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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大寫V進行投票唷,另外本人參選時所提政見會在此投票結束後再修改板規。 投票時間兩個禮拜,到03/11/2018 19:11:48 Sun為止,感謝各位。 板規3-11如下 有相關Kobe Bryant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性侵疑雲之內容, 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等等。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其他字彙可由板主判定或查察決定之。 這條板規很多板友都有跳出來說該廢掉。經板主群討論後,這條板規一旦經投票通過、修 改廢除後配套措施為強暴等詞改由3-3處理硬限制之諧音視同硬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8.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19557446.A.844.html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17:39
DogBe105 : 贊成 02/25 19:18
johnwu : 贊成 02/25 19:18
CMPunk : Lbj媽媽的事好像現在也沒啥人在推了 02/25 19:19
pengjoker : V 02/25 19:19
您好,請按←回到前頁再按V唷,感謝。
j003862001 : 一樓ID說明一切 02/25 19:19
CMPunk : 倒是kobe的還是一直都有 02/25 19:19
ksk0516 : 動老大? 02/25 19:19
teakdavid968: 同一樓 02/25 19:19
pierce880321: 贊成 02/25 19:20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22:00
event1408472: 強 02/25 19:21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22:20
DogBe105 : 不贊成關於Kobe的知識我都是從版規得到的這條應該留 02/25 19:22
DogBe105 : 給後人欣賞 02/25 19:22
whatahw1 : V 02/25 19:23
ckshchen : 贊成 02/25 19:23
paul5566 : 105到底贊不贊成啊XD 02/25 19:23
Foye : 感覺只是把3-11移到3-3 以前提到用3-11桶 以後用3-3 02/25 19:24
您好,3-11大部分被反對的原因其中一樣是因人設事,然後3-11其實不是禁強暴一詞,而 是禁止影射性詞句(可回到上面看)。會有這配套措施,其實也沒對板規3-3作大幅度修改(因 為3-3本來就禁止強暴等詞),是怕日後會有人刻意會改推強爆這一類字句,這種才是原本 3-11會桶到的,感謝您給我機會解釋。
event1408472: 105是什麼 02/25 19:24
Foye : 是怕板規一直提醒著後人的河蟹條款 但提到還是要桶 02/25 19:25
Foye : 配套措施是哪些詞說清楚 不然把那些詞搬到3-3有差? 02/25 19:26
pfw : 恢復好阿! 02/25 19:27
justice0926 : 沒在推 只是證明我們詹酸比較有品有紀律吧 02/25 19:29
chi12345678 : 同意Foye 這根本不叫廢除 02/25 19:29
justice0926 : 反觀 我就不好說了 呵呵 02/25 19:29
FatalLuna : 之前才被桶幾個 有品有紀律 ?? 02/25 19:30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38:39
efbnm753 : 改了之後以後就能提丹佛了 但還是不能提強豹 是這樣 02/25 19:31
efbnm753 : 嗎? 02/25 19:31
是,因為強暴等詞本來就是硬限制,但如果有人推強爆等詞(刻意用諧音)就無法用硬限制 水桶,而得改用3-11。所以如果要廢掉3-11,一定得防止有人用諧音來刻意推硬限制的詞 句,感謝您的疑問。 但提醒您,在非丹佛相關內容,硬要提丹佛一詞還是可能會離題引戰,感謝。
