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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李素華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01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可使用簡易式六法全書;無須討論債各或尚未學習之法律規範 一、甲於 2016 年 5 月初將 A 屋出租於乙,租期五年,隨即交付之,乙之妻子丙同住。 同年11月甲經商失敗,無力償還其對丁之債務,丁遂於次月聲請法院查封拍賣 A 屋, 由第三人戊以 700 萬元標得,並即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試附條文與理由,回答下 列問題:(以下各子題之案由事實各自獨立) (50分) (1) 戊取得 A 屋所有權後,得否對乙請求騰空遷讓房屋? (2) 6 月間丙購買少量管制爆竹煙火至於屋內、準備隔天慶祝友人生日時燃放,詎料 該爆竹煙火竟然因天氣炎熱自燃引爆,致生祝融之災及 A 屋毀損,甲對乙或丙 能否主張權利? (3) 若乙向甲承租 A 屋之每月租金為二萬元,7 月初乙因工作地點更換而舉家搬離 他城市,未先告知甲之情況,以每月三萬元租金之代價,將房屋全部轉租於己。 問甲得否對乙請求其自行轉租所得之利益? 二、甲委託乙室內設計有限公司,為其籌設之餐廳設計室內裝潢,施工事宜甲另外委由熟 識的木工師傅丙負責。乙公司因業務繁忙而委由長期合作的同行丁室內設計公司協 助。試附條文與理由,回答下列問題:(以下各提案由事實各自獨立) (50分) (1) 丁室內設計公司因設計圖比例錯誤,丙施工後發現,為修正而拆除已施作工程, 因而向甲追加工程款。對此多支付之工程款,甲應向誰請求? (2) 丙於工程中偷工減料,從中牟利。因施工缺失,甲之餐廳營業第一天,室內之櫥 櫃竟倒塌而壓壞數十組餐具,並壓傷甲,致使甲住院一個月。此外,餐廳為整修 相關之損壞設備而停業二個月。於重新開業後,甲立即通知丙應就施工缺失所生 損害負責,惟丙置之不理。經過兩年,甲忍無可忍,乃委託律師正式發函主張權 利,請問:甲得主張之權利內容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7.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84223866.A.FF2.html ※ 編輯: vickiekai (140.112.217.11), 01/12/2017 20:29:51
zero : 已收法律系 05/0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