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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檢舉人:et3020001 2. 文章代碼:#1X1YZ2Gu 3. 檢舉事證: 該篇開頭就已經達到引戰了 如題 自從前陣子那篇有嚴重偏誤/偏袒的歷史百大球員文章發布後 (文章代碼:#1W-eVYI2) https://www.pttweb.cc/bbs/NBA/M.1627031522.A.482 說其他人的文章有嚴重偏誤/偏袒,已經算是很有攻擊性了 畢竟該位作者kuiyy已經製作該系列多年,過往因為LBJ都在第二, 所以都沒什麼爭議,然而今年被排了第一就開始說他人偏誤/偏袒, 被檢舉人發這種文章明顯就是蓄意爭吵
bobyacool : 這樣講姆斯王朝也沒有錯吧08/01 13:16
我真的服了你
bobyacool : 5年3冠就有王朝~08/01 13:17
大哥,不是我想給你難看 但你沒發現王朝是認球隊而不是個人嗎?!
bobyacool : 中間中斷的王朝好奇怪 厲害了你的王08/01 13:25
bobyacool : 東漢西漢的概念嗎08/01 13:26
大哥,你知道漢朝就是個王朝嗎? 一統天下的王朝。 你歷史沒學好。 後續亦不斷修文嗆本人,蓄意引起爭執 刻意發爭議性文章,然後又不斷修文意圖引起爭端 明顯已違反2-6 2-6. 蓄意爭吵文: 發文攻擊、造成後續討論無法聚焦、模糊焦點,造成爭吵者。 且該被檢舉人是由救濟方案才放出來的,其行為更應該受到檢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49.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_Picket/M.1627901101.A.840.html
et3020001: What?! 說他人的文章有偏袒就叫攻擊性? 08/02 18:51
et3020001: 憑什麼一篇文章不能被善意批評?MVP第三名不如年度 08/02 18:52
et3020001: 第二隊分數,這難道不是有偏心的證據嗎? 08/02 18:52
et3020001: 以前沒什麼爭議是因為前板主獨裁,大家怕批評挺LBJBJ 08/02 18:52
et3020001: 的文章會被前板主針對,所以才沒出來講話 08/02 18:53
et3020001: 然後我說我真的服了你是因為明明王朝是認球隊不認個人 08/02 18:53
et3020001: 你卻一直跳針說為何LBJ不是王朝 08/02 18:54
et3020001: 甚至還講得好像漢朝不是王朝一樣 08/02 18:54
et3020001: 然後被救濟方案放出來又怎樣?只能證明我是被前板主 08/02 18:55
et3020001: 冤枉水桶的。我很驕傲我堅持對的價值觀,沒有屈服於 08/02 18:56
et3020001: 一個獨裁的管理者! 08/02 18:56
Induction: 看起來就只是立場不同的爭辯. 真的要處理的話會變成 08/02 18:58
Induction: 參照近期發言一個掛口頭警告一個水桶. 傾向不罰 08/02 18:58
Induction: p板怎麼看? 08/02 18:58
bobyacool: XD 直接攻擊別人文章嚴重偏誤 叫沒有引戰 08/02 19:11
bobyacool: 這樣2-6要不要乾脆拔掉阿 我是覺得可以啦 08/02 19:12
bobyacool: 不然這條板規又用不到 放著幹嘛? 08/02 19:12
Induction: 請檢舉人留意言詞 檢舉板是公務看板 尚且兩板連動 08/02 19:28
Induction: 檢舉人可以補充檢舉意見 惟未經邀請不宜參與板主討論 08/02 19:29
bobyacool: 我這是補充檢舉意見阿? 我哪邊言詞需要注意可能需要板 08/02 19:36
bobyacool: 主提點一下 因為我認為這明顯違反2-6 如果這沒認定2-6 08/02 19:37
bobyacool: 明顯2-6就是廢棄狀態了吧? 板主先前說過放棄引戰認定權 08/02 19:38
bobyacool: 那可能2-6需要修掉唷 這是個人的檢舉補充 沒問題吧? 08/02 19:38
Induction: 經其他板友提供新證據, 原文偷渡回覆已結案禁回文章. 08/02 22:22
Induction: 另案處分 08/02 22:22
et3020001: 板主,我只是在文章中提及那篇已禁止回覆的文章 08/02 22:29
et3020001: 並沒有去回覆該文章 08/02 22:29
et3020001: 只是提及這應該沒有違規吧 08/02 22:30
et3020001: 我記得你們是禁止回文,但沒有禁止提及 08/02 22:30
Induction: 好的, 那請p板組長表達意見, 這算不算偷渡回文. 08/02 22:32
pneumo: 如果不放連結 我會覺得就不算 但是還放了連結 我覺得算偷 08/02 22:55
pneumo: 渡 就是引用那篇來繼續討論 08/02 22:55
et3020001: https://imgur.com/xfqiZWo 08/02 22:59
et3020001: 你們公告裡只說不能回覆文章,並沒說不能提及 08/02 22:59
et3020001: 而且我不過就是講那篇文章有偏誤 08/02 23:00
et3020001: 一句話的提及,也算違規? 08/02 23:00
Vedan: 我覺得算偷渡,如果每個人都這樣玩的話,那將文章s不就沒任 08/02 23:01
et3020001: 我整篇文章一大段,就一句話講到百大排行 08/02 23:01
Vedan: 何意義? 08/02 23:01
et3020001: 放連結只是要讓大家知道我提及的是哪篇文章 08/02 23:02
et3020001: 不然怕有人說我憑空杜撰 08/02 23:02
Induction: 兩位板主偕同組長有共識, 那格式違規拍板. 08/02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