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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上一篇各位的回應 進度更新 今天(4/15)到台大法律扶助社做諮詢 今天得知一個重點: 網路交易 只要是無法看到實體 無論是店家或是個人賣家 都保有七天猶豫期的保障 -- 另外社員看了所有的文件 認為店家的頁面和價格足以使人認為買到的是初版(特別是沒有圖片僅供參考字樣) 我不管有沒有七天猶豫期都可以向他提出退貨 他後來才回說 "圖片僅供參考" 也是沒用 他們也對店家後來退不退貨換退差價的作法顯得有些驚訝 特別是第二種我退他貨,我退他差價作法更是不解 認為這也是沒效的要求 另外他們也認為這足以構成詐騙了 當我說我一開始不想讓他背前科時他們還說我人太好了 總之以台大法扶社的所學他們是認為我可以去告 -- 今天也到警察局報案了 http://i.imgur.com/gilnpUl.jpg 警察也受理了 重點是要先打給165詢問 我直接說165同意我用詐欺罪報案 他們就開始詳細檢視資料並問我問題 確定是足以立案的 而且最好先將所有資料都準備好 像我是從商品頁面、交易資訊、和賣家的對話等都印下來 我當時還忘記帶超商貨到付款之後的印的明細表 但我有拍照下來 警察當場拍我手機印下來 總之資料準備的越齊全筆錄製作的越快也更能詳細 (P.S. 還是有打字很快的警察杯杯,而且問得很詳細) 不過也說到偵查隊發文出去最快要一個月 更別說之後向Pchome要資料、發文給檢察官等流程 總之要耗個幾個月不等 難怪賣家如此有恃無恐 所以在詐欺罪的這部分可能要幾個月才能更新 不過消保會的部分可能會快一點 到時候抱歉又要來占版面了 -- 按推文者要求刪除 感謝分享 他 1.他知道內容一樣 暗示知道兩者外包裝不一樣 而且 2.好死不死開出 "補差價" 的方案 證明他知道兩者至少在價格上不一樣 不過這點我下一次會再詢問法律相關人士
bwa90: 他如果不知道差別還會出現選項二也太扯,祝你順利 04/15 18:52
對!!
zerosaviour: 經一事長一智,之前我也告知消保官,結果賣方還打來 04/15 20:16
zerosaviour: 酸我浪費社會資源 04/15 20:16
感謝分享 我的想法是:會浪費社會資源還不是無良賣家造成的 最後來個工商時間 (這種性質的廣告應該沒違反板規吧?) 台灣大學法律扶助社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大致上免費,因為我今天聽到某人丟掉掛號卡所以要15元工本費,但其他諮詢部分免費) 不限校內學生,一般人士也可參加 服務時間在每個禮拜六下午 地點在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 可現場及網路掛號 一般民眾會遇到的法律問題都可詢問 主要是由台大法律系學生提供服務 但同時會有社團老師 (法律系教授) 在場監督 所以不必擔心有學生經驗不足無法提供建議 而且服務陣仗挺大的 像我今天去就有十組人馬提供諮詢 我進去的那一組就大約10個人 也就是大約幾十人在提供諮詢 所以應該是不怕去還排不到時段 但是還是有但書 他們不提供撰寫訴狀、委任律師的服務,也不接受電話諮詢 網址:http://ntulegalservice.weebly.com/service.html --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99.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DS/M.1492263578.A.E48.html
hasebe: 推心得 04/15 21:47
leamaSTC: 欸一開始就跟你說網路購物有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啊... 04/15 21:49
verdandy: 因為消保會申訴只能寫企業,所以我搞混了XD 04/15 21:51
hhand: 辛苦了,加油! 04/15 22:31
aruce: 之前也是跟你類似的狀況,幸運的是賣家還讓我換貨,而且不 04/15 22:34
aruce: 多收運費! 04/15 22:34
sfavalon: 加油 最近剛買了 Stella Glow 優惠版 04/15 22:47
hitoma: 賣家的問題賣家承擔所有衍生費用是應該的 04/15 23:01
deerdriver: 其實吉人拿不到相對應的賠償算是雙輸啦 不過兩邊都學 04/15 23:41
deerdriver: 點經驗也不錯 04/15 23:41
hipposman: 有時爭一口氣 然後無良就是賭你雙輸要你硬吃 04/15 23:43
verdandy: 我決定吉下去的時候有有心理準備頂多拿我付的錢了 04/15 23:49
