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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申請停修課程時間:2016年11月14日(一)10:00 ~ 2016年12月10日(六)08:00 http://imgur.com/xpK9vmQ.jpg
※停修課程注意事項: ‧線上申請停修課程完成後,不得要求放棄申請,且成績單上會以「W」標註,請同學審慎 考慮後再提出申請。 ‧申請停修課程須滿足:「扣除停修課程之學分數後,不得低於選課辦法第九條應修學分 數」之規定。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及研究生停修課程後,至少仍應修習一門科目。 ‧申請停修課程不得申請退學分費。 詳請可參閱 課務組:http://www.nchu.edu.tw/~class/ 補充: 學生選課辦法:http://www.oaa.nchu.edu.tw/download/rule/C04.pdf .第九條  學士班學生(不含延畢生)每學期應修習之學分數,規定如下:  一、二、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  四、五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 -- 祝大家期中愉快 (第四周期中考了...大概還差3個禮拜結束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43.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HUS/M.1479138040.A.0FF.html ※ 編輯: CJhang (61.216.43.139), 11/14/2016 23:46:08
TeachCS : 亞洲線上的停修課程 上線啦~ 11/15 08:41
compass9981 : 上線啦~~~ 11/15 10:19
barry00561 : 全臺最大的… 11/15 20:45
varisa : 第九條是改為沒有罰則了吧?所以不足最低修業學分沒 11/16 01:20
varisa : 事 11/16 01:20
fisher5566 : 所以如果退了後最低於最低會怎樣嗎 11/16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