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uderia3: 推 10/01 23:47
推 oooo551: 幫推我也是很討厭完全擋掉路的人,更扯的是還看過帶營隊 10/01 23:49
→ oooo551: 走那邊的,完全傻眼 10/01 23:49
推 shouraccount: 智商這種東西很難評斷吧 在看過淋浴大便之後的感想 10/01 23:49
推 a707147a: 推 10/01 23:49
推 henry1915: 推 10/01 23:50
推 benny9072004: 每次騎那段看到行人都在想他們什麼時候會被撞=___= 10/01 23:51
推 scrashedward: 台灣的法律在腳踏車專用道上撞行人感覺還是腳踏車要 10/01 23:52
→ scrashedward: 賠...... 10/01 23:52
→ whiteAnn29: 推 10/01 23:55
推 breakintruth: 推= = 10/01 23:57
推 bbb427: 怒推 10/02 00:04
推 linbigheads: 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這梗應該可以這裡用吧) 10/02 00:05
推 newversion: 年經文 (台大文盳多, 你不知道嗎?) 10/02 00:06
推 ipod89757: 不管啦 你就是要賠 10/02 00:06
推 cawarolng: 醉月湖腳踏車道有感 超無言 10/02 00:09
推 s3186j: 不要並排勉強可接受 10/02 00:11
推 apollon0990: 真的超多人在那走 10/02 00:13
推 abacada: 一堆人在純腳踏車道上跑步啊 大安森林公園周邊有一堆 10/02 00:14
推 woieyufan: 你甚麼時候產生進台大需要懂中文的錯覺 10/02 00:22
推 vanochi: 只敢在學校吵,外面一堆學生也直接騎人行道啊!而且還會 10/02 00:22
→ vanochi: 狂按路人鈴鐺,我反而覺得腳踏車專用道應該取消!因為那 10/02 00:22
→ vanochi: 條路比醉月湖裡面的路短,憑什麼人就一定要走裡面繞來繞 10/02 00:22
→ vanochi: 去的遠路? 10/02 00:22
看來這邊有個比不懂中文更嚴重的
首先,你覺得應該取消就可以拿來護航那些走在腳踏車道上的人喔?
那我覺得通姦罪可以取消是不是就可以請求法官不要對通姦罪證確鑿的人判刑?
再來,步道緊貼醉月湖周圍
腳踏車道則是在步道外圍而且在天數前面一帶還有一個弧形彎跟直角轉彎
這樣看來怎麼會是腳踏車道比較短?
今天67節在普通103有個幾何學導論你可能可以考慮一下加簽或旁聽(X
再者,有甚麼理由人不能走遠路?因為你的膝蓋很嬌貴經不起摩擦嗎?
如果是這樣你把腳剁掉申請殘障手冊跟輪椅比較快
推 vanochi: 我更不爽行政大樓旁邊的走廊,旁邊牌子超大寫「請牽引通 10/02 00:24
推 woieyufan: 台大公園的湖是觀光用的又不是趕路用的 當然人走中間 10/02 00:24
→ vanochi: 過」根本大家還是直接衝啊!拜託現在這種人很多,非常多 10/02 00:24
→ vanochi: ,請接受這件事好嗎?可愛的學生 10/02 00:24
喔,你的意思是說因為強盜很猖獗,所以要接受小偷的存在?
