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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anshin33 多篇推文引戰 水桶14日 ┌─────────────────────────────────────┐ │ 文章代碼(AID): #1QtkOKLU (NSwitch) [ptt.cc] [心得] 第一次購買任天堂產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524557332.A.55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hanshin33: 這種人也能當小組長真是開眼界了04/24 20:46
hanshin33: 有人檢舉他就桶,有人建議鎖公告他就鎖,自己一點判斷04/24 20:50
hanshin33: 能力都沒有。04/24 20:50
hanshin33: 是啊,而且前板主被板友唸一唸還會修正,光這點就大勝04/24 21:02
hanshin33: 最逗的就是你這咖04/24 21:02
hanshin33: 說個笑話:這位代管是小組長04/25 01:17
hanshin33: 鎖公告是怕被噓爆沒面子吧04/25 10:12
┌─────────────────────────────────────┐ │ 文章代碼(AID): #1Qt-lGNg (NSwitch) [ptt.cc] Re: [心得] 第一次購買任天堂?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524624336.A.5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65 Ptt幣 │ └─────────────────────────────────────┘
hanshin33: 結果代管那咖解水桶了,大家都敢回這篇了,一連三篇XD04/25 10:47
┌─────────────────────────────────────┐ │ 文章代碼(AID): #1PNvi73k (NSwitch) [ptt.cc] [閒聊] 置底閒聊/臨時約戰區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499437831.A.0E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3 Ptt幣 │ └─────────────────────────────────────┘
hanshin33: 那咖真的很愛亂桶亂刪文 04/24 22:14
02. 嚴禁人身攻擊/討戰 任何謾罵挑釁誹謗污蔑板友之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任何非指名暗示視同處分。別抱著鑽漏洞的僥倖心態。 (任何謾罵水桶7天,蓄意討戰水桶30天。視情況輕重將有所增減) 經當事人來信檢舉,判定hanshin33多篇違反板規02,蓄意引戰 考量當事人當時為代管板主,仍有受公評之責 故水桶14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79.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525068582.A.49D.html
vsepr55: 我們懷念他 04/30 14:10
labiron: 上任第一桶? 04/30 14:16
horseorange: ? 04/30 14:16
ChangHash: 是說改判那篇也解推文了呢 04/30 14:16
labiron: 意思是處罰有減半了? 04/30 14:22
swallow0327: yes,多篇推文引戰原訂30日 04/30 14:26
leamaSTC: 我本來是想講點什麼啦 不過新官上任就算了 然後想問一下 04/30 14:30
leamaSTC: 所以針對版務的不滿 對版主提出質疑或加以諷刺 算是版 04/30 14:30
leamaSTC: 規二嗎? 04/30 14:30
nicetree: 可以質疑事務的對錯,但不可以人身攻擊,對事不對人 04/30 14:31
alloc: 應該是對板務有不滿要去組務相關的地方申訴吧 這地方就是單 04/30 14:31
alloc: 純討論主機遊戲用的 04/30 14:31
krousxchen: 人蔘攻擊就不行吧 04/30 14:36
CasvalDeikun: 經當事人來信檢舉?這意思是說那位小組長向板主檢 04/30 14:42
CasvalDeikun: 舉板友嗎? 04/30 14:42
kirbycopy: 那我想問 這位板友是因為哪個詞或哪句話被判定為人身攻 04/30 14:43
kirbycopy: 擊呢? 04/30 14:43
hocino: 同上,哪個詞或哪句被判定人身攻擊? 04/30 14:52
a10s07: 哪裡引戰 04/30 14:56
ngxx: 無限之戰 04/30 15:02
lskjd9058: 在多篇文章中針對同一人挑釁 很明白了吧 04/30 15:02