Cookieboy : 贊成 02/25 19:32
nastycurry : 一個事實,一個只是八卦,到底誰有品勒呵呵 02/25 19:32
kikijuice : 這改動有差別嗎 同樣字眼全部改成用3-3處理? 02/25 19:34
kikijuice : 廢除的意思叫做全部開放或部分開放 玩這套叫做裝蒜 02/25 19:36
您好,上面已經回囉,3-11最主要的不是強暴這一詞,而是 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如果廢除,這些3-11最主要禁到的就沒了,會有那配套措施是防止有人想犯3-3但又用諧音 來避規,感謝您的疑問。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42:55
LoMing1021 : 講認真的 LBJ那個是該被桶 但老大是咎由自取 不能提 02/25 19:41
LoMing1021 : 真的很怪 02/25 19:41
screwyouguys: 法院認證的跟週刊捕風捉影差這麼多 02/25 19:41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49:48
kikijuice : 有判例說明補推 02/25 19:46
joulin : 一個是真的有上法院 一個完全沒證據 這兩個要放 02/25 19:47
joulin : 一起去評斷該不該廢掉 有點奇怪 02/25 19:48
snow5420 : 廢除啊 02/25 19:48
lai162 : 幾年前我就在問Kobe丹佛事件是事實為何不能說 拖到 02/25 19:48
lai162 : 現在Kobe都退那麼久了才投票... 02/25 19:48
gankgf : 不過廢老大留LBJ那條反而要被說是LBJ條款 真難辦 02/25 19:49
AndyWT : 贊成阿 這條根本就沒必要存在 因人設事不應該 02/25 19:49
joulin : 建議應該 兩個分開投票 02/25 19:49
a1624a : 廢除 02/25 19:49
joulin : 或者乾脆直接廢除 然後如果有人提及LBJ的事情 02/25 19:50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19:51:07
joulin : 可以用造謠來處理 02/25 19:50
joulin : 這樣就簡單多了 02/25 19:50
lai162 : 對喔 一個法院認証事實 一個造謠毫無根據 憑甚麼LBJ 02/25 19:52
lai162 : 這條也要跟著廢除? 02/25 19:52
您好,會一直有人提廢這條其實是不希望因人設事,如果KOBE條款廢除、LBJ條款也一定 得廢除的,然後LBJ條款如下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 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今天如果內文無關那些詞句,硬要在推文提那些詞句,導致下面推文開始戰起來, 其實3-2的離題、釣魚引戰都有規範到,感謝您的疑問。
m791017 : 可 02/25 19:53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20:04:47
iverson88 : 贊成啊 要廢一起廢吧 不然就不要廢顆顆 02/25 19:59
birdman5656 : LBJ那是造謠 KB是事實 差那麼多 02/25 20:08
hitomi47 : LBJ那個能算硬限制的不實指控嗎 02/25 20:14
ggeneration : 嚴格來講 板上都是針對球員 不會去酸球員家人 除非 02/25 20:15
ggeneration : 像球爸那樣是"圈內人" 02/25 20:15
vincent1985 : 雖然不想提 不過LBJ真的太多被造謠的事情 02/25 20:16
ggeneration : 那條應該改為概括對象所有聯盟球員不得惡意攻奸球 02/25 20:18
ggeneration : 員家人 02/25 20:18
s871413 : 為啥KOBE條款廢除LBJ條款一定得廢除?誰規定的? 02/25 20:19
ronbaker : 贊成 02/25 20:21
vincent1985 : nba板都八卦板化了 02/25 20:22
