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nvisib1e: 推 10/27 11:00
※ 編輯: s0961422137 (1.160.37.225 臺灣), 10/27/2021 11:01:51
推 peter0726: 放心 WG只會看到不提供也不違反規定這條 10/27 11:09
推 adolph666: 有關鍵字 001不會進來看 10/27 11:18
推 ka0927085443: 眼前的黑~不是黑~ 10/27 11:19
推 jarry90001: 世界根本不鳥 10/27 11:23
推 KobeNi: 反正會員還是源源不絕加入,呵呵10/27 11:25
→ adaplant: 暫不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10/27 11:27
→ adaplant: 所以wg不提供也沒有違反規定 10/27 11:28
推 x747: 推啦 再裝死啊10/27 11:30
推 louistop: WG只會繼續裝死10/27 11:32
→ louistop: 且WG目前只要在FB提疑問,會陸續封鎖不給留言10/27 11:32
→ louistop: 一問毛巾,沒幾天你就無法回應留言了10/27 11:33
→ louistop: 大家以為沒什麼在留言毛巾,其實是因為反應的都被封鎖了10/27 11:33
推 s951732005: 7樓但不提供違反合約啊10/27 11:37
推 magician8: 001笑而不語10/27 11:40
推 botnet: 推10/27 11:40
→ lanchenchen: 萵苣真的很爛,準備解約10/27 11:41
推 cnns: 001此局大勝~10/27 11:43
推 SSS0227: 置板凳 看戲 讚讚讚10/27 11:59
推 dowbane: 好了啦 萵苣 為了毛巾這樣很難看10/27 12:01
推 malouflage: 001 還在睡? 媽的屁眼是多癢? 10/27 12:05
推 cccone: 樓下ool 10/27 12:07
噓 smx82625: 笑死 難不成住飯店要自己帶毛巾浴巾10/27 12:07
推 yoshilin: 重點在不提供不是強制規定,所以不適用不可抗力,應該 10/27 12:20
→ yoshilin: 有補償措施 10/27 12:20
推 kidd085: 001去參加魷魚遊戲了啦 10/27 12:23
→ dakkk: 然各業者基於場地防疫管理,採取更為嚴格的管制措施,暫不 10/27 12:30
→ dakkk: 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10/27 12:30
推 sumarai: 001此局勝,完全不想回10/27 12:35
推 linjin2: 再不提供就解約 10/27 12:36
→ iamoldtwo: ☺10/27 12:40
推 kabkglomr: 我也想申訴,但要換健身房又有點麻煩10/27 12:42
確實在同樣的場地練習慣之後要換地方練真的需要一段時間適應,我就是因為考量到這點
,所以當初寫申訴書的時候請求內容就不是解約,而是恢復提供毛巾或損害賠償。這邊解
釋一下,簽立契約後,如果一方不依約履行契約義務,除了最直接的解約外,還可以請求
履行契約,如果不履行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否則如果一概只能解除契約,這樣則完全無
法達到契約目的,且我認為大家目的其實都是在希望他們恢復提供毛巾,所以才寫了這樣
的請求(請參照上面提供的連結)。又,我想部分人解約WG應該也不會怕,但如果一堆
人請求損害賠償的話,就不好說了。
→ fcuharden: WG:沒有罰則!爽,繼續虐菜。反正我規模經濟屌虐他廠10/27 12:55
推 iGIORGIO: 可以拿這張回函去申訴了吧10/27 12:56
推 gfiba: WG什麼都不提供也不違反規定啊,但廣告不實和合約爭議呢???10/27 12:56
※ 編輯: s0961422137 (1.160.37.225 臺灣), 10/27/2021 13:04:21
推 iGIORGIO: 不違反規定但違反合約啊 10/27 12:59
推 csfp: ool看不到這篇 10/27 13:00
推 abc999763: 可以借分享到個人臉書嗎,謝謝 10/27 13:14
可以
推 franck817: 推yoshi大的觀點,非不可抗力之因素,應有補償方案( 10/27 13:39
→ franck817: 如:減收月費),萵苣本來就有無毛巾的express月費588 10/27 13:39
→ franck817: ,表示他們早明白毛巾是有價值的服務,會員現被迫綁更 10/27 13:39
→ franck817: 高的月費卻提供殘缺的服務 10/27 13:39
推 chocopoodle: 推 10/27 13:54
推 BeanDodo: 已解約有機會要求損害賠償嗎?目前會籍持續到12月底。 10/27 13:58
解除契約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見民法第260條)
※ 編輯: s0961422137 (1.160.37.225 臺灣), 10/27/2021 14:03:14
推 magician8: 去了萵苣以後 原坡變民法達人 10/27 14:12
推 axis0801: 哈!達人嗎? (不好意思來糾正一下) 10/27 14:18
→ axis0801: 所以解除契約的情況是指前提比如給付延遲,或是他方當事 10/27 14:19
→ axis0801: 人定有期限催告屢行而於期限內不屢行者,才能叫解除契約 10/27 14:22
