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hdennis : 該篇新聞未署名,僅有「即時報導」 03/16 20:05
推 a1684114 : 這回文一針見血 03/16 20:06
→ yahdennis : 並未有記者署名 03/16 20:06
→ spadenet : 啪啪啪 03/16 20:06
→ Wojnarowski : 應該說如果檢舉2.6.1這條 就可以刪了 03/16 20:07
推 nctucch17170: 啪啪啪 超響亮的 XD 03/16 20:07
→ luvstarrysky: 版主別激動 有些人就是愛起爭議 03/16 20:07
→ iverson88 : 因為沒人檢舉吧 03/16 20:07
→ namie810303 : 當時檢舉都是直接檢舉推文3-11 我就看內文和推文是 03/16 20:07
→ namie810303 : 否有相關 03/16 20:07
推 DirkIsBest : 一樓,就有說了當時檢舉錯了所以不桶,你今天報警說 03/16 20:08
→ DirkIsBest : 有人恐嚇,結果警察過去發現不是恐嚇是真的把人殺了 03/16 20:08
→ DirkIsBest : ,警察當然就不會抓那個人啦,因為不是恐嚇阿 03/16 20:08
→ namie810303 : 至於2.6.1我確實沒注意到 我承認有疏失 但一直以來 03/16 20:08
→ namie810303 : 總版都是有檢舉才處理 03/16 20:08
→ bobyacool : 不會舉例就省省吧 03/16 20:09
→ namie810303 : 把警察跟版主混為一談會不會太好笑 03/16 20:09
推 pezhan : 樓上的比喻還蠻差的..... 03/16 20:09
推 a1684114 : 這舉例... 03/16 20:09
推 noname78531 : dirk多練點 下去 掰掰 03/16 20:10
推 kuloda : 不告不理 03/16 20:10
推 matthew0123 : 認真問個,所以就算真有違規但檢舉錯條版主會判罰嗎 03/16 20:11
→ DirkIsBest : 不會桶 03/16 20:11
→ namie810303 : 今天也不用帶風向我放任大家酸老大強姦 3-11我一定 03/16 20:12
推 spadenet : 這個舉例邏輯之神奇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03/16 20:12
→ namie810303 : 是桶最多的 自己去看公告就知道 但那篇新聞下面推 03/16 20:12
→ namie810303 : 文確實就是沒有違規3-11 是要桶啥 03/16 20:12
噓 nini04060 : 護主護到都不會比喻了 03/16 20:14
推 ericf129 : 推~ 03/16 20:14
推 matthew0123 : 如果我硬限制火力全開結果人家檢舉我3-12會被桶嗎 03/16 20:15
→ samsam80821 : 就跟檢察官根法官的意思一樣 03/16 20:17
推 joulin : Dirk大的比喻 真的是不倫不類 03/16 20:19
推 lsslz : 雖然我詹酸但這次板主是對的 邏輯清楚 03/16 20:19
推 xkj22355 : 上面那什麼鬼比喻 最好是警察看到人被殺了不會抓 03/16 20:20
推 jeffsu : 雖然我最近也被桶過 但我還是要說NBA版這麼多年很 03/16 20:20
→ jeffsu : 難得有這種認真的版主 03/16 20:20
推 nobody741 : 還是我行我素 XDDD 推認真版主 03/16 20:21
→ kikijuice : 有個問題 就算沒有3-11 但只要新聞有提關鍵字 03/16 20:22
→ kikijuice : 底下愛怎麼推都不會被3-3桶? 03/16 20:22
噓 firemm444 : 優質比喻 淺顯易懂 03/16 20:39
推 Blazeleo819 :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因為在新聞實務上,確實是會產生 03/16 20:41
→ Blazeleo819 : 作者署名是XX中心或是綜合報導的情況,而這兩者可能 03/16 20:42
推 ZhChiEn : 我真的覺得版主好難當我好想念景子 03/16 20:43
→ Blazeleo819 : 是記者翻譯或綜合/重組外電而成,所以有時不會署名 03/16 20:43
推 tottoko0908 : 比喻超好笑 4反串吧哈哈哈 03/16 20:43
→ Blazeleo819 : 是哪個特定的記者所寫,依照版規是必須要有明確的指 03/16 20:44
→ Blazeleo819 : 向特定記者才能夠發佈? 03/16 20:44
推 Wojnarowski : 對 要有明確的記者名字 03/16 20:45
→ Wojnarowski : 沒有的話都是違反2.6.1 03/16 20:46
推 chi12345678 : 我建議板規就寫「要有明確的記者名字」 03/16 20:46
→ Blazeleo819 : 了解,感謝 03/16 20:47
→ Blazeleo819 : 建議也是可以說明明確的記者名字,因為其實國內體育 03/16 20:48
→ Blazeleo819 : 新聞報導,很多都是看外電翻譯的,所以類似的情形可能 03/16 20:49
→ Blazeleo819 : 不在少數 03/16 20:49
推 BIGBBB : 這比喻是不太需要啦哈哈哈 03/16 20:50
推 AndyWT : 又想趁機作亂了總是那一群人看了就生厭 03/16 20:54
推 brian9b3b : 舉例笑死人 03/16 21:15
推 allen7257 : 夫妻倆突然覺得大陸搞實名制還是有點道理的.... 03/16 21:23
推 snakepan : 用「引用錯誤法條檢舉違規行車」來比喻比較合理 03/16 21:36
推 BardxBaymax : 檢察官起訴錯罪名還要法官判刑 03/16 21:44
推 blake1003 : 辛苦了... 03/16 21:47
推 osiris34 : 那種就是故意來亂的 03/16 22:22
推 bobyacool : 某群人已經開始準備亂板囉 板主加油啊 03/16 22:30
推 airbear : 板主批鬥大會開始 03/16 22:31
推 hichung : 版主加油 雖然我曾經莫名被桶三天 去信詢問沒回應 03/16 22:52
→ hichung : 不過看得出來認真管版 支持 03/16 22:52
→ namie810303 : 樓上 你就不是我桶的 我要怎麼回應 03/16 22:56
推 only0307 : 舉例超傻 用被起訴詐欺 實際上是交通違規 當然不會 03/16 23:17
→ only0307 : 詐欺成立 這樣好一點 03/16 23:17
推 jay0601zzz : 爽 03/16 23:29
推 aqqwww : 推一下dirk的舉例xD 03/16 23:58
推 asdfg5435 : 版主加油!!雖然我曾經講路人被你桶了14天,但我還是 03/17 00:09
→ asdfg5435 : 想問路人這個詞到底能不能講 03/17 00:09
→ namie810303 : 路人軟限制 03/17 00:13
推 asdfg5435 : 那live文很多人都要被桶了,還好我出來後沒有再講過 03/17 00:19
→ asdfg5435 : 了 03/17 00:19
推 lwei781 : 但是現在Woj 不是用2.6.1 檢舉了嗎?? 03/17 01:00
推 whatahw1 : 謝謝D大 神比喻借我加到簽名檔 03/17 01:25
噓 abluesaddj : Dirk救了這篇...純噓廢舉例 03/17 02:12
→ jim8596 : 一樓好了啦= = 03/17 02:18
推 sinben : n版真的算很認真管版了 abc都只有月刊XD(喂 03/17 03:22
推 mimiasd0722 : 有違反版規被刪正常 沒被刪才有問題吧 03/17 04:50
推 DogBe105 : 版主辛苦了 03/17 08:27
推 leonmarsman : 1樓看不懂這篇文喔 03/19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