法
來推測主觀不法意圖,細節有沒有看一下帳單我不知道欸
詐欺事不能撤告的,就告訴你原告是檢察官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0:55
噓 ATWN1: 也不用講什麼起不起訴證不證據啦,就道德人格來說這個人就 09/10 18:49
→ ATWN1: 是個不負責任又失敗的人 09/10 18:50
是阿他就是不負責任又失敗的人,我也不會買他的東西
用免費資源替你自己討債的人也是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2:02
噓 iwantfds: 所以提告錢拿回來就好,台灣的檢查官,呵呵。 09/10 18:51
真正的詐欺案錢拿回來也不會就認定是非詐欺
你不信就去試試看好惹
→ ATWN1: 台灣的司法有再公正的嗎 09/10 18:51
我覺得現在還不錯,撇除戒嚴時期冤獄來說
你覺得很不公正嗎? 所以你有什麼實際進入法院的冤屈要不要說來給大家聽聽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3:49
噓 iwantfds: 我也知道非告訴乃論。檢方到底有沒有認真查。 09/10 18:53
回答過的問題不再回答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4:29
噓 iwantfds: 你都說檢方不會查有SOP, 檢方可以去吃X。 09/10 18:55
檢察官還是會看狀子看證據,傳人來釐清案情的,檢察官很辛苦
不要叫他去吃屎,尤其如果遇到像你這種當事人會更累
每個都在爆氣邊緣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7:09
→ ATWN1: 我是沒有什麼案例可以拿出來說啦,不過以你急著幫水肥說話 09/10 18:56
→ ATWN1: ,被說一路的又急著撇清關係的樣子是還蠻有興趣的,要不要 09/10 18:56
→ ATWN1: 跟大家介紹一下自己XDD 09/10 18:56
我是個小時後就對法律很有興趣的人,可是最後念了理工科
這樣呢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8:58:07
推 Bentwo3: 剛吃飽 想說邊看邊吃個什麼點心...... 09/10 18:57
→ ATWN1: 所以要被騙多少錢再使用司法資源會比較不浪費呢 09/10 18:58
你一直都可以用啊,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給付之訴
這些都是司法資源喔
而且說騙不太好吧~就跟你說不是詐欺了阿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0:30
噓 iwantfds: 都是去法院我為啥不走刑事要走民事阿 09/10 19:00
已經回答過的問題不再回答,詳閱檢察司...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1:04
推 chong17: 告就對了,憲法有賦予人民有訴訟權利,司法資源是政府煩 09/10 19:00
推 abc90539405: 無聊看一下怎麼會X1 原來都是同一個人噓的 09/10 19:00
→ iwantfds: 民庭的人爆氣中,干我屁事。 09/10 19:00
→ chong17: 惱的事,不然就修法啊! 09/10 19:00
已經用行政命令修過了,可是效果不彰
難道要把誣告罪的構成要件往下修嗎?你樂意嗎
我其實也常常想這個問題,可是想來想去實在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對於一個民主國家也是好事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2:12
→ iwantfds: 你沒有證據說不是詐欺,我只知道你說檢方會隨便結案。 09/10 19:02
我沒有這樣說,你誤會囉
奇怪咧一開始說有詐欺嫌疑你又不是檢察官你怎麼能說沒有
然後人家檢察官說沒有,你又說檢察官吃X
到底是怎樣
小劇場可以結束了嗎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3:25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5:27
噓 iwantfds: 不重要,告他就對了,希望原po家裡以後財務出狀況都去 09/10 19:05
→ iwantfds: 民庭。不要去浪費法律資源。 09/10 19:06
當然不會,我是個素養高的好公民
我爸是在經商的,也沒看過他要用刑事來解決財務問題
當然可以盡量使用司法資源,如果你願意每年繳稅時多繳一筆財產糾紛處理費
政府可以增設網路交易財產糾紛與犯罪嫌疑處理司
專門來供專人為您服務,解決你法律上有所不了解的地方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7:42
推 chong17: 有匯款證據,檢察官不可能不起訴的,好嗎? 趕快組自救會 09/10 19:07
→ chong17: 提告 09/10 19:07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09:38