推 halulu: 上個健身房還要熟知民法 果然是WG 健身又健腦10/27 14:23
→ axis0801: 以上是民法254條的解釋10/27 14:23
→ axis0801: 不好意思我剛好是國考生,對法律熟一點,不是因為健身之故 10/27 14:24
→ axis0801: 因此正確來說應該是「終止契約」 10/27 14:25
→ axis0801: 「終止契約」係指使契約「不繼續」發生效力 10/27 14:25
→ axis0801: 日後交易雙方不再受該契約之拘束10/27 14:26
→ axis0801: 但是在終止「前」之法律關係仍然有效。 10/27 14:26
契約終止後,不再就終止前的法律關係為任何請求,是要另外約定的喔,而終止是向後失
效,如損害既已發生,其賠償請求權不當然因此消滅。就像約定繼續性提供某項服務,提
供者卻忽然減少服務應有品質,而他方依據契約終止合約,除雙方約定終止後不再請求,
否則過去提供減損品質之服務仍應賠償。以上拙見供參。
這裡不是民法小教室,所以我沒有要糾正用語,請見諒。
推 x747: 真的是垃圾健身房 10/27 14:27
推 axis0801: 對了為避免誤會,我是工廠的會員,不是WG 10/27 14:31
推 BeanDodo: 感謝各位解答~10/27 15:10
推 dragon00031: 辛苦辛苦 10/27 15:44
推 b9111111111b: 民法知識又增加了10/27 16:22
※ 編輯: s0961422137 (1.160.37.225 臺灣), 10/27/2021 17:28:34
推 gogohell2003: 推 會員的怨氣不會像炸彈一樣爆 但是會像膿一樣積累 10/27 18:02
推 axis0801: 那我可能誤會你想解約的意思了,我以為你要終止契約 10/27 18:06
→ axis0801: 正因為"毛巾事件"為減少相應對價之服務品質,故可得終止 10/27 18:08
→ axis0801: 若換做解除契約,那就具有使契約「自始無效」的效力 10/27 18:09
→ axis0801: 即雙方回復宛如不曾存在任何契約關係之狀態之效果。 10/27 18:10
→ axis0801: 此時,雙方互負使對方的法律權益「回復原狀」之義務, 10/27 18:10
→ axis0801: 如果無法回復原狀,亦應給予賠償。 10/27 18:11
→ axis0801: 但是你已經使用過一定期限的館內服務了,該如何解除契約? 10/27 18:12
→ axis0801: 所以解除契約你要用什麼方法"返還"對方的法律權益? 10/27 18:13
如果你是想討論民法的話,可以把這篇轉國考版跟考友討論,我就不再回應了,謝謝
※ 編輯: s0961422137 (101.12.43.114 臺灣), 10/27/2021 18:40:02
推 dakkk: 我只能告訴你 wg是健身房 提供毛巾不是健身房必然的服務 10/27 18:59
→ dakkk: 此外他們的定型化契約 一定有空間讓他們合法停止這服務 10/27 18:59
推 dakkk: 就像你因為喜歡粉紅色碗盤去某家餐廳吃飯 結果一天上菜時餐 10/27 19:03
→ dakkk: 盤變白色 你去消保會主張退費 人家不會站你這邊 10/27 19:03
→ dakkk: 你點的菜都有出 主約就算達成了 10/27 19:04
噓 VVii: 怎麼這麼多垃圾員工 10/27 19:10
→ VVii: 你廣告以及招生都有列出來,然後收回這叫菜都有上? 10/27 19:11
→ VVii: 塔綠班跟wg基礎邏輯可不可以加強訓練 10/27 19:11
※ terryisbest:轉錄至看板 LAW 10/27 19:57
推 ironheart: 001出來啊 裝睡? 10/27 20:56
推 kjes924308: ""各業者基於場地防疫管理,採取更為嚴格的管制措施, 10/27 21:21
→ kjes924308: 暫不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 10/27 21:21
→ kjes924308: ""嚴格管理總比出事再來被靠背好吧?!非防疫期間我也 10/27 21:22
→ kjes924308: 盡量自己帶毛巾呀 10/27 21:22
推 cnns: 推dakkk 高級反串 但類比0分XD 10/27 21:43
推 x747: 粉紅色 白色盤子?你他媽會不會扯太遠 10/27 22:14
→ x747: 這叫餐廳不給盤子你要自己帶好嗎 10/27 22:14
→ burnsy0018: 熱水池裡都一堆人沒戴口罩一起泡了,你跟我說世界嚴 10/27 22:48
→ burnsy0018: 格處理?不要笑死人 10/27 22:48
推 rasputin: 偷渡政治推文的八卦仔滾啦 10/27 23:10
→ gfiba: 不給請防疫假也敢說嚴格? 明明就是雙標自助餐 10/27 23:28
推 SkySwimmer: 繼續裝死啊WG 10/27 23:32
推 axis0801: 討論健身產業相關的法權益就叫「偷渡政治推文」?你覺 10/28 00:26
→ axis0801: 得礙眼可以不要看。 10/28 00:26
推 BFONE: FB一堆有意見的都被封鎖了 10/28 00:45
→ ayulovem: 哀口罩到底何時要解 戶外運動都不用戴 戶外就比較高級? 10/28 03:56
推 s910443tw: 推文有柯粉 10/28 10:00
推 tenorlan: 那個譬喻真的是火上加油 笑死 10/28 11:03
→ audi1005: 真正嚴格就別雙標 要讓會員繼續請防疫假 10/28 11:09
推 gogohell2003: WG是健身房 提供廁所/冷氣/置物櫃也不是必然的服務 10/28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