verdandy: 真的是賭一口氣而已,如果真的可以和解,我也會盡量爭取 04/15 23:50
verdandy: 可以公布賣家帳號跟店鋪名稱的條件 04/15 23:50
verdandy: 報案完之後才發現他其實在不少地方都有賣,而且報案完 04/15 23:51
verdandy: 還發現疑似是他的Line帳號 04/15 23:52
logen: 你既然要貼那麼多 卻又不肯講店家名 那我分享心酸的嘛 04/15 23:56
logen: 如果你為了怕他不肯退費不願公布店家資料 那請刪我的推文吧 04/15 23:56
logen: 我覺得這樣我也不用分享 因為沒有任何意義 04/15 23:57
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本來就不能輕易公開店鋪名稱 這點警察和法扶都特別對我強調過 不然對方告我誹謗請問閣下要陪我一起跑嗎? ※ 編輯: verdandy (49.214.99.188), 04/15/2017 23:59:28
chinhsi: 以後多發幾篇遊戲心得文吧 不然你的文章都是這類的XD 04/16 00:45
好,我進坑是因為REVO 我算是SH的國民 想說今年初有閒錢就支持一下陛下擔當BGM作曲的BDFF 這也是我現在唯一快破完的遊戲 因為目前還沒破完所以也沒辦法寫心得 不過現在應該也沒人想看BDFF的心得吧? 官方活動結束很久了 很多人大概也被強化版騙錢手段嚇到 ※ 編輯: verdandy (49.214.99.188), 04/16/2017 00:54:08
a23962787: 總之就先買台NS壓壓驚(? 04/16 01:05
hasebe: 不會啦,BDFF很經典,有新心得很OK 04/16 01:08
hasebe: 強化版和2我當黑歷史了...XD 04/16 01:08
kanetakusan: 推認真維護權益,老實說這點小錢我應該也懶得告,像 04/16 01:14
kanetakusan: 原po一樣給賣家教訓也不錯 04/16 01:14
pank: 要是我就嗆回去:浪費社會資源也要讓你背一個詐欺罪前科啦! 04/16 02:04
有人可是誰能不太諒解為何我不公布賣家 我在這裡說明一下原因 1.偵查不公開 由於我已經做了筆錄,案件已經送給司法單位處理 雖然偵查不公開沒有限制受害者 但是引出下面的問題 2.公然侮辱或毀謗 我敢保證我這幾篇文章說的是事實,但在判決結果出來前 他告我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時,雖然有機會不成立 但是我還是要去跑筆錄和偵查庭 (其實就算判決結果出來我還是有機會被吉,不過那是後話) 而且 3.在和解時,對方可以開不公布賣家的條件 所以我上面才會說和解時我會盡量談我可以公布賣家和賣場的條件 所以不是我怕那筆錢拿不回來 而是如果我魯莽公布 後續衍生的法律問題還是我一個人在跑 我能做的也只是把這次事件詳細在法律上遇到的麻煩列出來 如果真的很不幸有人遇到同樣的情況可供參考 事實上等詐欺罪判決出來大概是半年後的事了,消保會途徑可能也快不了多少 這期間我這筆錢等於是凍結狀態,而且遊戲也沒得玩Orz,就跟打水漂沒兩樣 我就是下定決心要賣家知道這年頭是不能這樣做生意der 我也知道板友最關心的其實是這個賣家到底是誰 我雖然現在不能公開 但是不代表我不能"私底下"聊天時跟朋友抱怨喔 ^.< ※ 編輯: verdandy (49.214.99.188), 04/16/2017 03:33:16
logen: 那你就等判決出來再講啊 我不知道這樣有什麼意義 04/16 03:26
logen: 對了 我前面的推文請刪掉 不值得在這裡分享 04/16 03:27
verdandy: 我先詢問版主可不可以刪推文 04/16 03:34
KTFGU: 幫推。我覺的這些資訊很有意義。 04/16 03:39
rugalex: 這時候會跳出來噴你的......我大膽猜測 多半有鬼 XD 04/16 05:40
rugalex: 所以很支持你繼續幫大家把這資訊寫出來 04/16 05:44
rugalex: 結果來說你也是告訴大家 小蝦米還是能吃大鯨魚 04/16 05:45
camelliaking: 某樓挺莫名的 大讚原po大吉~ 04/16 05:47
angelpeace: 幹嘛刪掉,留著就好啦 不可告人嗎? 04/16 06:23
angelpeace: 幹嘛刪掉,留著就好啦 不可告人嗎? 04/16 06:23
kenay: 說真的 現在是原PO在跑法律程序 是要人公佈出來增加麻煩嗎 04/16 06:25
kenay: 真的那麼想知道 大可以用原PO第一篇文的條件去查阿 04/16 06:26
x12118: 這樣分享資訊很好啊,每個人都有機會會有消費糾紛的可能, 04/16 07:20
x12118: 原po加油 04/16 07:20
hasebe: 某方面來說,台灣網拍平台太不負責任 04/16 08:05
