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by2014 (味噌)
看板NCHU-Mount
標題[社務] 104學年度下學期嚮群會議
時間Tue Mar 15 18:25:37 2016
104學年度下學期嚮群會議 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105年3月9日 1900~2040
二、會議地點:圓廳314 登山社社辦
三、參與人員:
嚮群長 冠儀
領隊 劉安、孟芳、莊晴
嚮導 卉真、立心、妤庭、怡潔、哲安、郁軒、英兒、鈜文、又方
社員 幸君、順源、銘頡、睿軒、詠瑤
四、會議內容:
1.回顧前次會議(104.09.15)臨時條款:
i.資深嚮導可以帶短天數隊伍。
*資深嚮導資格:
(1)出隊天數超過20天
(2)開過兩支隊
(3)初嚮帶人
(4)開過長天數隊伍。
*附加條件:資深嚮導帶隊必須旁聽審隊。
ii.見領可以審隊。
iii.前述兩項決議為臨時條款,施行期限一年,期滿由下任嚮群長決定是否存留。
2.對照臨時條款,檢視成效及改進討論:
i.上學期並未實際出現資深嚮導帶隊的情況,直到這星期巴棲松隊,
將由資深嚮導逸晴帶隊,還需要多觀察。
建議:由資深嚮導帶隊時,不只觀察帶隊者,
也可以多觀察班底組成所可能造成的結果。
*資深嚮導資格,是否新增「需多位領隊共同認可」?
優點:可增加對資深嚮導信心。
缺點:有點多此一舉。若通過審隊,就已經隱含認可的意義。
*這次審巴棲松隊,開嚮回答後,有時審隊者會再詢問資深嚮導做法。
資深嚮導不單旁聽,與原先條件有出入,這部分有何想法?
建議:審隊目的為訓練嚮導,確認開嚮與帶隊之間有做充分溝通,
詢問帶隊會干擾開嚮,另一方面也有點打亂審隊節奏。
可在審隊之後再詢問帶隊者的答案。
ii.上學期因為見領莊晴可以審隊,幫了不少忙,以嚮群長的角度,
審隊可以由大學部自行完成比較好。
3.其他關於臨時條款:
i.新增資深嚮導:哲安、逸晴
→大學部資深嚮導名單:琪叡、卉真、逸晴、哲安
ii.資深嚮導需開過長天數(四天以上),當初是為了類比考見領過程,
然而考見領的長天數認定(六天以上)更為嚴苛,可對其中不同進行思考。
iii.之前有資深嚮導排斥具有帶隊資格。大家有何看法?
哲安:會有恐懼感。
卉真:若是簡單的隊伍會去帶隊,想減輕領隊的負擔。
又方:簡單的隊伍會找資深嚮導,不想讓領隊太累。
立心:開嚮會想讓隊伍平安下山,要看隊伍情況選擇領隊或資深嚮導帶隊。
iv.在場的領隊對上學期工作量的感想?
工作量大但勉強過得去。比較麻煩的是,部分審核需要特別找前嚮群長,
還有嚮導審核一天多場的情況,遇到這些會沒辦法應付。
4.嚮審相關:
i.因為領隊時間不好約,嚮審短期多場難應付,擬分散嚮審日期,
讓上學期沒考過的人提早(初嚮之前)考試。
討論:稍有不公平疑慮,但其實以往就有額外補考之案例,所以是可以的。
ii.提案:是否考慮往後提前嚮審至期中或期初?(開放性討論)
iii.補考日程:105.03.15晚上器材補考(加考搭外帳)。
105.03.21晚上技術補考。
105.03.21前交筆試。
5.臨時動議:
i.嘉明湖改由孟芳帶隊,莊晴代理山防。
ii.清明連假人力資源調查表會再公告,請大家去填。
iii.一天技術隊是否要審?→嚮群長決定。若不信任隊伍組成、行程,可要求審隊。
iv.寒假萬山隊多帶主繩,有告知山防長,卻未告知嚮群長。
提醒出隊前若有更改企劃書,要跟嚮群、山防說。
另外,各隊伍、嚮領若有不當行為,可跟嚮群長說,以進行檢討甚至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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