lskjd9058: 也不是什麼人身攻擊的問題? 04/30 15:03
labiron: XD第一桶就要戰了嗎 04/30 15:04
CasvalDeikun: 他講的都是事實啊,哪裡挑釁了? 04/30 15:05
nightwinded: 以為leamaSTC會是第一個進桶的,想不到有人搶先了.. 04/30 15:06
tyww2002: 拜託以後水桶文都鎖起來XDDDDD 04/30 15:08
hasebe: 當事人檢舉,很明顯吧 04/30 15:09
edge723: 不要偷許願ha 04/30 15:11
horseorange: 針對代管管板行為推噓文就變挑釁了 怕.jpg 04/30 15:12
hasebe: 第一桶就是這種人身攻擊未滿的檢舉桶,還是前朝的事XD 04/30 15:12
BenShiuan: 推 04/30 15:14
hocino: 檢舉人身攻擊還是挑釁,如果是人身攻擊,就指出哪裡人身 04/30 15:15
hocino: 攻擊,如果是檢舉挑釁,他陳述事實也算是挑釁? 04/30 15:16
SaberMyWifi: 首先、先決定"事實"怎麼認定? 04/30 15:17
hocino: 那你先決定"挑釁"怎麼認定 04/30 15:18
lskjd9058: 現在是國文課嗎 挑釁沒有要以說謊為前題吧 04/30 15:19
hasebe: 君島任內不敢裁的員工,下任後趕著古川執行 04/30 15:19
hasebe: 還好任天堂是君島代管,真的要謝謝他 04/30 15:20
hocino: 這跟代管不執行,由下任來處理沒關,重點在有沒有照規距 04/30 15:23
hasebe: 因為「當事人檢舉」,發生什麼事滿明顯的 04/30 15:26
hasebe: 當事人有誰,嗯…頭好痛 04/30 15:27
hocino: 你的意思是只要當事人檢舉挑釁,就可以水桶囉 04/30 15:27
hasebe: 不過這桶理由也確實有點模糊 04/30 15:28
hasebe: 我是反對票啦,這桶我也看不出來哪裡踩線 04/30 15:28
hasebe: 戰文要訂這麼嚴格,也要版主上任後開始算,我意思是這樣 04/30 15:29
krousxchen: 這種人、最逗、你這咖、說個笑話 04/30 15:30
krousxchen: 如果要對事不對人的話,這些都算針對人吧?? 04/30 15:30
krousxchen: 反正記得要指名的話,用中性的詞就好了 04/30 15:31
hasebe: 這樣要算的話其實滿嚴格的喔XD 04/30 15:31
mizuarashi: 不認為這個桶有爭議啊,光是那個指代管版主為「咖」, 04/30 15:31
mizuarashi: 就充滿惡意了 04/30 15:31
krousxchen: 上次光是我用「粉」來指稱不特定人,就有一堆人來抗議 04/30 15:32
hasebe: 應該說規則要訂這麼嚴也ok,只是這是新板主上任前的事 04/30 15:32
krousxchen: 而且我還是無惡意的稱呼,就有人氣噗噗了 04/30 15:33
hasebe: 前一位當事人自己不敢動,慫恿新上任的挖來補刀 04/30 15:33
hocino: 要這麼定OK啊,之後就給我嚴格執行,不要有雙重標準 04/30 15:33
mizuarashi: https://i.imgur.com/2ZkZx9L.jpg 都有法官認定這有 04/30 15:34
mizuarashi: 輕蔑他人的意思,被判公然侮辱罪了 04/30 15:34
hasebe: 舊事被新規則打,其實警告一下讓大家知道版主界線就好 04/30 15:34
hasebe: 這仁兄有點倒楣XD 04/30 15:34
hocino: 咖跟咖小不一樣 04/30 15:34
krousxchen: 他自已動的話,火會燒更大,你還想看更大的火?? 04/30 15:35
krousxchen: 你什麼咖,這句話跟什麼咖小差不多意思了 04/30 15:35
mizuarashi: 咖跟咖小沒什麼兩樣,都有輕蔑的意思好嗎? 04/30 15:36
krousxchen: 如果是,這個人是個咖,那才是另外一個意思 04/30 15:36
hocino: 有差,你知道原本咖在台語是單位嗎 04/30 15:36
krousxchen: 要看前後句啦,不是單純用咖或咖小 04/30 15:37
asdf751013: 你講一次可以當你在針對板務 04/30 15:38
hasebe: 你就知道當事人搞到多天怒民怨了 04/30 15:38
asdf751013: 講到多次 還要在"不同篇" 不是故意製造紛爭? 04/30 15:38
hasebe: 就事論事,以前的事拿新尺去量真的不太好,主要是這樣 04/30 15:39
asdf751013: 而且公告明明有說"改判後的檢舉"一律保留轉移給新版主 04/30 15:39
asdf751013: 為何是"前朝"?再來 有新版規嘛?何來新尺之說? 04/30 15:40
Zero5566: 玩NS遊戲(X) 玩NS版的玩家(O) 04/30 15:40
hocino: 所以說你要這樣搞OK,就不要有雙重標準 04/30 15:40
hasebe: 板主不同規則就不一樣啊,公告又不是是聖旨 04/30 15:41
asdf751013: 版規又沒改...為啥會有不同規則? 04/30 15:42
