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turday5566: 3-2 3-4加重 03/18 17:57
推 hakama99: 說人委屈就3-2? 這標準很寬喔 03/18 20:09
推 hakama99: 公告文從輕 卻連委屈都不能說? 03/18 20:46
→ saturday5566: 公告文從輕認定,但3-4寫一旦違規會加重一次累犯 03/18 21:55
推 saturday5566: 兩人在公告文底下互相點名吵架,依據以前判罰的標 03/18 21:56
→ saturday5566: 準就是3-2 03/18 21:56
→ hakama99: 我是說版主以前行為 就像說以前N版行為一樣 怎麼會算 03/18 23:13
→ hakama99: 引戰? 03/18 23:13
→ hakama99: 版主任內行為本來就可受公評 03/18 23:15
→ hakama99: 版主就那幾位 所以不能說版主行為 說了就是吵架? 03/18 23:20
推 hakama99: 說委屈就是吵架..?我怎麼沒看過這麼薄弱的吵架阿 03/18 23:23
推 saturday5566: 有意見去sp1說,違規就是違規 03/19 00:10
→ hakama99: 請版主統一標準 謝謝 03/19 00:37
→ hakama99: 所以點名根本不是3-2依據 03/19 00:48
→ hakama99: 加上公告文從輕 03/19 00:49
推 saturday5566: live文從輕是3-12的依據,這裡不是拿來質疑板主判 03/19 01:49
→ saturday5566: 決標準的地方,這是最後一次警告 03/19 01:49
推 saturday5566: 「有意見去sp1說」 03/19 01:50
→ hakama99: 這邊還有其他版主阿 判決右還沒結束我不能解釋? 03/19 03:05
→ hakama99: 你說live文從輕不到 公告文從輕就會到? 從輕還有分等級? 03/19 03:06
→ ray002216: 傻眼,這也檢舉,我可以主張我是被釣魚推文點名才回的 03/19 11:27
→ ray002216: 嗎? 03/19 11:27
推 EZ78: 同上 04/0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