yuiop358 : 老大的廢除 以後推文可精彩了 02/25 20:25
white75724 : 推 支持 02/25 20:30
hunt5566 : 贊成廢除太老條款 02/25 20:31
vincent1985 : 要抓就要認真抓 寧願嚴一點也不要一堆腦殘酸 02/25 20:32
swingingbear: kobe那是個人犯下才導致的話柄 喇叭則是他人造業他 02/25 20:35
swingingbear: 承擔 性質完全不同 一開始設計此版龜就有問題了 要 02/25 20:35
swingingbear: 開放應只限於個人行為所致 02/25 20:35
astro1217 : 贊成 老太造業老大當 02/25 20:39
vincent1985 : 老愛跳針離題的 雖沒引戰 但是可以考慮警告 02/25 20:40
vincent1985 : EX:下面有篇整篇跟LBJ沒相關 硬要拿出來提的 02/25 20:44
如果您認為他犯板規了,可以寄信來檢舉唷,檢舉格式在板規有,感謝您。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20:47:58
AndyWT : LBJ那個本來就是多餘的 就為了包裹表決 讓他看起來 02/25 20:45
AndyWT : 正大光明 02/25 20:45
JOHNJJ : 贊成廢除 02/25 20:47
eric0369 : 贊成 要廢一起廢 02/25 20:51
willy50307 : 是 02/25 20:54
kerorog66 : 補充的相當解釋詳細哦 02/25 20:56
TFADolly : 解釋的很好了啊 02/25 20:59
aniji : 為啥一定要廢?不酸渾身不對勁會整天失智起笑嗎? 02/25 21:03
aniji : 什麼要廢一起廢 根本沒一個需要廢掉吧 02/25 21:04
您好,這公告是跟各位板友說此投票開始了,並不是直接廢除喔。 如果您認為不該廢的話可以投票選擇不同意唷,感謝您。
jay0601zzz : 贊成 02/25 21:06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21:25:34
aniji : 奇怪 我不過是發表感想你就暗指我不知道是投票以為 02/25 21:29
aniji : 是直接 02/25 21:29
我沒有這意思,如果您這樣認為的話,我跟您道歉,對不起。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5/2018 21:32:56
nctuDuncan : 支持分開投票,兩件事情性質差那麼多,不適用因人設 02/25 21:43
nctuDuncan : 事 02/25 21:43
wy9968 : 為了一個球員設條款本來就很奇怪 版規規範就好 02/25 22:01
LoMing1021 : 要投票”是否廢除條款”之前 是不是該先投票”分開 02/25 22:22
LoMing1021 : 廢除” 02/25 22:22
matthew0123 : 我贊成廢但保證廢除之後你們處理離題引戰會出問題 02/25 22:25
matthew0123 : 自由心證標準不一馬上貼標籤,加油吧 02/25 22:26
sbflight : 我覺得應該分開投票 分開廢除 02/25 22:38
ldeathkiller: 贊成 02/25 23:48
no321 : LBJ那條廢掉就會看到有人整天酸爸爸媽媽 02/26 00:25
no321 : 然而這些還都不是正確的事實 02/26 00:25
no321 : 如果這條廢掉 那提及這些相關希望用造謠處理 02/26 00:26
swingingbear: 懷疑版主偏袒特定方 兩點差異性如上所述 為「個人確 02/26 00:27
swingingbear: 實事實」及「媒體造謠且非本人」但現在卻要一起配套 02/26 00:27
swingingbear: 廢除? 分開投票才合理 02/26 00:27
回no321跟swingingbear大 您們好,我絕對沒有偏袒特定方。 簡單來說就是這條完全是因人設事,才會一直被討論該廢掉。 如果只廢Kobe條款、沒廢LBJ條款的話,同樣也是因人設事。 如果您是指LBJ相關文出現爸爸、媽媽之類的推文,其實不用太擔心。 因為即使不用這條,在LBJ文底下推那些,大部分也都會桶到,因為那些行為幾乎都是離 題、釣魚引戰,所以您不用擔心。 同樣的,如果Kobe相關文,下面推文出現那些詞句,也幾乎都會被離題、釣魚引戰規範。 而為什麼會舉強暴的諧音強爆這例子,是因為如果3-11廢掉後,在Kobe相關文底下刻意推 Kobe強爆了,3-2的離題引戰無法管,3-3的硬限制也無法管,所以板主群才會討論配套 措施,將諧音也算在硬限制內。 所以絕對不是想偏袒特定方,感謝您。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6/2018 00:49:10