asdf751013: 只有對"情節"認定的標準不同而已吧? 04/30 15:42
hasebe: 反正這篇就公佈規則了,只能幫苦主拍拍 04/30 15:42
asdf751013: 公告是檢舉保留轉移給新版主 04/30 15:43
hasebe: 板規最好有啥用,現實就是法官依法認定了 04/30 15:43
asdf751013: 新版主要不要判 看新版主標準吧... 我是想講這個@@ 04/30 15:43
asdf751013: 現實 法官依法認定 就是看法律條文阿... 04/30 15:43
hasebe: ptt幾行文有這麼天衣無縫我也認了 04/30 15:43
asdf751013: 至於H大講的...版規最好有啥用←這東西我持保留... 04/30 15:44
asdf751013: 因為我逛的板都是照版規走 少數風向版完全看風向的... 04/30 15:44
hocino: "情節"認定的標準不同,你竟然說"只是" 04/30 15:44
asdf751013: 那個我覺得看板主心臟大不大顆跟民心的...很難討論 04/30 15:45
hasebe: 規則是大方向,但裁定者的界線有差,ptt就是這樣 04/30 15:45
asdf751013: 界線只是判的輕重問題吧...XD 真的踩到哪有可能不判 04/30 15:46
asdf751013: 如果版主群一致認為"沒有" 但檢舉者有 就繼續往上 04/30 15:46
hocino: 既然這樣定了,那現任板主就要以現在的標準玩下去 04/30 15:47
hasebe: 這麼嚴也有好處啦,以後海巡也能拼命檢舉他們,科科 04/30 15:47
asdf751013: 如果版主群判定"有" 被受刑者覺得沒有 也是往上 04/30 15:47
asdf751013: 就這樣@@ 04/30 15:47
asdf751013: 對不起 我打了錯字 是 "對" 受刑者而言 04/30 15:48
hasebe: 主要還是舊文被上任的新尺打,尺嚴格其實我沒意見 04/30 15:48
asdf751013: 看進桶打不打算去私信XD 04/30 15:49
Xaosmd1108: 暴政(? 04/30 15:50
hocino: 只要現任板主有統一標準,那就沒問題 04/30 15:51
hasebe: 不過苦主是可以私信一下,現實法律也是沒回朔性 04/30 15:53
hocino: 想太多了啦,PTT基本上也跟現實差不多 04/30 15:55
nightwinded: 板主交接並不代表是板規空窗期吧? 04/30 15:55
hocino: 只要不是太誇張的事,基本上官官相護 04/30 15:55
hocino: 而且這個重點不在處理方式,而是判決的標準 04/30 15:57
hasebe: 是沒錯,不過出事還是要抱怨一下ww 04/30 15:58
hasebe: 沒空窗期啊,代管也是有相等權利,只是… 04/30 15:59
hasebe: 權力,錯字 04/30 16:00
hasebe: 何況這事就是代管行為衍伸出來的 04/30 16:01
hasebe: 仔細想想,只是弄個板主選舉就燒成這樣,真的厲害 04/30 16:02
t13thbc: 奇怪耶 有什麼不滿就直接上訴啊 其他人在喊燒? 04/30 16:08
t13thbc: 一堆意見怎麼沒看樓上出來選版主? 04/30 16:08
hasebe: 被水桶過不能選喔XD 04/30 16:09
asd456fgh778: 又一個 不然你來參選版主的 04/30 16:11
hasebe: 我沒老馬被桶過是真的想選,感覺會很有趣(? 04/30 16:13
hasebe: 不過真的上任就不能像這樣嘴砲了XD 04/30 16:13
hasebe: 而且組務不知為啥看我超不爽,隨便上訴一下我就解任了 04/30 16:14
ask95223: 怕.jpg 04/30 16:38
ailio: 都怪任天堂 今年遊戲出這麼慢又少 labo話題不夠.... 04/30 16:49
ailio: 這個桶來桶去的話題 燒了這麼久還沒停Orz 04/30 16:50
leamaSTC: 等等 厚問條款第一人 出來講有意見怎麼沒出來選版主? 04/30 16:56
charmingpink: 又在吵了 版主加油 有些人的話看看就好不用太認真 04/30 17:12
ChangHash: 繼續戰吧 代管有問題 hanshin33針對人也很明顯就是了 04/30 17:32
ChangHash: 不過代管交接後新板主直接給嗆代管的水桶也是... 04/30 17:33
CasvalDeikun: 大有問題 04/30 17:35
s32244153: 你有看到來信檢舉這幾個字嗎 04/30 17:46
hasebe: 檢舉不見得要受理啊XD 04/30 17:57
hasebe: 因為這件事弄清新板主界線,和讓大家多認識代管也不錯 04/30 17:58
ChangHash: 來信檢舉也很有事...代管不能擔這個責任嗎? 04/30 18:12
hasebe: 檢舉人八九不離十是… 04/30 18:14
leamaSTC: 都說當事人檢舉了啊 04/30 18:17
hasebe: 噓,講個隨便啦都能桶了,講太明顯小心他檢舉 04/30 18:21
hasebe: 不過要感謝他難得改判上訴,送水桶免死金牌給我(笑 04/30 18:22
