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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JustI5566於#1P2WQX15 (NDS)一文中
JustI5566: 不要跟有精神病史的人戰啦,等等害人又發病就不好了05/04 04:37
明確使用不當之字句 違反版規三之"禁止人身攻擊" 故警告一次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51.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DS/M.1493891869.A.DDB.html
gouran: 看到了nds 板主水準 05/04 18:05
如對判決有疑慮 歡迎來信 如不滿我個人 歡迎去小組申訴 板規六 請勿在公告下爭執 感謝 ※ 編輯: gengar6307 (114.38.151.106), 05/04/2017 18:10:35
roger700406: 05/04 19:22
JustI5566: 某人就真的有精神病史啊,我擔心他也不行? 05/04 19:31
JustI5566: 難道讓大家一直戰,害他精神病又發作這樣會比較好嗎? 05/04 19:32
kaloorabbit: 自己釣魚,自己檢舉,真的是高手 05/04 19:34
JustI5566: 而且講事實哪裡是人身攻擊了 05/04 19:34
JustI5566: 我那句又是人身攻擊到誰了,我明確指出ID了嗎 05/04 19:36
JustI5566: 如果要判我人身攻擊,請明確告知我攻擊了哪個ID 05/04 19:42
JustI5566: 然後我那句話的哪個詞具有人身攻擊意圖 05/04 19:43
hasebe: 沒差啦,才警告,釣魚本來就要多注意 05/04 20:44
gainx: 看起來怪怪的,精神病史的證據在哪,另外有沒有隱私問題啊 05/04 20:51
gainx: 隱私問題可能比謾罵嚴重喔 05/04 20:51
gainx: 不管說得是真的假的,還是少說幾句吧 05/04 20:52
game721006: 要戰到進桶是當事人的自由,注意用字遣詞不要讓自己上 05/04 21:45
game721006: 法院就好 05/04 21:45
TanahashiHFF: 沒指名道姓也有事喔z 05/04 22:03
game721006: 要看狀況,以及檢察官認定,泛指多人但沒指名道姓比 05/04 22:17
game721006: 較不會成立,但是明顯知道在說誰的話就很可能成立, 05/04 22:17
game721006: 對方是知名的訟棍的話就看檢察官偏袒誰了(個人經驗) 05/04 22:17
game721006: ptt都是版主自由心證居多,真的不爽就上訴小組長吧, 05/04 22:19
game721006: 不過有時只是自討沒趣而已 05/04 22:19
hasebe: 小組長沒用啦,第一層只會"尊重版主判決" 05/04 23:29
hasebe: 第二層就案件放到生灰塵 05/04 23:29
hasebe: 不過這個就明顯警告意思一下,真的別太在意 05/04 23:30
hasebe: 很在意就找反向檢舉回去比較快 05/04 23:30
hasebe: "正常"的板主都會給差不多判決,頂多被挑釁的輕判 05/04 23:31
ha5438044: 噓某5566,是否事實跟人身攻擊本來就無關聯 05/05 00:08
TanahashiHFF: 原來如此 長知識了 謝謝g大 05/05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