iso903306 : kobe有作啥事大家都知道 別欲蓋彌彰 早該開放罵了 02/26 00:29
iso903306 : 廢除3-11就應該針對kobe個人的方面開放強抱這個詞 02/26 00:36
iso903306 : 因為是事實 以前被這個理由水桶的紀錄也應該拿掉 02/26 00:36
liafree : 贊成 02/26 00:49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6/2018 01:08:57
jojo87 : Kobe強爆了到底有什麼問題....說LBJ強爆了就可以? 02/26 01:13
您好,如果按照這配套,推誰強爆了都不行,因為都在3-3硬限制規範內,感謝您。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6/2018 01:13:52 ※ 編輯: Vedan (1.160.148.165), 02/26/2018 01:15:27
nctuDuncan : 投票決定要不要分開處理吧,兩者性質差異過大 02/26 01:34
nctuDuncan : 當初設立這個條款不就已經是因人設事了? 02/26 01:35
allen7257 :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你太小看鄉民的腦筋急轉彎了 02/26 01:36
nctuDuncan : 廢除與否當然也應該因不同球員分別討論才是 02/26 01:36
nctuDuncan : 又不是搞什麼大赦,為什麼一定要綁一起處理? 02/26 01:38
nctuDuncan : 以版主的角度來看確實一起處理才是公正沒錯 02/26 01:40
nctuDuncan : 但以球迷跟兩者事件性質角度來看,也沒有必要綁定處 02/26 01:41
nctuDuncan : 理的必要 02/26 01:41
ckshchen : 若球員本身有相關負面要聞,則為可受公評的範圍, 02/26 03:02
ckshchen : 其下相關之暱稱可容許之,你現在的意思是假裝廢掉 02/26 03:03
ckshchen : kobe條款,然後限制更嚴格,可受公評的都不能提? 02/26 03:03
ckshchen : 3-3硬限制有個例外叫可受公評的負面新聞 02/26 03:04
ckshchen : 你辦這投票,大家以為是以後可以提,你現在說你的意 02/26 03:04
ckshchen : 思是要更嚴格禁止,會不會太扯 02/26 03:05
ckshchen : 你這樣等於是騙人,然後直接往反方向去 02/26 03:05
ckshchen : kobe條款會被反感是因為有一條負面新聞可公評之暱稱 02/26 03:06
ckshchen : 的規定在 02/26 03:06
ckshchen : 你根本沒說清楚,選項也只有禁和更嚴格禁 02/26 03:07
ckshchen : 完全在欺騙人 02/26 03:07
ckshchen : 你當初政見是廢除這條,我相信很多投你的是認為放寬 02/26 03:10
ckshchen : ,結果你現在的意思是更嚴格,直接無視負面新聞那條 02/26 03:10
ckshchen : 開什麼玩笑?科黑是你心中最軟的一塊? 02/26 03:11
ckshchen : 那你政見怎麼不敢寫清楚點,你的意思是要完全禁止 02/26 03:15
ckshchen : 你的投票也沒寫清楚,你今天沒有回覆,誰會知道? 02/26 03:16
Cerebro : 要廢一起廢 02/26 03:24
encephalon : 要廢一起廢 02/26 03:24
encephalon : 按錯推回來 02/26 03:28
LiuWorship : 有些人為了更方便酸 什麼話都說的出來 02/26 06:59
cderfv1000 : 贊成 02/26 08:25
bahamutuh : 我沒看錯吧 廢掉後kobe條款反而變嚴格了 02/26 08:51
bahamutuh : 現在可講強豹 以後不能講 02/26 08:52