噓 iwantfds: 我覺得你才是標準的說風涼話。 09/10 19:08
不是罷,我提供有需要的人正確的處理方式耶,你呢? 增加別人的麻煩為導向
→ ATWN1: 沒詐欺嫌疑是指已經退款的, 那還沒拿到退回款項的是什麼呢 09/10 19:09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10:54
→ ATWN1: ?自作孽不可活嗎 09/10 19:09
叫做債權人債務未滿足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11:36
噓 iwantfds: 告刑事快又有效,聽你講一堆沒意義的 09/10 19:12
是是好快好有效好棒,檢察官去吃X,檢察司去吃X,其他刑案都去吃X
我的債權未滿足我最大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15:25
推 bobyacool: 水肥事件告刑事真的只能吃土啊 噓再多也是吃土 09/10 19:15
人家知道會吃土,可是人家就是要以詐欺為由讓檢察官出面幫我討債嘛
在偵查庭上多威風多煞氣
這就是讓檢察司受不了了原因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17:43
→ bobyacool: 你嘴巴說他主觀有詐欺犯意 又不是就代表他有 09/10 19:17
推 bobyacool: 噓文的不要害人真的去告刑事結果吃土之後怪檢方 09/10 19:19
噓 iwantfds: 誰管檢方受不受得了,反正法律規定就是可以告,大家盡量 09/10 19:19
→ iwantfds: 告。 09/10 19:20
是是大家快點去地檢署享用免費討債資源,在這個必須砍年金之際來增設檢察職務
大家一起跟李來希喊: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 大家一起拖垮政府 好不好!!!!!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22:19
→ bobyacool: 開始懷疑他是水肥粉了 想害受害者吃土XDD 09/10 19:20
檢察官每天都會遇到這種X10倍難搞的人,真的很辛苦
一下說要來當討債用,一下又說詐欺嫌疑
要是我一定把他轟出去讓我靜靜XD
→ iwantfds: 告了就錢就可以拿回去吃飯了,不告才會吃土 09/10 19:21
→ iwantfds: 說不定還沒開庭錢就收到了,多開心。 09/10 19:22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25:10
噓 iwantfds: 快點告,不要自己在家生悶氣 對身體不好。 09/10 19:24
噓 chong17: 自己權益自己救,沒人會可憐你,依法本來就可以告,哪管 09/10 19:24
→ chong17: 什麼司法資源,司法資源是政府煩惱的事 09/10 19:24
欸欸我貼了這麼長的文章,然後要打了這麼多解釋,又提供正當法律程序
結果你得這種結論阿,台灣真的很慘欸
公民教育要從高中打扎實點
推 bobyacool: 其實也不用講那麼多吧 會告的早就去告了 我記得不是有 09/10 19:24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26:54
→ bobyacool: 告詐欺失敗的嗎 還是建議走民事拿錢比較正確啦 09/10 19:25
噓 iwantfds: 告刑事保證快,告民事保證慢。 09/10 19:26
→ bobyacool: 你告完刑事最後還是要回民事啊 怎麼會比較快XDDD 09/10 19:27
其實這要看水肥本人想不想積極主張沒有詐欺意圖了
這個案子就算不優先挑你出來處理,大概也是不會起訴喔
那就真的不起訴之後再回去民事了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29:24
噓 iwantfds: 告刑事還沒開庭就趕快還,告民事還要等最終判決。 09/10 19:29
欸如果你寄了支付命令,然後金額又是正確的情況下,水肥還要跟你打終局判決
拜託你貼過來打我臉好不好
→ bobyacool: 不會有人以為刑事罰的錢是進被害人的口袋吧 09/10 19:29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0:42
推 pttwonba: 說實在的一條腰帶多少錢?一天二十都可以再買一條SBD了 09/10 19:30
→ pttwonba: ,浪費人生 09/10 19:30
噓 iwantfds: 告刑事他還不還,檢方還不起訴,檢方就可以去吃X了。 09/10 19:31
還跟不還本來就不是詐欺的要件阿
你是詐欺,還了還是詐欺
你不是詐欺,不還也不是詐欺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2:17
→ bobyacool: 水肥這樣亂搞問題很大 只是不懂法律 真的不要害人 09/10 19:31
噓 iwantfds: 支付命令不還,還要再強制執行,這樣有比較快喔 09/10 19:32
快跟不快也不是重點阿