看到你之後我突然覺得看不懂腳踏車專用道這六個字好像也只是還好而已嘛
推 kenCHLEE: 推 10/02 00:25
推 orznge: 好啦 好嗆 好棒棒 10/02 00:28
→ gh34163: 也不一定是台大的人啊,搞不好附近居民,你要想台北市有 10/02 00:30
→ gh34163: 60萬人沒通過智力測驗 10/02 00:30
推 wildcat5566: 怒推 擋路的是怎樣 每次看到都想問不識字嗎 10/02 00:32
推 tinajengtwn: 推 10/02 00:39
推 kiggiboy: 真Der過馬路一堆人走在綠色道路上 超哭ㄉ 10/02 00:41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47.167), 10/02/2015 01:05:08
噓 lunasdejavu: 腳踏車專用道本來行人就可以走 先乖乖停好車再談其他 10/02 00:47
→ lunasdejavu: 腳踏車問題吧zzz 10/02 00:47
推 AmadeusTsou: 先幫你推 以免有人噓你太嗆 10/02 00:56
推 newversion: 中山高快速道路本來行人就可以走 先乖乖開好你的車不 10/02 00:59
→ newversion: 要超速zzz 10/02 00:59
讚XDD
推 technicolor: 每次看到這種人都很想質問他們有沒有看到地上的字== 10/02 01:01
推 phoenix286: 不知道是我的問題? 我從人行道出來末端是和腳踏車道連 10/02 01:03
→ phoenix286: 在一起的 到底那邊是人行道還是腳踏車道 ? 10/02 01:03
有點好奇是指哪邊
能描述一下那個位置嗎?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47.167), 10/02/2015 01:07:58
推 yayahappy96: 其實考上台大跟智商沒啥關係 10/02 01:08
只能同意了QQ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47.167), 10/02/2015 01:10:13
→ phoenix286: 我那時候好像是要從器材室穿過到新生吧 但是我看了半 10/02 01:12
→ phoenix286: 天都只有一條腳踏車道 中間才有一條分支 上面劃著禁腳 10/02 01:12
→ phoenix286: 踏車的標誌 我整個就看的霧煞煞 10/02 01:12
這我倒是不知道耶
不過我注意到天數前面也有個步道連接腳踏車專用道的部分
我認為這是設計不良,本來兩邊就該分開的
總之就自己注意不要把腳踏車騎到步道上,也不要走到專用道上囉
推 savieckclwtw: 腳踏車騎行人道就會被瞪 人走在腳踏車到都不會覺得 10/02 01:13
→ savieckclwtw: 擋到那條小小窄窄的腳踏車道 身後腳踏車排隊一大條 10/02 01:13
→ savieckclwtw: 。還有那種肩並肩走路的.... 10/02 01:13
推 yayahappy96: 肩並肩走在那條上實在無言...還是騎化工館前面被 10/02 01:15
→ yayahappy96: *吧 10/02 01:15
推 yyio: 推 10/02 01:16
推 savieckclwtw: 化工館說實在那裡路非常不好騎 :( 10/02 01:21
推 suhorng: 腳踏道專用車 10/02 01:21
推 jcwang: 行人專用道、腳踏車牽引區也常一堆腳踏車 10/02 01:22
是的,我今天走路時特別注意就有看到
推 s4589632: 推你的OS XDD 太爽啦 10/02 01:39
感謝推
推 cyc0307: 推ㄎㄎ 10/02 01:46
→ waspie: 推腳踏道專用車 10/02 01:54
推 ponponde: 今年好像不採計國文? 10/02 02:19
只有醫學系等因為只能採計五科故放棄國文,不過他們綁學測國文頂標
而且其他科的題目也是用中文寫的吧?
推 leo232125: 真的 不能同意你更多 10/02 02:23
推 Illusionyo: 原來這種文也有人能噓 10/02 02:35
要尊重人的多元性,世界上甚麼人都有
不用對某v的存在感到意外,不過要適時減少這種存在以幫助社會 :D
推 Drizzling: 推 10/02 02:46
噓 NTUstud: 嗯 10/02 04:42
噓 online135: ok 你屌 你好棒棒 對不起 10/02 05:53
→ online135: 你覺得是抱怨大家都不走步道 還是應該探討"為何"步道 10/02 05:54
→ online135: 大家都不走? 設計上不良難走? 積水? 繞遠路? 10/02 05:55
→ online135: 我同意你的看法 但 是要罵人智商低才可以解決問題 10/02 05:57
→ online135: 還是了解後跟學校反應改進法才行? 10/02 05:58
→ online135: 機車不騎機車專用道是不是很類似? 問題存在-->探討--> 10/02 06:01
→ online135: 解決 我以為應該這樣討論才對吧 10/02 06:03
→ online135: 換舉個例子 大家都知道要排隊 "同樣的族群(台灣人)"在 10/02 06:07
→ online135: 捷運會靠右 先下後上 嚴謹排隊 在其他地方,例如 火車站 10/02 06:08
推 online135: 可能就沒那麼好 真的是"智商"問題嗎 歡迎看看破窗理論 10/02 06:10
→ online135: 畢業一段時間了 細節結構可能跟我當時有所不同 你還是 10/02 06:14
→ online135: 丟給學生會/校方探討處理法比叫實際吧 10/02 06:14
推 online135: 你先看看phoenix286的推文 是不是就反映出可能原因了? 10/02 06:22
如果要試圖比較制度化的解決這個方法,確實這樣比較有效
