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etball (三個奇蹟可以卡住你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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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有沒有球員薪水是給兩階段式的????????
時間Fri Apr 19 20:45:43 2019
※ 引述《Zutter77 (豬排咖哩)》之銘言:
: 至於有沒有可能發生bonuses的錢比球員本身簽的合約薪資還高的狀況?
: 目前是不會的,因為CBA規定bonuses最多只能是合約總額的15%,且合約總額包含bonuses本
: 身。
在那個GM還不需要懂那麼多數據,CBA也不需要這麼多條款的美好年代,
球員激勵條款比基本薪資高是有可能發生的。
一個例子,公牛第二次三連霸最後一年開給小蟲的合約。
在這一年之前公牛給小蟲的合約是9M,要達成三連霸留下小蟲是必要的,
合約也不太可能低於前一年的數字,但是1996-97球季小蟲的出席率實在太差,
只出賽55場,缺席的27場,5場因為頭撞裁判被禁賽,11場因為踢場邊攝影師。
雖然禁賽不用付薪水,但是也讓小蟲成為陣容的不確定因素。
因此1997-98開季前,雙方最終達成的協議是基本薪資3M~4M(也有數字指4.5M),
含激勵條款最高可達10.5M的合約,其中在達成59場出賽後,
之後的每一場小蟲可再拿到185k,一整個時薪制的概念。為了口袋著想,
這一季小蟲很安分的出賽80場,拿到3.9M的激勵獎金。最後那季薪資約9M,
基本薪資與激勵獎金各佔一半。當然這樣的合約不會再現行CBA下重現。
同樣的CBA世界奇觀,公牛當年還有另一個,只能說Jerry Krause是個
讓人頭痛跟痛恨的生意人,而唯一讓他吃癟的只有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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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enWay : 頭撞裁判XDD 04/19 20:52
推 leolun8122 : 敲碗想聽Jordan 如讓他吃了哪些鱉 04/1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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