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Z78: 他不在口頭名單裡面 這我不確定欸 看其他人怎麼判 01/31 15:00
→ EZ78: 畢竟的確有挑起對立的事實 但我不確定公告文標準在哪 01/31 15:03
推 klj5462: 請問板主:"姆咪進水桶"純粹是根據公告文陳述事實 01/31 15:25
→ klj5462: 不懂為何屬於挑起對立?是因為"爽喔""哈哈哈"等情緒用詞嗎 01/31 15:26
推 klj5462: 再者,根據板規的治安管理原則第六條: 01/31 15:28
→ klj5462: 為避免看板公告淪為獨斷獨行, 鼓勵板友參與討論, 01/31 15:28
→ klj5462: 公告文下之違規原則從輕認定, 涉及人身攻擊者除外. 01/31 15:29
→ klj5462: 我並沒有任何涉及人身攻擊等硬限制違規 01/31 15:29
→ klj5462: 而且公告文的違規應該要"從輕"認定 01/31 15:31
推 saturday5566: 公告文哪裡有從輕認定的規定?我怎麼沒聽說過 01/31 16:26
→ saturday5566: 我上次被捅的時候就沒有聽過有這條規定:0 01/31 16:27
推 klj5462: 我只是從板規上原封不動擷取下來的 01/31 16:36
推 ray002216: 從寬人都,但k板友明顯嘲諷挑釁特定板友,我給3-2,公 02/03 21:39
推 ray002216: 告文違規加重 02/03 21:39
推 ray002216: 從寬認定,但不包含攻擊挑釁板友 02/03 21:40
→ EZ78: 同意R板 02/0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