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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njade (千里共嬋娟)》之銘言: : 當開市之後, : 幾乎就是到了詢問「你願不願意先簽後換」的地步。 : 通常這是很後面的步驟,但我們被迫要這麼問。 : 因為Dlo也有在與其他球隊接觸,也得做出決定。 : 這些都發生的很快,那天在紐約,自由市場弄的很晚, : 我們想,如果先簽後換是我們要做的,那我們能不能一口氣完成? : 沒有人會認為這很容易,畢竟這必須得到布魯克林的同意, : 也必須找到D’Angelo 並得到他首肯,也得讓Kevin 同意先簽後換。 : 這三件事皆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動機、對自身不同的利益, : 最終能統合在一起,持續到隔天早上,甚至是再到隔天。 : 但直到再過隔天才完成整個過程。 : 當時的情況就是我們要嘛就是從這狀況中得點東西, : 要不然就是雙手空空,以及加上Kevin 離開。 引言恕刪,這邊補充一下,中文翻成「先簽後換」的這個叫做「sign-and-trade」。 其實中文翻的有一點點偏差,而容易造成後續不同的想像。 sign-and-trade從字面上來看就知道它是一個詞,簽約與交易並沒有先後。 跟一般「簽完約後過交易禁止期,再被送走」(比方說Blake Griffin), 母隊可以任意把沒有NTC(禁止交易條款)的有約在身球員送走不一樣; sign-and-trade的時候,母隊在這邊是幾乎沒有著力點(除非是RFA,受限自由球員), 若是UFA(非受限自由球員)想走,母隊通常就只能含淚揮手讓球員走。 所以,sign-and-trade必須是「自由球員」在簽約同時進行交易動作, 若是已經簽約的球員,只能等過完交易禁止期(一般是12/15或3個月)後, 走一般交易路線,雖然也是「先簽約後又被交易」,當然就不是sign-and-trade。 這是sign-and-trade翻成先簽後換時容易給人有時間差的小問題, 事實上sign跟trade是一起發生的,但我其實也想不到更好的中文翻譯(還得簡短...)。 ===== 因此,sign-and-trade以母隊來說, 是「自由球員要離隊」的時候,可以多少拿回一點東西的方法, 但過去的sign-and-trade有給母隊與球員一些優惠, 讓想去他隊的球員,可以用鳥權簽下較大張合約,後來這條也被修掉了。 現在的sign-and-trade,球員能拿到的合約,與直接跟新隊簽約一樣。 所以變成了對球員來說,合約並沒有更好, 反而「要新隊付出東西給母隊」,反而會削弱新隊戰力,因此這幾年越來越少人用。 而以新球隊來說,也是類似的狀況,除非是簽不下的狀況才會跟母隊去談。 但今年夏天所發生的多筆sign-and-trade,就是剛好符合了這些條件。 ○ Kevin Durant的例子 KD想去籃網,籃網也可以直接裸簽,但透過sign-and-trade, 「籃網」利用交易拿回來的薪資可以「比送出去的多25%」,幫助他們談妥KI跟DAJ。 (在操作上是「先利用薪資空間簽下KI與DAJ,再用sign-and-trade換來KD」) 「勇士」則以多付出選秀權與現金為代價,得到了DLO。(但還得清掉Iguodala) 「DLO」則是得到勇士所開出的「頂薪」。 只有「KD」是什麼都沒多拿到,但拿可以同時簽下KI與DAJ來說服他點頭。 所以shenjade板友提到的勇士必須在短時間內讓籃網、DLO、KD三方同意, 因為只要DLO同意了其他球隊的Offer sheet,勇士就沒機會了。 ○ Malcolm Brogdon的例子 他是RFA,如果單純只是簽約開出offer sheet,公鹿可以拖延七天甚至跟進合約。 溜馬(新隊)用sign-and-trade付出選秀權來讓公鹿妥協。 ○ Jimmy Butler的例子 我必須要說,這個真的厲害。他是UFA想去哪就去哪,但熱火沒有薪資空間。 於是發動了一起四方交易,母隊七六人還趁機拿到Josh Richardson。 以上,是為今年夏天sign-and-trade的一些補充。 明年夏天不知道還會不會上演更多這樣的有趣戲碼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5.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69897806.A.F6B.html
sean4712 : 推感謝整理 10/01 10:50
exyuan : 同時簽換? 10/01 10:50
這個不錯,但看的人不一定看得懂,最後還是得附上原文sign-and-trade...(泣) 已經講習慣的詞,要改變真的很難吧(苦笑)
phoenix286 : 勇士和熱火顛覆了以往要先清出空間才能搶FA的想法 10/01 10:51
