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rsche997: 哇塞 真是長知識了 12/29 14:48
推 sisistar: 這些文字內容真的顛覆臺灣的民法,推原po分享~難怪有 12/29 15:07
→ sisistar: 些萵苣業務或教練講的法律常常讓我覺得活在平行時空。 12/29 15:08
推 k09127855: 蔬菜的in house counsel草擬契約時不可能無視體委會的 12/29 15:27
→ k09127855: 函釋! 12/29 15:27
→ k09127855: 會不會是因為上述「注意事項」的法律性質是「行政指導 12/29 15:27
→ k09127855: 」,「事實行為」,無法拘束力! 12/29 15:27
不是喔,是某業者吃定願意花時間上法院的是少數,能坑多少算多少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0123/156257.htm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
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
後公告之。
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略]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 k09127855: 為什麼運動而已,要搞得這麼累啊? 12/29 15:27
推 yuhung: 蔬菜表示:大腦也需要運動 12/29 15:44
推 R3210: 4樓去查查法規吧,違反這個注意事項是可以罰款的,現實就是 12/29 15:54
→ R3210: 健身業者很多都自己做自己的沒在關注法規,除了萵苣外很多 12/29 15:54
→ R3210: 健身房也都是這樣,這也有個好處就是你只要拿法規出來他們 12/29 15:54
→ R3210: 就不敢刁難 12/29 15:54
法規支援
http://0rz.tw/UAuxp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
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
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第五十六條之一〉。
萵苣會用拖字訣啦!如果人人都像下面事主那樣爭取到底,
我想萵苣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吃人夠夠。
http://0rz.tw/0PaUV
總結:
1. 某業者絕對不會輕易退款,強烈建議不要浪費時間
以為他們真的會幫你處理或是到消保官那申訴,
因為我就花了將近一年時間在搞這件事情,
每次我都是親自跑去現場找西門的教練主管談,
每次都說會再電話通知,但事實就是完全不會屌我,
所以大家如果想省時間就直接進法院告。
推 k09127855: 蔬菜為什麼寧願打訴願、行政訴訟和被追討不當得利,也 12/29 16:13
→ k09127855: 要這20%手續費? 12/29 16:13
理性推測是因為從解約轉讓會員身上賺到的錢減相關費用遠超過罰款吧
推 k09127855: 哇靠,第19天才異議! 12/29 16:21
→ k09127855: 好險蔬菜沒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12/29 16:21
推 cindycincia: 推麥克風大 12/29 16:53
推 ejrq5785: 這篇應該至底才對 12/29 17:10
推 ejrq5785: 你要不要開一個窩俊消費糾紛講座 應該會有不少人有興趣 12/29 17:12
可以參考下面這篇SOP,申訴跳過反正某業者不會鳥,直接付一千塊提小額訴訟
或者上警局提告詐欺,成案後提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一千但要多跑幾趟法院就是
(好處是教練怕背案底的話,就會幫你處理了,後面都省掉)
有工作的話考慮請假的成本,應該還是小額訴訟比較划算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49&t=4932622
推 lovelakersya: 大部分的人會摸摸鼻子就算了懶得爭他當然繼續賺啊 12/29 17:32
→ lovelakersya: 而且在台灣也不會被判多慘啦ㄏㄏ 12/29 17:33
推 k09127855: 這分教戰手則真實度高嗎? 12/29 19:51
→ k09127855: 內部作業組織可以凌駕法規命令? 12/29 19:51
→ k09127855: 若用強暴脅迫讓會員轉讓或終止會籍,專收這20%手續費, 12/29 19:51
→ k09127855: 蔬菜豈不雄距全台龍頭地位下個十年? 12/29 19:51
→ k09127855: 消費者的權益也被戕害至無以復加之境! 12/29 19:51
沒辦法台灣薯條炸不完
推 D85: 被這串吸引到 提小額訴訟起訴要準備被告個人資料要有出生年 12/29 20:17
→ D85: 月日.居住所 這些資料要怎麼取得? 12/29 20:17
GOOGLE
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 柯約翰
(備註分店名稱)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489號22樓
04-36008020
推 D85: 受教了 如果被告是個人的話呢? 12/29 21:20
如果你自己弄不到對方基本資料,就報案讓條杯杯幫你查囉
另一種方式是聲請支付命令,通知不到後再拿法院裁定去戶政機關調資料
推 D85: 真的長知識 但希望用不到 12/29 21:56
推 k09127855: 蔬菜網路客服! 12/29 22:04
→ k09127855: 對啦!叫你啦! 12/29 22:04
→ k09127855: 我知道你們有在駐版側錄啦! 12/29 22:04
→ k09127855: 要不要解釋ㄧ下? 12/29 22:04
對啊!呼叫wgtn001,我好想知道那25%是用什麼理由扣的
推 k09127855: 支付命令最方便,費用才500,也可用匯票, 12/29 22:10
推 k09127855: 民訴第77之19條第1款 12/29 22:18
→ k09127855: 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 12/29 22:18
推 CO2: 12/30 00:59
→ CO2: 那種推文下檢討受害人 正是蔬菜想要的反應 12/30 01:00
推 whitecolor78: 有沒有辦法做一個蔬菜精華區置底呀 感覺非常需要 12/30 02:47
推 k09127855: 刑附民是不用繳裁判費, 12/30 09:50
→ k09127855: 但需冒著詐欺不起訴,被刑庭駁回刑附民的風險! 12/30 09:50
本來也就得等起訴才能提附帶民事訴訟,不起訴再用民事手段啊
推 popbitch: 那個法規說要主管機關令其改正而不改正才會罰 12/30 17:35
→ popbitch: 所以他們等被要求改正時才改正就罰不到他們了? 12/30 17:36
推 jaannddyy: 消保17都這麼久了 還在無拘束力 12/30 18:49
推 k09127855: 拜託蔬菜客服,給你好幾天了 12/31 08:31
→ k09127855: 跨年前解釋一下20%手續費! 12/31 08:31
→ k09127855: 怎麼要買課時,專員的反應速度飛快無比,這也差太多了 12/31 08:31
→ k09127855: 吧 12/31 08:31
推 k09127855: 哇靠,過了一年, 01/01 08:05
→ k09127855: 蔬菜還不解釋20%手續費 01/01 08:05
※ 編輯: stasis (150.116.118.6), 01/08/2018 21: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