是不要給別人收拾你們交易間的爛攤子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4:39
噓 iwantfds: 告他刑事會害到誰,你才不要那亂講。 09/10 19:35
是是我在亂講,檢察官也在亂講,檢察司也在亂講,全世界都在亂講
只有你是對的,債權就是要用刑事處理 開心嗎^^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6:34
噓 chong17: 告刑事,檢察官有2個月內是否起訴的壓力,告民事,就沒這 09/10 19:35
→ chong17: 問題 09/10 19:35
你以為法官沒有未結案量喔,案件越來越多就會變成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囉
→ iwantfds: 買東西拿不到貨退不了錢,就是告刑事啦。 09/10 19:36
好好好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7:40
推 bobyacool: 一個人噓到X2不簡單XDD 希望有人真的去告詐欺看看 09/10 19:36
有阿有去告,就不起訴終結阿,他不能接受,一直要檢察官去吃X
然後他自己又沒被欠款,不曉得這麼悲憤要幹嘛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8:53
→ bobyacool: 到時候不起訴處分 水肥又會拿出來炫耀說酸民大敗 09/10 19:37
→ chong17: 告民事 一定要請律師,而且很會拖,水肥哥看準這點很麻煩 09/10 19:38
→ chong17: ,悠哉悠哉 09/10 19:38
奇怪咧我不是有教支付命令嗎,這種案子不要請律師好不好XD
→ bobyacool: 這樣很像也沒比較好 哈哈 09/10 19:38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39:58
噓 iwantfds: 以後賣東西永遠不出貨,告了就出貨,不告就賺到,無本 09/10 19:39
→ iwantfds: 生意好賺。 09/10 19:39
→ iwantfds: 台灣檢方司法超棒棒。 09/10 19:39
是是是 你盡量自己想像,最好也要跳下去做,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會去監獄探望你喔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40:51
→ iwantfds: 永遠只是民事糾紛。 09/10 19:40
欸詐欺罪是司法官必考重點提欸
可以不要一直修乳檢察官嗎,你連刑分都沒修過欸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42:17
噓 iwantfds: 以你那套理論,這套就是真的,反正只是債務不履行 09/10 19:42
好啦,想了解再去看前面po的,或是你想去看刑總線上課程也可以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44:55
→ iwantfds: 然後大家不要去告刑事喔,素養很差才會告。 09/10 19:43
→ iwantfds: 好啦出貨出一成給美女 09/10 19:44
沒有阿有些人是不懂,不能怪他們阿,講解一下他們就了解了
有些人是你跟他講他還是這樣,這種才是素質差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46:17
→ iwantfds: 其他人你慢慢等,兩年過後債務不存在 09/10 19:45
→ iwantfds: 我只是忘記了,然後你沒有請求權了而已 09/10 19:46
噓 iwantfds: 你那種理論成立,當網路商人可以坑超多人。 09/10 19:48
不是兩年拉XDDDDDDDD
網路詐欺很多啊,抓都抓不到
抓到了就是和解換取減刑,不會不起訴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49:37
→ iwantfds: 以後網路店名換一下而已,都只是民事大家告民事就好 09/10 19:48
→ iwantfds: 我請法務去處理了 09/10 19:49
好啦你盡量活在你那美好的幻想犯罪世界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50:49
→ iwantfds: 誰跟你詐欺阿,我合法做生意不要亂講,只是民事糾紛。 09/10 19:50
→ iwantfds: 我就生意好,很忙人手不足,不要毀謗我我的公司商譽,要 09/10 19:51
→ iwantfds: 告你喔。 09/10 19:51
好喔,感覺好厲害,你真有犯罪頭腦,檢察官一定都抓不到你
詐騙集團那些人都是傻子才要用那種詐騙方式
用這種就不會被抓了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52:46
→ iwantfds: 你看網路都有人寫說這都是民事,檢方也這樣講,要有休養 09/10 19:52
→ iwantfds: 我就只是忙,出的慢,email 信太多會漏看。 09/10 19:53
