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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是輪機工程碩專班的學生,前年卡在小孩子出生所以休學1年 今天去復學,教務處承辦人員叫我填寫一張修學分單。 但是我回答她,我學分都已修完,只剩論文完成就可以畢業 輪機系的要求是32學分畢業,已修26個學分剩6個碩士論文學分 但我在前年已繳完這6個學分費後休學,今天復學說我又要再繳一次 請問這6個碩士論文學分是還要再從修一次嗎? 她講的也自己也沒辦法確定,這樣我要找哪個單位詢問才有正確答案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13.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KMU/M.1486126867.A.075.html
TurTao : 重點是你那六個學分有修畢及格嗎 02/03 21:04
sakuraray : 查歷年成績沒有寫說及不及格,用個*字號這樣 02/03 21:18
sakuraray : 那個學分是口試過給予6個學分後直接畢業 02/03 21:19
sakuraray : 這樣延畢的人不都要一直繳這6個學分費,所以感覺怪 02/03 21:20
a20100610 : 只要你還有學籍的一天,碩士學位學分(一學期3學分 02/04 05:04
a20100610 : )就是必要修,大家都知道這不是真正的上課,這就是 02/04 05:04
a20100610 : 論文指導,口試分數大部分就等於這六學分的分數 02/04 05:04
sakuraray : 了解,謝謝解答 02/04 09:29
samug : 同學,6學分的論文如果已修過是不用再繳學分費的, 02/13 02:34
samug : 請來電07-3617141#2836為您說明喔! 02/13 02:34
sakuraray : 謝樓上,台銀繳費單出來是只要繳學雜費 02/20 23:56
sakuraray : 再多繳6學分的錢,可能要分100期零利率了... 02/2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