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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上這樣吵,我來講句公道話, 請不要拿zaza那種故意的來污辱字母哥好嗎? 這是zaza https://youtu.be/sRmTlaL2GlU?t=35
這是字母哥 https://youtu.be/OWvkTfOjub4
情節嚴重程度只有zaza不到一半好嗎?? 我這人最看不慣的就是人家明明只有五十步, 你們偏偏要栽贓別人100步。 如果zaza的嚴重程度單位為1 zaza的話, 字母哥就只有 0.5 zaza而已, 或是等於 za 這樣也好啦, 原本Giannis Antetokounmpo因為名字太長, 所以鄉民才取綽號叫字母哥。 未來大家有個更短的綽號 za來取代字母哥, 討論起來更有效率,不是很好嗎?? 針對板友提出的疑問,這樣還不是故意的喔? 聯盟明顯認為不是故意的啊, 如果故意的,那早就惡性犯規趕出場了。 聯盟有嗎??所以官方認定,這就不是故意惡性犯規了。 (如果犯規的動作被判定為「不必要」或「過度」, 有可能對被犯規球員造成傷害,則會被判定為惡意犯規。 「不必要」的犯規動作會被判罰為一級惡意犯規。 「不必要」和「過度」的犯規動作會被判罰為二級惡意犯規。 季後賽上對累犯球員有如下規定: 一級惡意犯規會被記一分。二級惡意犯規會被記兩分 如果球員身背2分被判二級惡意犯規,則自動禁賽一場。) 所以依此推測,聯盟覺得這動作要馬沒有過度, 要馬是認為沒有造成傷害。 事實勝於雄辯,官方說法為準。 -- 好的,文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23662948.A.64C.html
kem0606 : 字母看起來就不是故意的... 06/14 17:30
我同意啊,這叫什麼我想想?? 喔喔喔 應注意而未注意對吧,我懂
arod1414 : Zaza那個真的明顯許多 06/14 17:31
是啊,嚴重程度有差
tvbstim : 感覺才0.25 叫z就好 06/14 17:31
也是,看要z什麼大家討論一下
derrick1220 : 嘻嘻 06/14 17:33
superme7 : https://i.imgur.com/KSNZ3Qn.jpg 06/14 17:34
mambaout414 : 公道話 科科 06/14 17:34
理性,勿吵
qwe70702020 : 這樣還不叫故意喔 06/14 17:34
看ZA的表情應該不是故意的,是的話,裁判應該會給惡性犯規趕出場吧!
chinhan1216 : 兩者都不是有意的阿 只是都造成傷害 難免有人講話 06/14 17:34
GhostFather : 他哪有那麼傻 人家就演得看起來不是故意的阿 06/14 17:35
希臘是民主起源地,應該沒那麼故意吧 ※ 編輯: mystage (1.162.25.5 臺灣), 06/14/2021 17:50:22
Acehole : Za 06/1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