嘖嘖,台灣蔚為詐欺犯氣焰囂張之地,竟然還用現行如此落伍的方式詐欺
真的要引入你的方式才行,他們都是傻子,你最聰明了
嘴出一首好的犯罪狂想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56:07
→ iwantfds: 我的粉絲團都說我好棒棒,你看看你亂搞。 09/10 19:54
噓 iwantfds: 我合法做生意檢方那會抓我,出貨慢犯法嗎,退錢慢犯法 09/10 19:55
→ iwantfds: 嗎。 09/10 19:56
→ iwantfds: 我業界良心耶 09/10 19:56
真的 檢察官都錯了 還是你有慧眼 犯罪學法學達人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19:58:01
→ iwantfds: 怎麼會是詐欺?你沒看檢方都不起訴處分,不要亂講啦。 09/10 19:57
是阿,我覺得檢察官的不起訴一定有問題,有黑暗的勢力在後面
https://imgur.com/a/F9btE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20:01:15
噓 iwantfds: 我怎麼業界良心總是有人要說我詐欺,真的要好好學法律 09/10 19:59
→ iwantfds: 出貨慢退錢慢檢方認證不違法,不要再亂叫了,去民庭講。 09/10 20:00
不對啊,我認為全天下都是我對的,檢察官一定錯啊,這位客官,你這樣講傷到我的心了
碎了滿地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0:05:41
噓 iwantfds: 我錢收了,只是出貨慢,退款慢,本來就不犯法,檢方很 09/10 20:04
→ iwantfds: 正確。 09/10 20:05
→ iwantfds: 只是你永遠不知道我會不會出貨或退錢給你而已,呵呵。 09/10 20:05
你不讓我告,我民事只有兩年欸 歐不對是十五年
推 ManInBlack: 看原文還想說怎麼被噓成這樣 09/10 20:05
正常表達他的情緒 安啦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0:07:42
噓 iwantfds: 你要相信司法相信檢方,這絕對跟詐欺一點關係都沒有 09/10 20:07
好吧 我終於信你了
順便提醒你法院是看證據和法條的地方,不是比嘴巴的地方
如果你下次要上法院要注意XD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0:09:31
噓 iwantfds: 不相信我也要相信鄉民,他超懂的。 09/10 20:09
絕對沒比司法官懂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0:10:59
噓 iwantfds: 別怕別怕,檢方有sop這都是不起訴,麻煩去跑民事。 09/10 20:12
→ iwantfds: 檢方那麼忙,這種案子就是sop,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喔。 09/10 20:13
噓 iwantfds: 有鄉民認證,告刑事沒素養,不要亂搞喔。 09/10 20:15
推 k09127855: 刑訴第3條,檢察官和自訴人都是當事人,現在也非採糾問主 09/10 20:57
→ k09127855: 義了! 09/10 20:57
→ k09127855: 檢座真的敢當庭吼人? 09/10 20:57
→ k09127855: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13條第2項形同具文? 09/10 20:57
→ k09127855: 是因為本規範沒有設立罰則還是其法律性質為行政規則 09/10 20:57
→ k09127855: ? 09/10 20:57
→ k09127855: 刑訴第98條應該是法規命令了吧! 09/10 20:57
回復你一下
你講的並沒有錯,但是會被譴責的司法官少之又少
之前送到司改會的那個是非常非常誇張的影片
每一庭都吼道當事人精神崩潰自殘
罰則不會在刑訴裡面吧
應該在法官法 或是公務員懲戒,檢察官評鑑法之類的裡面
→ lazybones111: 標準法匠 09/10 21:01
人家是讀理工的耶 我是理匠好麼
噓 larrykkk: 幫補血 09/10 21:01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21:05:11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21:13:44
推 k09127855: 民訴511第2項的釋明,你確定各股法官的心證一致? 09/10 21:14
→ k09127855: 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 09/10 21:14
→ k09127855: 還是prove on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09/10 21:14
不懂跟第二項有什麼問題
寫一堆英文是要考我英美法嗎?