hasebe: 這點許多意義超感謝他XD 04/30 18:23
andy3580: 剛看水桶就覺得是代管那個檢舉的XD 04/30 18:27
ChangHash: 大家都看的出來是代管檢舉的吧?只是這手法不值得認同 04/30 18:29
hasebe: 這樣也好,大家都認識他啦XD 04/30 18:48
etyb: 我覺得挑撥這點沒甚麼爭議 加上檢舉 不管新舊版規都有 跟換 04/30 19:11
etyb: 版主沒有關係 04/30 19:11
etyb: 改法條有新法懲罰才不追朔 不是換法官就不追朔 04/30 19:19
hasebe: 就君島不敢解任的職員,叫古川解啊 04/30 19:25
hasebe: 另外ptt版規和法律差遠了,基本上還是板主自由心證 04/30 19:26
etyb: 自由心證代表桶不桶都不算錯 我覺得尊重版主決定 版主不好做 04/30 19:49
hasebe: 所以也說板主這判決沒差,重點是之後要一樣 04/30 19:50
hasebe: 我們在討論的對象其實是那個人啊ww 04/30 19:51
zeng50: 照推文某些標準 大咖也是輕蔑囉 04/30 19:55
leamaSTC: 我直接說啦 下午寄檢舉信給好樹 檢舉nightwinded指名挑 04/30 20:43
leamaSTC: 釁 畢竟我想知道新版主到底對挑釁或人身攻擊定義是不是 04/30 20:44
leamaSTC: 跟代理版主一樣寬 OK啦結果到剛剛 好樹發了自介文 04/30 20:44
leamaSTC: 檢舉就石沉大海 連個否絕通知都沒有 04/30 20:44
leamaSTC: msun會看版友反應再決定 代理版主至少標準一致(的嚴) 04/30 20:46
leamaSTC: 現在新版主是要宣佈進入版主集團人治時代就是了 04/30 20:46
hocino: 呃,其實PTT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人治 04/30 20:48
leamaSTC: 只是其他版主都不敢做太明顯啊XDD 不然幹嘛講版規 04/30 20:49
loezone: 所以到底是在吵什麼啊? 04/30 20:51
leamaSTC: 沒有吵啥啦 不敢吵了 04/30 20:53
loezone: 亞哈哈! 04/30 20:53
nicetree: 抱歉~忘記跟你說目前三位討論中 04/30 20:59
doraemon3838: (つ・ω・)つ板主辛苦了 04/30 21:58
s32244153: 石沉大海(つ・ω・)つ 04/30 22:02
hasebe: 不是看傷心程度判決嗎XD 04/30 22:14
hidexjapan: 這個判決很扯,這樣搞久了會變成反串天下,該小組長 05/01 00:56
hidexjapan: 自己也是一堆爭議 05/01 00:56
Thanatus: 推樓上 05/01 01:14
LonyIce: 這桶其實很微妙,爭議太多了,太多類似這種的,真要桶桶 05/01 02:00
LonyIce: 不完 05/01 02:00
LonyIce: 除非真的很嚴重跟明顯違規,可以的話能不桶就不桶。而且 05/01 02:06
LonyIce: 不管怎麼做一定都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要抓好自己的標準 05/01 02:06
LonyIce: ,並且明確說出原因,才不會有被質疑不公的情況。 05/01 02:06
hasebe: 其實這桶真的超不漂亮,上面都有人覺得官官相護了 05/01 02:12
hasebe: 第一桶就這麼爭議...XD,以後尺度很難控喔 05/01 02:13
LonyIce: 哪個板主不小心把 M 按掉了拉~ (揮手 05/01 02:22
ChangHash: 從選舉文到解除水桶到現在這樣 ns板真的很精彩 05/01 12:44
CasvalDeikun: 始作俑者才是亂源 05/01 16:23
hidexjapan: 自己賣東西,到5.0有機會燒機就不出聲的小組長 05/01 18:38
Thanatus: 樓上有掛 05/01 19:03
hasebe: 不意外阿,下任才檢舉報仇,這種人想必是不沾半點汙聖人XD 05/01 19:09
hasebe: 不撇清關係還受理也很不智,已經被上訴了 05/01 19:09
hidexjapan: 沒有掛啊,全ptt都應該自動知道他是小賣店老闆,人家 05/01 20:15
hidexjapan: 生意大 05/01 20:15
Thanatus: 小賣店老闆可以當主機群組的小組長喔?(驚 05/01 20:21
ChangHash: 代管那篇公告從鎖推文到現在刪文...到底什麼心態? 05/02 14:43
asdf751013: 哪一篇刪文了@@? 05/02 23:32
hasebe: 不知,我知道的看起來沒刪,不過推文裡桶人是第一次看到 05/03 11:08
hanshin33: 冤獄 05/09 00:13
Layase: 真的很好笑 自己不敢處理 下任之後偷檢舉找替死鬼頂缸 05/09 15:51
hasebe: 賀樓樓上平反 05/09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