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ysticWi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板友來信檢舉 文章代碼(AID): #1PWVTs_o (MysticWiz) 底下推文
DameKyon: 不用分那麼細 只是為了得獎內定做的暖身兒~已08/03 00:48
DameKyon: 是不是真的有好好審題也無證據,你信?08/03 06:50
DameKyon: 難聽點說沒被審到的人難道要證明自己真的有投稿嗎?08/03 06:53
DameKyon: 這種單方面投稿單方面審核本就有無法證明的死角不是嗎?08/03 06:55
DameKyon: 真的不需要平日靠北關鍵時刻乖乖歸位08/03 06:56
DameKyon: 不算證據啦 看看前10名高達7成是護航常客 真巧<308/03 07:00
3-5 輕度違規罰則 以下情事,發表者水桶7天。 適用範圍為所有文章之分類、標題、內文、推文與簽名檔: 出現髒字、髒話、18禁、色情等字句;不實情報及未經證實的資訊;推文娃娃氾濫使用。 3-8 累犯制度 被判決板友出桶後若30天內再犯3-4、3-5、3-6、3-7任一罰則,懲處得以累計。 EX1:甲板友被桶7天,出桶後30天內又犯3-6,則水桶天數為7+14=21天 EX2:乙板友因3-4而被警告,30天內又違反3-4,則給予警告2支+先前的一支警告=水桶7天 自己都承認不算證據了,直接判3-5不實資訊 同時也達成3-8累犯制度 DameKyon 水桶7+14=21天 主持正義有你有我,歡迎參選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19.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ysticWiz/M.1501741730.A.F33.html ※ 編輯: DioEraclea (111.253.119.62), 08/03/2017 14:29:56
kiuo: 笑死,有沒有這麼急著回水桶 08/03 17:13
keroro870123: 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這樣 沒有證據還是不要太早下定 08/03 21:35
keroro870123: 論 08/03 21:35
kokojoe: 怎又是他... 08/03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