※ 編輯: jaannddyy (1.165.184.99), 09/10/2017 21:18:15
推 acegikmp: 少見的單人狂噓,長姿勢了 09/10 21:26
噓 iwantfds: 快去弄水泥啦你 09/10 21:38
推 k09127855: 抱歉! 09/10 21:39
→ k09127855: 我的意思是指釋明的心證,是使法官相信有超過5成的或然 09/10 21:39
→ k09127855: 率? 09/10 21:39
→ k09127855: 還是8成或然率? 09/10 21:39
→ k09127855: 每股法官的心證真的有辦法統一嗎? 09/10 21:39
法律見解本來就會有不一樣的地方,這很正常
另外我認為這是很簡單的還錢的問題而已,沒有什麼見解不一樣的地方拉
就是雙方解除契約意思表示,然後依法返還金額(附加利息)
合意解除的請求權應是不當得利
噓 iwantfds: 那都不重要,收錢不出貨,沒事的,不會到法官那。 09/10 21:40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1:46:09
推 Muscleyun: XDDDD一堆北七 人家還以為健身都無腦 09/10 21:49
→ Muscleyun: 查一下詐欺罪的要件再來戰 09/10 21:50
噓 iwantfds: XDDD,你先想好你要賠多少錢才好。 09/10 21:59
→ iwantfds: 跟水肥一樣算十萬就好,呵呵。 09/10 22:00
推 Muscleyun: XDDD不過原po有些結論感覺有些武斷沒附理由 09/10 22:01
→ Muscleyun: 所以很多噓吧 09/10 22:02
→ Muscleyun: i大你要告我什麼 310還309還是? 09/10 22:02
噓 iwantfds: 你收到傳票就知道了。。。XD 09/10 22:04
推 Muscleyun: 說真的這種金額檢察官也不想起訴 律師費民事一審6萬喔 09/10 22:05
→ Muscleyun: 趕快告吧XD 09/10 22:05
→ iwantfds: 刑附民免費,,哈哈 09/10 22:05
→ iwantfds: 這是金額問題? 09/10 22:06
欸欸又吵起來了,你真的很煩欸
侮辱及誹謗都是要針對特定對象
"一堆"不是特定對象,不會成立拉,別鬧惹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07:54
→ iwantfds: 不想起訴,,,哈哈哈 09/10 22:07
噓 iwantfds: 鍵盤檢方你好 09/10 22:08
你好啊 還有什麼問題要請教嗎
粗淺的法律問題我還知道啦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09:45
噓 Muscleyun: 端看339詐欺罪的定義 其實我覺得可能犯法… 09/10 22:18
→ Muscleyun: 只是要證明水肥有意圖(犯意)這個就有點難了 09/10 22:18
構成要件要全部一起認定才有可能是犯罪,不能分開認定好嗎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21:28
→ Muscleyun: 當然原告也需要匯款(交付)才有可能 09/10 22:20
→ Muscleyun: 按錯推回來 09/10 22:21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得
施用詐術
使之為財產交付
....後面的不列了
構成外各項還要有因果關係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23:08
→ Muscleyun: 當然原po說的意思 就是用民事就能解決何必浪費司法資 09/10 22:21
→ Muscleyun: 源,應該很少聽過檢察官在處理民事部分吧 09/10 22:22
→ Muscleyun: 但偏偏民智未開 什麼都不懂就想開告 連律師費都想忽略 09/10 22:23
也非完全是這個意思
意思是本質為民事糾紛案件,不可以利用刑事來執行債權
就算你的民事最後不能解決,也不行,針對大額債款不請專業法律人而胡亂列請求權基礎
不是很少聽到檢察官處理民事,是檢察官沒有權力處理民事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26:43
→ Muscleyun: 沒錯啊 所以我說全部符合才能定罪 只是很難證明犯意啊 09/10 22:24
推 Muscleyun: 我覺得我們都在討論後續的法定罪問題了 因果關係其實是 09/10 22:26
→ Muscleyun: 在前面討論的層次了 沒因果關係什麼都免談 09/10 22:26
了解你的意思了~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30:30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34:31
噓 iwantfds: 難怪國外富商跌倒插進女傭體內不起訴 09/10 22:33
→ iwantfds: 沒有犯意,跌倒剛好而已 09/10 22:35
國外起不起訴乾我屁事喔XD
主觀意圖是用客觀行為推定
沒有一個真的能知道主觀意圖的方法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36:54
噓 iwantfds: 我就叫人趕快去告刑事關你屁事喔 09/10 22:38
奇怪耶你要叫人告刑事不會自己寫一篇文章
邏輯進入迴路運算的死結了?