bahamutuh : 內文無關性侵疑雲,在推文提那些詞句 還是繼續桶 02/26 08:53
bahamutuh : 版主要知道 會出現強豹這詞 起因就是不合理的限制 02/26 08:56
bahamutuh : 不合理的限制越多 人民的反抗只會越多 02/26 08:56
encephalon : 同意LiuWorship說的 有些人來這板就只想酸 這樣改只 02/26 09:35
encephalon : 是廢掉專法 犯其他板規當然還是得桶 02/26 09:35
ksk0516 : 推LBJ強爆了不行? 02/26 10:19
HSKAO : Kobe是他自己的事 LBJ是他媽的事 綁在一起蠻奇怪的X 02/26 10:59
HSKAO : D 02/26 10:59
pounil : 如果影扯LAODA他家人呢 02/26 12:13
aniji : 經過新版主解釋後 完全贊成XDDD 大家怎就這麼想酸呢 02/26 12:17
aniji : 話說V進去後 到底投幾號是贊成幾號是反對啊@@? 02/26 12:18
aniji : 看到一大堆人這麼想推強爆強豹覺得有趣 02/26 12:21
aniji : 本來正常講話就不會用強爆形容人厲害 就是凹諧音啊 02/26 12:23
aniji : 而且鄉民都這麼聰明 想不到別的嗎?超爆幹強 有強有 02/26 12:24
aniji : 爆 還更有魄力 滿足又強又爆又不會踩到版規 02/26 12:24
lanpuma : 推不因人設事 推3-11兩個一起廢 但硬搞出一個配套 02/26 12:29
lanpuma : 到3-3還說絕不是偏袒特定方? 02/26 12:29
Deathstroke : 一堆人想推強豹兩個字也太有趣 02/26 13:15
y3qo4 : LBJ是事實Kobe是誣陷這也能吵? 02/26 13:37
MessiWang : 結果根本沒有解嚴 只是廢掉專法 用別條來桶而已 02/26 14:23
MessiWang : 還可以美其名說廢除專為某迷特製的條款 呵呵 02/26 14:25
whatahw1 : 老大的廢除 應該在後面加上嫌疑人 02/26 17:28
chi12345678 : ckshchen說的太好了! 現狀VS更嚴 ^_^ 都擠? 02/26 21:18
simon0529 : 反正可以用鴨卡式推文啊 02/26 21:23
jemmak629 : 當然不贊成 某咪水準很慘烈的 02/26 22:06
kerorog66 : 沒有變嚴啊 就只是廢掉專法 犯其他板規本來就該桶 02/26 22:12
Dex5566 : 廢啊就等著看最沒水準那群到時被離題桶開始戰版主 02/26 22:31
ckshchen : 說沒變嚴的知道版規中本來就有一條“球員確實有負 02/26 22:43
ckshchen : 面要聞的可以這樣稱呼“嗎?當初會有kobe條款就是因 02/26 22:43
ckshchen : 為有這版規,所以可以稱呼 02/26 22:43
hotfeer : 那KOBE有上法院阿,而且是和解 上法院不算負面 02/26 22:56
hotfeer : 不過現在要說上法院的機會很少吧 02/26 22:57
hotfeer : 除非有球星又要上法院 02/26 22:57
hotfeer : 像ROSE上法院就是還他清白 02/26 22:59
ckshchen : 當初就是大家改說“性侵和解人/嫌疑人”,沒違規, 02/26 23:05
ckshchen : 有些人受不了才去生這條啦 02/26 23:05
nctuDuncan : 原來被告性侵而上法院不算負面 02/27 00:33
gto731216 : 負面啊,不過鍵盤法官直接定罪,我覺得更負面。 02/27 08:55
yunminfor : V 02/27 09:25
chnecklace : 推個V版有心 02/27 14:18
hotfeer : 無法理解 所以我說Rose上法院<=這樣算負面喔 02/28 01:43
hotfeer : 離題我倒是懂,哈算了不用回答我反正我覺得不是負面 02/28 01:47
hotfeer : 我覺得上法院變負面是大家心裡都有答案了 02/28 01:51
hotfeer : 不然就不會揶揄逍遙法外了 02/28 01:53
ckshchen : 柯迷質疑就認真回覆,其他人質疑你政見根本騙票就縮 02/28 23:12
ckshchen : 起來不回了? 02/28 23:12
