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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1212123tw (der龜)》之銘言: : 先附影片 : https://youtu.be/_DsBgwCjCio
: 這場精彩的進攻大戰(兩隊防守都...... : 看到第三節本來都以為雷霆 : 要被金塊骰到6虐菜 : 結果最後一節PG骰到7 : 直接大爆氣狂砍分 : 甚至最後剩一秒關鍵後撤三分 : 將分數追平 : 正當大家準備打OT : Joker突然一個長傳大空檔的Harris : 砍進Buzzer beater三分 : 幫助金塊帶走勝利 : 不過因為來得太快沒看清楚 : 大家好像都對最後一擊有點質疑 : YT很快有片了 大家就來討論一下吧 : 1.首先是發球五秒 : 我本來看也覺得好像超過了 : https://i.imgur.com/kmEdBuV.jpg : 不過如果仔細看影片的話 : Joker旁邊的裁判其實數到4的時候 : Joker球就傳出去囉 : 所以這沒什麼爭議的 剛剛小弟無聊把youtube調0.25倍速,然後用碼表計時 從接到裁判發的球到球離手的瞬間, 總共花費21.02秒 所以應該確實是超過惹 不過裁判最大~就這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6.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17555676.A.83F.html
danorken : 讚 留言 分享 02/02 15:15
ZIDENS : 21.02/4=5.255 不怪裁判 02/02 15:16
justice0616 : 樓上數學老師很厲害哦 02/02 15:17
bn50add : 從接球計時?不是從裁判示意才走時間嗎.. 02/02 15:19
Wardyal : 21/4=5 是不會四捨五入逆 02/02 15:20
DemonRing : 十分科學的方法。結果具有討論的價值。 02/02 15:21
andy78714 : 裁判計時是用手勢 不是按碼錶 差這一點點根本沒差 02/02 15:23
kingianlin : 算這一點時間沒啥意義 02/02 15:24
Kapersky : 問題就在裁判手勢 .......... 02/02 15:25
shadow0326 : 輸了才好啊 回去看錄影帶會特別注意到底在守什麼 02/02 15:25
Kapersky : 裁判不響哨 就是繼續進行 02/02 15:25
daviss1852 : 21.02/4=5.205才對 不過差0.205秒人分不出來吧 02/02 15:33
daviss1852 : 雖然如果有用碼錶倒數計時不應該有這問題啦 02/02 15:35
mafitelak : 靠腰我竟然笑了 02/02 15:39
ZIDENS : 5.205*4=20.82餒 02/02 15:41
Leon45 : 數學... 按個計算機就不會有人推文出糗了 02/02 15:47
seabox : 人有可能那麼準嗎 02/02 15:52
Nappa : 之前shaqtin有個裁判比了6次手勢也沒吹 02/02 15:53
yellowboy : 簽名黨get 02/02 15:58
yellowboy : 檔 02/02 15:58
DiegoYoh : 不是說要接近6秒才會吹嗎? 02/02 16:05
Alolicon : 是看手勢 02/02 16:28
chigi : 21.02/4=5.205 <<<<<<<<<<<<<<<<<<<<<<<<<<<<<<<<<< 02/02 16:47
kent0398 : 5.255啦 02/02 16:48
arrfu : 你確定按馬表的誤差沒超過0.5秒 02/02 16:52
smtp : 被絕殺就認了啦...講難聽一點,你是不是輸不起阿? XD 02/02 16:53
quann : https://goo.gl/zWjp7t 02/02 17:47
quann : 笑死 02/02 17:48
mikol : 發球本來就以裁判手勢為主,過半場也是,就算進攻時 02/02 18:19
mikol : 間跑8秒了裁判沒吹就是沒事 02/02 18:19
zxc787848 : 你乃哥喔 02/02 18:53
daviss1852 : 啊靠算錯 21/4要退位看到後面的0就當成0了 02/02 20:09
qwert860921 : 好嘛好嘛不然這球不算 下一次交手先打一個OT再開始 02/02 21:02
qwert860921 : 讓龜龜有機會一天兩個大三元你說好不好 02/02 21:02
tandzh : 1秒為單位 第6秒才吹違例好嗎 籃下3秒也是第4秒吹 02/02 21:26
x123356 : 說龜想抓板的也是很好笑 1.4秒出手時間就到了 02/03 03:00
ghfe107 : 這樣也可以一篇喔? 02/03 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