噓 Muscleyun: 國外是哪個國外XD 英美法是判例為主喔 修過要教你嗎 09/10 22:38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41:35
噓 iwantfds: 這麼有趣的國際新聞沒看過喔,自己google 09/10 22:41
我在講假性財產犯罪,你在扯國外女童性侵案
到底在幹嘛拉XDD 你想表達什麼
叫檢察官吃X這樣嗎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43:14
→ iwantfds: 我喜歡噓文,關你屁事喔 09/10 22:42
我不是前面寫給你盡量噓嗎? 有問題?
PTT很多很天真的人好像以為噓一次我會扣薪水一樣 顆顆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44:14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45:29
噓 iwantfds: 你第一次來這喔,我回啥幾乎都用噓的 09/10 22:46
很樂意給你噓阿
你這種人噓越多次,我就越開心
代表我跟你是不同價值觀的人
離你越遠越好 嘻嘻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48:22
→ iwantfds: 紅的明顯 09/10 22:47
噓 iwantfds: 收錢不出貨不退錢,你來客觀推定一下,是怎樣。 09/10 22:49
→ jaannddyy: 前面已經講解過很多次了 不會自己回去看喔 09/10 22:49
噓 iwantfds: 哇靠,以後都收錢不出貨不退款,我搞這不就發了。 09/10 22:51
→ iwantfds: 反正沒違法,好棒棒。 09/10 22:51
→ jaannddyy: 是阿 賺翻囉 09/10 22:51
→ iwantfds: 還好你唸理組,不是唸法律。 09/10 22:52
→ jaannddyy: 法律人跟我想的差不多 09/10 22:53
→ jaannddyy: 還是給不起訴的不是法律人 顆顆 09/10 22:53
噓 iwantfds: 便宜行事當常態 09/10 22:54
推 hardandhard: 幫補血 09/10 22:54
→ jaannddyy: 是阿 你還有什麼要推拖的呀,沒有的話我要做成你的發言 09/10 22:55
→ jaannddyy: 總表跟我的應答囉 免得搞得我好像沒在回答正經問題 09/10 22:55
噓 iwantfds: 大家主觀認定被詐欺就快去告詐欺,拿錢快又有效。管他 09/10 22:58
→ iwantfds: 檢查官忙不忙,關我屁事喔。 09/10 22:58
是阿,全刑事都是繞著債權人而轉的 高興嗎^^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2:59:56
噓 iwantfds: 政府沒錢擴編人事,關我屁事喔 09/10 23:02
→ iwantfds: 軍公教年金被減,關我屁事喔。 09/10 23:03
诶奇怪,政府沒錢乾我屁事是反年改的人的訴求欸
然後你又回來打他們臉QQ
是是全天下的事就你的需求最重要,其他都是屁
我非常同意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04:59
→ iwantfds: 台灣教育體制失敗,關我屁事喔。 09/10 23:03
→ iwantfds: 台灣在國際被孤立,關我屁事喔。 09/10 23:04
工作遇到困難了?別這樣,好可愛,我都不忍說什麼了
推 k09127855: 基於刑法謙抑性和最後手段性,若未能證明詐欺故意和不法 09/10 23:04
→ k09127855: 所有意圖,確實依據刑訴252不起訴的機率蠻高的 09/10 23:05
→ k09127855: 但也有刑訴256再議和刑訴258之1交付審判牽制檢察官啦! 09/10 23:05
→ k09127855: 不過交付審判係強制律師代理制,要花錢啦! 09/10 23:05
人家就是把提詐欺當成免費的討債工具使用
怎麼可能還自掏腰包自訴XDD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06:57
→ iwantfds: 別人收錢不出貨,關我屁事 09/10 23:05
噓 iwantfds: 你把這類定義為絕對不是詐欺,那不就可以這樣詐欺。 09/10 23:07
前面回過了嘻嘻
有人把這個當成詐欺,這就會是詐欺了,最主要還是證據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08:48
噓 iwantfds: 你這輩子賺的錢,賺不到我目前30幾歲的資產吧。 09/10 23:09
不知道耶,這很重要嗎
我寧願不要賺錢,也不要當你啊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11:06
噓 iwantfds: 不用擔心,你這輩子也沒這本事。 09/10 23:13
每次在PTT炫耀自己家財的人,通常肉搜下場都很慘XD
好啦我相信你你好棒~~賺了好多錢呢
雖然跟討論主題沒什麼關係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14:53
噓 iwantfds: 很多人知道我是誰,也知道我很有錢,只是你沒必要知道。 09/10 23:16
我一點都不想知道好嗎 嘻嘻^^
你秘密留著自己知道就好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20:08
噓 iwantfds: 自己在那喊肉搜,自討沒趣的 09/10 23:22
我絕對不會肉搜阿,要一定是其他人做的
倒事你比較有趣
從討論財產犯罪法律到誰賺錢賺比較多
下一步是什麼?