您好,我這些時間都在跟板主群討論這件事情,尤其是您推的"可受公評的負面新聞"這條 ,因為這條是我不確定該如何執行的,而其他該回的,我在上面也都回了。 首先3-11特別綁定LBJ、Kobe本來就沒意義,不需要針對特別球員這點大家應該都同意 ,今天如果廢除,也是板友們認為不需要專法,那廢除之後是否Kobe的文就可以下面狂推 強暴、強姦、服務生殺手等等,這答案是不行。 舉例:如果今天文章是這篇□ [新聞] 「提名強姦犯」?球星布萊恩性醜聞舊案 您要說強姦當然沒問題,因為新聞內文都提了 但如果是[花邊] IT 透露在交易過後,Kobe曾經跟他聯絡 這篇就不行,不可能開放之後,這篇也能說Kobe聯絡IT強姦 如果這篇要推強姦當然算是離題引戰。 相信也沒有板友希望看到Kobe文底下都是滿滿的強姦,當然LBJ也一樣,今天如果廢除3-11 ,主要就是不希望專法綁定特定球員,但違規事實還是要桶,這一樣沒法變,如果廢除3- 11只是回歸3-2、3-3而已,沒有變嚴。 而您說的"可受公評的負面新聞"這條,我有再去請教其他板主,確認這條是指在該新聞下 可公評,就僅此而已,例如有關強姦的新聞,在底下要怎麼推強姦都沒問題,但其他無關 強姦的新聞,還是硬要推強姦的話就不行。 您說我騙選票,我在參選時的政見文,在下面只要有問我的,我幾乎都會認真一個一個回 答,而我回答的方向也大多是當選後到最後還是要再跟板主群討論,因為板主不是只有我 一個人,我如果直接在政見內文打確定要怎樣,後來又沒做到,那才是我騙選票吧? 最重要的就是3-11因人設事的專法如果廢除的話,那些行為究竟會不會犯到其他板規, 而我跟板主群討論的結果就是會犯板規,除非要把3-2、3-3都一併廢除。而如果您要討論 那個配套措施的話,我在上面也回了為什麼會有這配套,舉例的部分只是舉最可能會犯的 方式。 最後,我絕對不是偏袒哪方,上面回答質疑的部分也不只有對科迷,我本身更不是科迷。 ※ 編輯: Vedan (1.169.152.230), 03/01/2018 00:12:15
ckshchen : 抱歉,因為看你當天回應很勤,幾天沒回而質疑你 03/01 01:26
ckshchen : 那我只問一個問題,例如:kobe聯絡IT 寫成 03/01 01:27
ckshchen : 丹佛和解者連絡IT,是否違規,我問這點是因為kobe條 03/01 01:28
ckshchen : 款的原點就是這個,因為這內容本身沒離題,只是把人 03/01 01:28
ckshchen : 名替換成負面暱稱,但又符合版規的負面新聞暱稱 03/01 01:29
ckshchen : 或許你覺得我已經準備找麻煩,但你要知道當年kobe條 03/01 01:29
ckshchen : 款就是很多人用和解者,嫌疑人之類完全陳述事實的替 03/01 01:30
ckshchen : 代,所以才會去生出kobe條款 03/01 01:30
您好,我並不會覺得您有特別找麻煩,您也只是就事論事,這些問題也讓我去學了很多, 另外您這個問題,樓下N板主已回答,感謝您。
namie810303 : 相關新聞才能提 這不是很簡單嘛 03/01 09:23
PoBa : 對阿 想廢都可以廢 我看你們以後怎麼管板 03/01 09:24
PoBa : 到時候總板陷入混亂淪陷你們就知道刁民干政的可怕 03/01 09:25
PoBa : 整天嘴砲都不用討論事情了 03/01 09:25
AndyWT : 某個轉過隊的還不是一堆人推抱腿 有過一推就桶的嗎? 03/01 11:36
AndyWT : 另外 檢舉區或檢舉板快點生出來吧 政見之一 03/01 11:40
您好,要等這次投票結束才會申請檢舉板,因為板規要一起修改(檢舉方法那些),感謝您 ※ 編輯: Vedan (1.169.152.230), 03/01/2018 11:46:24
mj22332004 : 如果丹佛強姦也視為一般離題引戰去處理,那幾乎每篇 03/01 15:08
mj22332004 : 跟LBJ有關的文都有各種離題引戰 03/01 15:08
mj22332004 : 法院跟媽媽這種離題都會讓球迷更不舒服,但LBJ部份 03/01 15:20
mj22332004 : 提媽媽除離題外要再多加個造謠,離題跟造謠是兩回 03/01 15:20
mj22332004 : 事 03/01 15:20
RamonJames : 這條當初就很爛 一個真的被告出庭 一個沒頭沒尾造謠 03/02 04:46
RamonJames : 同意樓上 離題引戰規離題引戰 造謠當然要另外算 03/02 04:47
vincent1985 : 看到某樓說LBJ的事是事實 只能說現在人為了酸 03/04 04:09
vincent1985 : 連理智都可以擺在一邊 03/04 04:09