熱火是真的厲害,但他們比較有時間去談就是了。 勇士不但是沒有坐以待斃,一般這種FA離隊都是無計可施, 而且在有時間壓力下,硬是在短時間內大量運作,把球隊整個重整了一遍。 得到DLO、KD離隊、交易掉Iggy,其中僅送出了兩個未來首輪跟現金三百多萬。 以DLO在市場上的價值,只能說勇士管理組有夠強。
JimLeyland : 推 10/01 10:55
mhkt : 偏偏先簽後換這4字 早早深印記憶 所以沒差XDDD 10/01 11:02
所以我的作法就是盡量寫sign-and-trade(笑)
saintmin1002: 勇士總管神操作 要不然就要成為今年自由市場的最大 10/01 11:02
saintmin1002: 輸家 10/01 11:02
同感。
guardian128 : 推 10/01 11:03
mhkt : 我還記得當初S&T早早就有人翻成先簽後換 好像是6 10/01 11:07
mhkt : .7年前的文章了…… 10/01 11:07
mhkt : 久而久之看到S&T 就不假思索直接翻先簽後換 XDDD 10/01 11:10
mhkt : 10/01 11:10
mhkt : 還是你要導正這翻譯也行喔 XD 10/01 11:10
其實我記得更早前就看過的樣子XD
jiuan1027 : 簽併交易 10/01 11:12
FrankeyLo : 先簽再換 10/01 11:13
laigei : 簽了就換 XD 10/01 11:16
IBIZA : 我現在是都用 簽換 , 虎撲那邊翻譯組用的翻譯 10/01 11:18
瞭解,「簽換」這樣的確簡單。
samsam80821 : 我比較想知道修掉的起因是什麼 10/01 11:18
修掉sign-and-trade可以拿鳥權才能拿到的母隊更高薪資嗎?
IBIZA : 我想以後應該會越來越推廣 10/01 11:18
rexagi1988 : 先簽即換? 10/01 11:18
cross980115 : 印象中S&T 簽了之後必須在48小時內進行交易處理 不 10/01 11:20
cross980115 : 然原本的”簽”也會自動失效 10/01 11:20
cross980115 : 所以也不算是零時間差? 10/01 11:21
IBIZA : 嗯, 因為 s&t 的本質上, 是簽了一份有48小時完成交 10/01 11:22
IBIZA : 易否則失效的合約 10/01 11:22
bubblewn : 先簽後換就是大家說習慣的說法 很難改啦 10/01 11:22
IBIZA : 就只能慢慢推廣, 很多翻譯文件是來自虎撲 10/01 11:23
IBIZA : 不過虎撲餐與翻譯的人也很多 就看大家願不願follow 10/01 11:24
currit : 邊簽邊換? 別理我 10/01 11:25
currit : 不過勇士這筆交易真的神 10/01 11:26
IBIZA : 其實就是剛好 跟GM沒甚麼關係 10/01 11:26
IBIZA : 就跟火箭交易龜 也跟morey沒甚麼關係一樣 10/01 11:26
bangch : 主要是Dlo錯過這張大概也沒有其他隊會給他頂 10/01 11:27
bangch : 對他來說誘因很大 勇士又不爛 10/01 11:27
灰狼那時候不知道是談到怎樣就是了
SkyReaching : 感謝解說,非常清楚明瞭 10/01 11:34
coffepig : 簽併交易 很直白,也符合順口 10/01 11:39
ab342160816 : 邊簽邊換 10/01 11:44
victor16 : 叫又簽又換好了 10/01 11:46
MARVELHERO : 簽換併送 10/01 11:53
Hooks : 先簽後換 簽換並陳 以換代簽 10/01 11:56
harrybbs : 相澤的攝影旅遊團會去嗎? 10/01 11:57
我在八卦板有講了啊 #1TZjHCOe (Gossiping)
Leo0422 : 先簽後換雙方要對等薪資才能換嗎 10/01 12:00
跟一般交易一樣,125%+0.1M
sibala : 簽來換換, 不要理我..... 10/01 12:01
cphs102007 : 推 10/01 12:10
kaede0711 : 不然就學對面用簽換 10/01 12:11
IBIZA也講了這個,我覺得不錯。
ksuenjjr : 推大大 10/01 12:15
matsuwu : 推說明 10/01 12:19
TimmyJiang : 那這樣是雷霆的奇異博士比Myers操盤遜,還是因為KD 10/01 12:25
TimmyJiang : 比較喜歡勇士願意用S and T方式離開? 10/01 12:25
跟2016夏天KD離隊比嗎? 我覺得是「新隊」需要的東西剛好被抓到了, 2019籃網有了KI不需要DLO,但DLO換給勇士可以幫助他們在簽約上更有餘裕。 2016勇士自己就清出頂薪空間了,沒有需要雷霆配合什麼.....