比懶覺大小嗎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24:25
噓 iwantfds: 都是你再提的 09/10 23:26
沒有齁 是你耶,文章都有紀錄的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27:37
噓 iwantfds: 你自己瞎扯到工作的 09/10 23:28
眼睛還看的清楚的話要拉上去看一下喔^^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30:51
噓 sammoon: 管你檢方怎樣 反正今天我吃虧就是找民代找官員講話 這就 09/10 23:31
→ sammoon: 是台灣 懂 09/10 23:31
這位積怨也很深喔,你要不要也來分享一下你被台灣司法玩弄的經歷呢
好想聽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32:31
噓 iwantfds: 司法怎麼會玩弄人,司法最公正了,你不要亂講喔。 09/10 23:33
對阿問10個人10個人都有親身經歷呢,台灣司法糟透了
另外說認真的:看過一些拉,不過有影片為證阿,有狀子的
可能比較真實拉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35:46
噓 iwantfds: 奇怪,鄉民都是一堆應該去告結果都不去,你認識的都愛去 09/10 23:40
噓 iwantfds: 司法好棒棒的,怎麼會糟透了,不要亂講喔。 09/10 23:42
欸用反諷法的時候要注意會不會超過自身的理解能力阿
跟雙重否定 三重否定 四重否定一樣
這是很複雜的
沒把握別亂用啊
※ 編輯: jaannddyy (59.126.99.67), 09/10/2017 23:51:05
噓 iwantfds: 不用擔心,在那種升學學校,邏輯推理99。能力封頂了 09/10 23:52
噓 iwantfds: 台灣只剩智商突破130在非常態分佈的天才,能懂我不懂的 09/10 23:55
推 jackhan: 一堆北七 呵呵呵 09/11 06:30
推 lingray: 怎會有人崩潰至此,到連噓到X4還在那邊嗆老子有錢... 09/11 07:00
推 a8227416: 我完全見識到臺灣的法學素養薄弱 09/11 08:13
推 dogkida: 聖光術 J大好耐心 09/11 09:33
推 pttuser999: 惹到最美風景惹 有付稅金就要拖垮社會資源也要告 09/11 09:49
→ Domtoretto: 甲本配洨話 09/11 09:50
→ pttuser999: 跟每天待在COSTCO等排隊的老人87%像 09/11 09:50
推 ManInBlack: 超有耐心XDDD 09/11 10:43
推 laurence2988: 推原po 台灣真的很多人法學素養低落 09/11 11:58
→ laurence2988: 有人一直說這樣很好騙,那他怎麼不自己去開一團看 09/11 11:59
→ oldman315: 一個人噓到X4真的很猛 朝聖 09/11 12:23
推 boy777: 你好有耐心。。。 09/11 12:26
推 adenaden2003: 好笑 給推 09/11 15:11
推 zxcv91039: 有笑有推 09/11 16:33
推 Jackiechou: 幫補 09/15 11:24
噓 OverRaven: 健身點? 05/12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