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ochun36: 推推11/04 07:06
推 RINPE: 好奇 一次寄那麼多會不會被當作垃圾信處理 畢竟公務員11/04 07:11
推 askker: 如果我是承辦人,每天光收這些信都飽了,怎麼做事 11/04 07:19
推 x747: 推11/04 07:22
推 Mx1720: 格式訴求如果不清楚的話承辦人根本不想看11/04 07:25
推 kanemochi: 牆倒眾人推+1~ 加油啊。 11/04 07:44
推 dakkk: 多少信都一樣 同一件事會併案處理11/04 07:52
推 jinggg128: 樓上WG服務組又來了11/04 08:09
推 x747: 那個萵苣002真的很煩 11/04 08:30
推 emmAQBB: 推 11/04 08:40
→ Sam27: 大家把自己簽的合約第10項解約終止,拿出來看都有寫了 11/04 09:20
→ Sam27: WG如果提供比承諾還低的服務,要無條件解約11/04 09:21
→ Sam27: 但如果你要WG賠違約金,那要重大瑕疵... 11/04 09:21
→ Sam27: 目前政府對重大瑕疵的定義是20%的總值... 11/04 09:22
→ Sam27: 除非你能證明毛巾的價值佔了你會費的20%..那就可以賠違約金11/04 09:22
推 tenchu: 推11/04 09:22
→ Sam27: 所以你看台北大巨蛋為何無法解約要遠雄賠..... 11/04 09:23
→ Sam27: 因為還不到重大瑕疵...打官司台北市政府必敗11/04 09:23
→ UKYOU: 即便是併案處理 主管機關可能還是會考量受影響人數及嚴重11/04 09:25
→ UKYOU: 性喔 麻煩大家踴躍投書了11/04 09:25
推 rbc123: 推啊,不推不行11/04 09:34
推 cccone: 推 11/04 09:34
推 kissu5566: 推11/04 09:59
推 GoodQ: 推 但跟賴皮的人講理多半只是事倍功半11/04 10:11
→ GoodQ: 直接跟對營收出招才是最實際的 11/04 10:12
推 TBBT1: 推11/04 10:55
推 SkySwimmer: 推11/04 11:21
→ paulsama: 推 11/04 11:45
推 abc999763: 已寄信11/04 12:11
推 kenbbc12321: 推11/04 12:39
推 cjy0321: 推 已投訴 11/04 12:41
推 cjy0321: 假設大小毛巾送洗費一次15元 一個月就是450 會費抓1288 11/04 12:44
→ cjy0321: 已經超過20%了 11/04 12:44
→ Sam27: 前面有鄉民po大宗送洗,一條大概6元......11/04 13:19
→ Sam27: 但如果你出示證明你過去幾個月,天天去... 11/04 13:20
→ Sam27: 搞不好真的有機會到15%....愈接近20%,WG輸的機率愈高 11/04 13:21
→ Sam27: 一天大概會有一千多人進場,毛巾開銷佔WG營收約4~5%11/04 13:23
推 robbita: 已填寫寄出 - WorldGym 北區sports會員11/04 13:41
→ zelt: 推 已填 11/04 13:54
推 Alan815: 必須推11/04 17:13
推 karen1030: 推 11/04 20:35
※ 編輯: UKYOU (223.136.68.174 臺灣), 11/05/2021 11:06:30
※ 編輯: UKYOU (223.136.68.174 臺灣), 11/05/2021 11:17:35
推 tenorlan: 推 11/05 13:57
→ iamoldtwo: ☺ 11/05 22:02
推 yahuichang: 30天450元?我加入前幾年很勤快上課,瘦到六塊肌都有 11/06 00:47
→ yahuichang: ,一個月才去二十天。 11/06 00:47
→ Kyo5566: 阿姨們一個月去洗澡30天沒毛巾很不方便 11/06 08:56
推 qboy: 推 11/06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