hasebe: 所以淘寶才會入侵,反正一樣沒保障,不如選多又便宜的(攤 04/16 08:06
hasebe: 手) 04/16 08:06
a555222002: 加油 給奸商一個教訓 04/16 08:53
j0928875963: 推後續處理 04/16 09:50
indiroia: 覺得分享經驗很好 以後有版友有類似問題就有前例可循 04/16 11:09
SaChiA5566: 有些人不見棺財不掉淚 04/16 11:16
hitsukix: 分享過程怎會沒意義..遠比噴人有意義... 04/16 12:17
a23031631: 推!!加油 04/16 12:18
hitsukix: 判決結果沒出來就公布店名就變公審了 04/16 12:21
leo1217000: 等後續 04/16 12:29
mizuarashi: 不知道logen在氣什麼,可以多吸收點法律知識,就知道 04/16 12:53
mizuarashi: 原po目前不公布是正確的 04/16 12:53
sniperLHW: 分享心酸什麼我真的看不出來 原po也不是感謝你的分享了 04/16 13:21
sniperLHW: 嗎? 今天他走的是刑法的司法行序 偵查不公開原則這方 04/16 13:21
sniperLHW: 面你可以去查查 這種酸文真的滿頭黑人問號 04/16 13:21
mosquito147: 支持原po 04/16 13:23
ts00139161: 推有行動,吉死這些無良商人 04/16 13:32
Arudora: 推 04/16 13:56
Akaski: 推 04/16 13:59
af912653: 嗯..偵查不公開這點 並不是限制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也要 04/16 14:38
af912653: 遵守這點 那你怎麼找律師?這也是被媒體誤導 當然啦 有些 04/16 14:39
af912653: 法律人不想回問題 就也亂用偵查不公開 大家就一直被誤導 04/16 14:40
af912653: 另外原PO加油 學校法扶社團不錯 是真心想為大家服務的 04/16 14:42
也是XD 難怪法服是以可能會被告毀謗來勸阻我
Brothre23: 不覺得分享這些有什麼不對啊 某樓不曉得在崩潰幾點的 04/16 14:48
mikejan: 至少遊戲名字可以講吧...也可以讓要買此款多注意一下 04/16 15:34
第一篇有板友猜到 抱歉我就不明講了
sboy1111: 我全篇看完了,感覺蠻有意義的 04/16 15:40
seeu: 不知道在噓什麼意思的,原po加油!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很棒 04/16 16:26
感謝大家 就先不一一謝過了 ※ 編輯: verdandy (140.112.80.5), 04/16/2017 21:58:25 ※ 編輯: verdandy (140.112.80.5), 04/16/2017 22:04:40
CosineSida: 原PO加油!不用理某樓慣犯^^ 04/16 22:58
godofking12: 其實不用那麼久啦 04/16 23:06
ratadune: 加油! 04/17 01:02
hhand: 分享很好啊,這個版酸民也是有幾位,原po別理他們了~ 04/17 01:43
caraemi: 加油!! 04/17 02:28
ccucwc: 感謝分享 祝你順利 04/17 09:35
Cruel2: 加油。不過要知道誹謗罪如果無關公眾事務 就算是事實也 04/17 09:45
Cruel2: 有罪。不過你有事證,只要不指責他"詐欺"只說他有標題行為 04/17 09:45
Cruel2: 公開說出他的名字我覺得他沒辦法告妳 反而少讓他人受害 04/17 09:46
chabouk69: 加油 04/17 10:13
wangmytsai: 噓的是有什麼問題? 04/17 11:22
niitneco: 檢討被害者真的很好笑耶,原po加油 04/17 11:39
tomokazu: 加油! 期待看到你的更新 04/17 22:21
mobetac24369: 我都覺得噓的是不是店家了... 04/17 22:57
※ 編輯: verdandy (140.112.217.7), 04/18/2017 00:18:01
verdandy: 感謝大家,不管結果順不順利我會想 "辦法" 讓板眾知道 04/18 00:20
verdandy: 賣家是誰 04/18 00:20
thioploca: 聖火覺醒喔.... 04/18 13:12
des1267: 加油 幫推 04/20 02:59
tale0923: 推 結果出來記得到回來總結一下,是很好的參考 04/20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