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andpoint: 有證據就快告啦,NTU版友也不可能給你25萬 10/27 18:10
推 lusnake5566: 發NTU板是要公審嗎?何不直接發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 10/27 18:15
→ lusnake5566: 不熟悉程序的話我可以協助,站內信。演這齣又臭又長 10/27 18:15
→ lusnake5566: 的戲能有效主張你的債權嗎? 10/27 18:15
→ tw0517tw: 討拍吧 10/27 18:15
→ lusnake5566: 還要提醒你,在這邊發文的時候時效一分一秒流逝 10/27 18:19
推 phophy: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 你不要再發文回應護航文 什麼你女友那 10/27 18:20
→ phophy: 些 擔心被有心人 拿來放大 10/27 18:20
噓 Treeeeeeeeee: 要講多久呀?快告啦 10/27 18:26
推 TheJustice: 某甲真的頗愛護航呦 10/27 18:29
推 asddsa: 無恥不犯法喔 10/27 18:30
推 phophy: 你真的太單純 人家說什麼你就信以為真 以後要勇於拒絕 10/27 18:30
→ phophy: 關西越單純越好 10/27 18:30
→ Treeeeeeeeee: 關東煮 10/27 18:37
推 Drizzling: 加油 辛苦了 10/27 18:55
推 u8572535: 不提告的點是? 10/27 19:03
推 chairmanchan: 支持把事情弄大 這種人應該得到教訓 10/27 19:08
推 lznus: 還在顧感情吧我猜,親情牌只是為了省錢,原po你醒醒好嗎? 10/27 19:08
推 Grecie: 有人說可以找他協助,你快點處理吧 10/27 19:10
推 butterfly21: 快提告 10/27 19:19
噓 sptnk: 在這個版講這幹嘛,跟我說有用嗎 10/27 19:20
推 lyviasun: 推你再次解釋疑點 10/27 19:45
→ lyviasun: 由於上面兩篇解釋實在太爛 我相信原PO說的多數是事實 10/27 19:46
→ lyviasun: 但你也看得出來NTU幫不上你 加油吧 祝你好運 10/27 19:47
推 panda86love: 加油~ 10/27 19:48
推 fanlander: 推加油 10/27 19:55
推 asddsa: 借問家教簽約是怎樣子簽約? 10/27 19:57
推 hapteasing: 加油加油!!!走法律途徑解決吧!!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10/27 20:05
→ hapteasing: 有志工可供諮詢或法律系周六的法服也可試試~ 10/27 20:06
推 entryword: 加油 10/27 20:08
推 ncage: 高調 10/27 20:13
推 softpeople: 原PO加油 對方實在惡劣至極 10/27 20:15
推 abc53: . 10/27 20:16
噓 jack78: 一來一往 一搭一唱是要演給誰看 10/27 20:35
推 chairmanchan: 需的可能是hihifriend 10/27 20:43
→ chairmanchan: 嗎? 10/27 20:43
噓 bigDwinsch: 紅給你建議:法律是講證據的 要走法律沒有證據會很辛苦 10/27 21:18
→ bigDwinsch: 而且可能1年都在打官司甚至更久 不過打下去吧! 10/27 21:19
→ bigDwinsch: 面對假仁假義之徒要把之前的情感完全拋開 10/27 21:20
→ bigDwinsch: 你這種case的被告裝死大概會拖很久就是ler 10/27 21:21
噓 k2604810: 噓前幾樓 若真無關 沒人要看 首篇會爆的點何 在 且若遭 10/27 21:38
→ k2604810: 誣賴的話誰不想澄清 另我認為在NTU板上還是可以得到有 10/27 21:39
→ k2604810: 用的建議的 最後還是希望衝突能順利解決 10/27 21:40
→ ignacio777: 拍拍 10/27 21:56
推 xyz1222: 建議你就鬧越大越好吧 這種人通常就是怕他周遭的人知道 10/27 22:03
推 a031405: 10/27 22:19
→ hihimyfriend: hihimyfriend 10/27 22:36
推 bigDwinsch: 這種人走法律會裝死 要想辦法越鬧越大是他們最怕的 10/27 23:08
→ bigDwinsch: 兩個程序都走 因為法律會拖很久 只要鬧到對方不行 10/27 23:09
→ bigDwinsch: 好一點就可能會主動走和解 當然操作要細膩 畢竟你是弱 10/27 23:10
→ bigDwinsch: 勢 10/27 23:10
推 Jasy: 枝微末節多說無益 要嘛上新聞要嘛上法院 10/27 23:12
→ Jasy: 建議你也得謹慎發言 言多必失 以免對方攻擊或有心人放大 10/27 23:14
→ chairmanchan: 投蘋果 10/27 23:15
推 BlakeGriffim: 投媒體+1,司法路有點困難因為無罪推定 10/27 23:21
推 lion410202: 投媒體+1 有頭有臉的最怕丟臉了最好公諸於世 10/27 23:23
推 pez39: 投媒體+1 這真的太誇張了越看越氣 怎麼會有這種人= = 10/27 23:33
推 Treeeeeeeeee: 投7號 10/27 23:57
推 t128595: 加油 10/28 00:02
噓 trees880098: 無罪推定是刑訴原則好嗎...民事是法官心證門檻和舉 10/28 00:08
→ babylina: 嚴格來說是實體法才有無罪推定,洗澡熊強調過 10/28 00:19
推 e2167471: 有解釋有推 10/28 00:32
噓 t0444564: 噓明顯, 以前會欠錢的家教本來就要直接淘汰 10/28 01:22
噓 chasefrank: 想問的是如果只教微積分,會不會教太久了?轉學考只要 10/28 02:14
→ chasefrank: 只要考微積分嗎?有點不懂欸? 10/28 02:16
推 tbmaker: 投媒體吧 去法院會被有錢人欺負 10/28 06:29
推 jungKK: 鬧到他沒辦法做人 10/28 13:00
→ yangchris11: 考四科 10/28 15:06
推 blueday111: 投媒體+1 10/28 17:11
推 jayelva: 投媒體 鬧越大越好 面對這種人不要姑息啊 10/29 00:11
推 billliu14: 護航的人真多 給推 10/31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