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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version (海納百川)》之銘言: : 為什麼勞顧型對聘僱人會造成經費無法負擔,學習型就可以負擔? 舉個強者我同學的例子好了 (健保跟公所投保,過25歲無業者要繳國民年金) 學習型(同現行) 勞僱型 (x+y+z+t=31000元,雇主付出總額不變) 薪資 31000 x=26277 健保費 749 389 國民年金 878 0 補充保費 620 0 勞保費 -- 528 自提勞退(可為0%) -- 雇主負擔健保費 -- y= 1260 雇主負擔勞保費 -- z= 1879 雇主負擔勞退 -- t= 1584 同學入袋金額 28753 25360 差額:3393元 薪資來源是指導老師的研究計劃(中的業務費)。 應該很多人會問為什麼總額要不變, 因為老實說指導老師要給多少錢都是他的自由(?) 所以在他(想)出的錢不變情況下,帳面薪資就會下降 當然,入袋的錢也會跟著下降 (雖然說勞保勞退之後"有機會拿回來",但那是雇主應該要付的...) 補充: 原文是問雇主為何無法負擔 故列原薪資不變情況下雇主要負擔些什麼 雇主負擔健保費 1518 雇主負擔勞保費 2263 雇主負擔勞退 1908 總計 5689 (所以就是轉嫁(略低於)這部分費用給學生) : 對學生而言,怎樣才最有利? : (如果有人事業做很大,兼了好幾份差,又想要保住所有工作) : 聽過一個說法:如果能簽成學習型就盡量簽學習型,因為勞顧型最多只能有一個 : 例如: 勞顧型*1 學習型*3 : 還請解惑。謝謝! 兼任助理的錢跟將來的TA的分法似乎不若學校目前說的那樣單純 將來TA強制納勞健保 光是勞保依比例分開,或是健保選一邊投保,似乎就很麻煩 (工作長度不一樣) 這點還有賴清楚的人幫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3.8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38346998.A.AC6.html ※ 編輯: shenerica (59.113.80.65), 07/31/2015 20:58:35
newversion: 原來出在 yzt 學生要自砍到85%的薪資,雇主才不吃虧 07/31 21:06
king22649: 勞退要領到 感覺頗不容易的XD 07/31 21:48
l98: 推,就是yzt這部分的問題,所以一般研究生和指導教授應該還是 07/31 23:11
l98: 會簽學習型助理的約。現在爭議比較大的就是TA這塊了,在學校 07/31 23:11
l98: 總聘僱預算不變之下,就只能砍TA名額,拿這些金錢來補這塊洞 07/31 23:11
l98: 了。 07/31 23:11
忘了一件事, 勞僱型還有可能有"年終"的問題 這樣子算起來每月入袋可能又要再少三千 ※ 編輯: shenerica (140.112.218.49), 08/01/2015 13:51:44
smartken: 沒有年終啦...年終不是勞基法規範= = 08/01 16:20
shenerica: 系上助理說的,因為其實大家都不太清楚 08/01 16:23
smartken: 如果是做行政的助理不要亂猜啦 可以去查一下法規... 08/02 13:56
Jasy: 勞退新制是確定提撥制(約繳多少領多少) 因此領回不會不容易 08/03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