a894392000 : 科比退休就開始解鎖 那LBJ條款是不是也要等他退休 03/04 12:44
a894392000 : 何況根本不是事實 03/04 12:44
nicholas8855: 一堆詹迷開始護航囉 03/04 14:31
nicholas8855: 爛版主 原來是詹迷 呵呵 03/04 14:40
carrrrrrrry : 詹迷沒幫板主護航吧你沒看到詹迷都爭著要分開投票喔 03/04 18:13
PoBa : PTT果然還是有很多邏輯很好笑的人 03/04 23:15
HE019GB5A1 : 贊成 03/06 09:39
b11223456789: 贊成 03/06 09:48
gaywen : 贊成 03/06 11:59
MonkeyCL : 言論自由萬歲 03/06 12:35
Grammy : 好奇當初是哪個聖人寫這條板規的 03/06 12:59
DiegoYoh : 再怎樣也比勇迷高尚拉 普通人>箭粉>詹粉>>>>>勇粉 03/06 15:07
relaxorange : PTT真的太偏坦科比了 這鳥規定早該廢了 03/07 11:40
kinki999 : 退休就可以拿下來了,煩死了 03/08 10:08
loveapeikeke: 贊成!! 03/08 10:30
relaxorange : 贊成 PTT是言論自由聖地欸 03/08 10:46
AngelNo13 : 都有強姦新聞卻不能在其他篇提強姦?這什麼道理 03/08 10:54
AngelNo13 : 要廢止就是要徹底止啊 03/08 10:55
birdman5656 : 事實別怕人說 另外造謠的直接水桶 03/08 11:40
freewindg : 贊成 03/08 12:39
allen1226 : 推事實就要說,但不造謠 03/09 18:49
ZIDENS : 問一下 所以現在是沒提到強暴就不能提強暴 03/10 11:36
ZIDENS : 沒提到媽媽就不能提媽媽 這樣 但如果有提到就隨便 03/10 11:36
ZIDENS : 如果投贊成廢除之後是不是變成 03/10 11:37
ZIDENS : 沒提到強暴就不能提強暴 沒提到媽媽就不能提媽媽 03/10 11:37
ZIDENS : 但是有提到強暴你也不能提強暴 有提到媽媽也不能提 03/10 11:37
ZIDENS : 媽媽 03/10 11:37
ZIDENS : 因為詞句直接變硬限制了 跟內文無關 03/10 11:38
ZIDENS : 如果是這樣的話 上面似乎很多人都誤會欸 03/10 11:38
ZIDENS : 那投票是不是該重新辦? 03/10 11:39
您好,您可以去看板規,強暴現在就是硬限制了唷,並不是投票通過廢除後才是硬限制, 而其他問題在上面都有回到了,感謝您。 ※ 編輯: Vedan (1.169.170.116), 03/10/2018 15:11:21
a894392000 : 現在來看 本版以前真的科比版 自己做錯事還不准討 03/10 15:12
a894392000 : 論 03/10 15:12
ZIDENS : 抱歉是我誤會 我以為你們把兩件事當相同案例討論 03/11 09:36
ZIDENS : 畢竟多位板友一直提到一為事實一為造謠 但都不願正 03/11 09:37
ZIDENS : 面回應 03/11 09:37
ZIDENS : 那麼也就是說投票通過後 性侵一樣不能酸 但媽媽愛 03/11 09:37
ZIDENS : 怎麼酸都可以囉 畢竟原生詞不帶負面意義 03/11 09:38
您好,我在上面有提到了,在非相關文硬要提媽媽還是算離題, 廢除只是廢除專法,但行為還是會犯原本板規,感謝您。
ZIDENS : 不是很懂這種 因為他做的事比較壞 講出來會帶壞風氣 03/11 09:43
ZIDENS : 所以我們不能講的想法欸 03/11 09:43
※ 編輯: Vedan (211.72.229.227), 03/11/2018 10:33:22
kerorog66 : 怪了 這麼愛問怎麼不去把版主回的都看過一遍 硬要 03/11 10:44
kerorog66 : 自己再跳針亂解釋 03/11 10:44
bahamutuh : 那在Kawhi的新聞或消息下面推zaza算不算離題? 03/11 13:47
bahamutuh : 在Kobe消息或新聞下面推丹佛金塊算不算離題? 03/11 13:49
hyc0725zz : 截止了? 03/11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