harrybbs : 抱歉 沒看到那篇 10/01 12:34
snowtree : 簽約交易 10/01 12:40
jzbobby : NBAV王 10/01 12:40
nini04060 : 連簽帶換 10/01 12:53
owhfr69c : 長知識,以前就是有困惑這詞跟簽約的交易細節有衝突 10/01 12:57
kosha : 上篇跟這篇拉高了今天nba板的水準 10/01 12:59
bruce10108 : 推 10/01 13:12
LillardTime : 可是如果對方球隊沒辦法裸簽 先簽後換避開薪資空間 10/01 13:27
LillardTime : 也是一種方法吧? 10/01 13:27
LillardTime : 因為從文章中 感覺對方完全沒賺 所以才有這個疑問 10/01 13:29
bangch : 文章明明就有講籃網賺在哪= = 10/01 13:29
bangch : 而且也不是什麼避開薪資空間 你還是要符合交易的 10/01 13:30
bangch : 限制 10/01 13:30
LillardTime : 交易限制是當然 只是如果球隊薪資已經超過軟上限 10/01 13:33
LillardTime : 想要那位球員的話應該也只能請對方先簽後換? 10/01 13:33
LillardTime : 像是AD跟湖人這種已經私訂終身 但AD是自由球員 這 10/01 13:35
LillardTime : 樣的狀況 10/01 13:35
LillardTime : 如果湖人那時薪資簽不下 是不是就要先簽後換? 10/01 13:35
ihx00 : 推,很多人看不懂,硬要扯東扯西 10/01 13:36
york1115 : 簽換並陳好了 阿課長叫我趕快寫公文 10/01 13:56
bangch : 你問的不就吉巴的case... 10/01 13:59
LillardTime : 喔喔了解 感謝b大! 10/01 14:06
對,其實就是Jimmy Butler的例子....
JL46 : 感謝TheoEpstein大惠允,讓小的將此文轉貼至勇士板~ 10/01 14:09
JL46:轉錄至看板 G-S-WARRIORS 10/01 14:09
DerLuna : 就翻"簽加換"就好了 10/01 14:21
orb2121 : 果然王桑又出現啦! 10/01 14:21
Joey818 : 別迷惑了 正確就是先換後簽 10/01 14:21
Ayukawayen : 參考hit-and-run 簽帶換 10/01 14:26
ssisters : 爲換而簽? 10/01 14:53
shiauyeu : 推 10/01 15:19
truewater : 我只想看圖 圖呢? 10/01 15:22
請移駕日旅板喔~ #1TaAH9f_ (Japan_Travel)
murray501029: 簽帶換 先簽直換 先簽交易 感覺都還行 10/01 15:25
j7979715 : 邊簽邊換? 10/01 15:26
abcd575 : 應該叫邊簽邊換 10/01 16:04
tomlee1130 : 我想跟天使萌瘋狂簽換 10/01 17:41
pppeeeyyy : 邊簽邊換阿XD 10/01 18:55
japan428 : 就翻譯成“附交易條件的簽約”不就好了? 10/01 19:10
ckgodboy : 簽簽換換 10/01 19:15
stja : push 10/01 22:08
※ 編輯: TheoEpstein (118.160.86.142 臺灣), 10/02/2019 11:34:42
wallrose : 連簽帶換 10/02 18:01
highwayshih : S&T也要球員同意 他又不是被賣 12/04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