不過我發這篇文只有(1)宣洩不爽 跟 (2)讓看到這篇文的人知道專用道跟步道的差別
這樣而已,所以用詞才會是這個樣子
很感謝你的意見
→ usebbs: 不意外啊~112裡甚麼樣的人都有,缺乏公德心的也不少 10/02 07:08
→ SeijyaKijin: 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10/02 07:11
推 HenryLin123: online135好棒棒喔 檢討原PO囉~~ 10/02 07:12
→ online135: 不好意思喔 我只是無法接受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10/02 07:39
→ online135: 與其抱怨 還是學生的你是不是該做些甚麼解決問題才對 10/02 07:41
→ online135: 好棒棒不敢當 你是不是也該提提看該怎麼解決問題henry 10/02 07:43
推 Bogaerts: 腳踏車道的設計或許有不少細節需要檢討,但就算原po只 10/02 07:56
→ Bogaerts: 是單純抱怨,也輪不到樓上來教訓吧? 10/02 07:56
→ online135: 抱怨我可以理解 那有必要被教訓智商嗎? 貶低別人做啥 10/02 07:59
推 sakuya312108: 只能推了 10/02 07:59
推 b3101ill: 推個~~ 10/02 08:17
推 YellowWolf: 推 10/02 08:25
推 comet115: 推 10/02 08:38
推 kikko1805: 推 標示明顯 10/02 08:57
推 vcyc: 推 10/02 08:58
推 Adipz: 推 10/02 09:04
推 fancycab: 怒推! 10/02 09:04
推 cookiebar: 思源派出所旁 國宅的騎樓也有ㄧ些人看不懂字 很想直接 10/02 09:07
→ cookiebar: 飆罵 10/02 09:07
→ LaPAELLA: 應該過幾年腳踏車專用就會取消了 跟正門的馬路一樣~ 10/02 09:31
→ LaPAELLA: 以前正門還立了一堆紅色警告牌禁止行人穿越咧 10/02 09:32
推 llincooi: 怒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10/02 09:34
推 her0418: 早就投過校務建言了,校方裝做沒這件事,學生也不能幹嘛 10/02 09:38
推 zongzijike: 乾我也很討厭那些害我要狂按煞車的人啦 10/02 09:40
推 singleflying: 撞吧撞吧給他撞下去就對了 XD 10/02 09:44
→ singleflying: 好啦認真 所以我每次從新體過來看到人多就直直騎下 10/02 09:45
→ singleflying: 去不轉了 QQ 10/02 09:45
推 james610: 經過他們,大吼Bike lane, asshole! 10/02 09:55
推 james610: BTW這就是臺北市的縮影 10/02 10:02
推 dennis2030: 推 有同樣的疑問很久了 10/02 10:03
推 mitkaffee: Online的那種推文就跟你女生穿這麼少被強暴幹嘛不檢討 10/02 10:04
→ mitkaffee: 自己穿太暴露一樣 10/02 10:04
推 sheep0718: 怒推推推真的很想叫他們跳醉月湖+1 10/02 10:09
推 wendyhsu: 推XD 10/02 10:14
推 Grecie: ONLINE到底有甚麼問題 10/02 10:18
→ online135: 遇到問題-->解決 遇到問題-->抱怨 你會選哪個? 10/02 10:26
推 pm8301104: 推! 10/02 10:37
推 pplyuul: 新生旁邊的步道是有繞多遠 重點是明明知道有車子在後面 10/02 10:41
→ pplyuul: 還要慢慢走並排的人吧 10/02 10:41
→ pplyuul: 之前就遇過腳踏車為了閃並排的閃進草叢 並排的還是一副 10/02 10:42
→ pplyuul: 無所謂的樣子 讓後面好幾台等前面兩位逛大街的很火 10/02 10:42
推 raingod: 先推 10/02 10:48
推 yayahappy96: 我是不相信完全沒人跟學校反應過這問題至少校務建言 10/02 10:49
推 leo66632: 上來說讓大家知道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總比某人只 10/02 10:49
→ leo66632: 會再這裡留一些空泛的話好吧,ㄏ 10/02 10:49
→ yayahappy96: 我就有寫過了 10/02 10:49
推 lf2net109: 都忍了兩年了,再兩年就過去了 10/02 11:02
→ lf2net109: 新生不用ptt 10/02 11:02
不一定,有時候會被友會推坑
像我當初也是懶得辦PTT的,直到下學期開始玩之夜就辦了帳號
之後逛NTU就變成我的每n日任務了(?
推 pplyuul: Online 學校就是為了解決人車共道問題才弄個專用道阿 10/02 11:12
推 pplyuul: 請問你又提出什麼解決方案了沒 10/02 11:15
推 homeworker: 每次經過真的是滿滿的白眼...怒瞪阿!! 推樓上 10/02 11:28
噓 louisforever: 純噓vanochi online135 有病就要醫 10/02 11:32
推 yaowei2010: 推 10/02 11:37
推 sslang: online135...只能說 這個人只能講出這種話這的不意外 XDDD 10/02 11:56
推 sppeterlee: 推~ 10/02 12:31
推 louisforever: 補推 10/02 12:36
推 howard324666: 怒推!!! 10/02 12:36
推 vanochi: 台大水準 不意外 10/02 12:57
推 amoxxx: 我每次看到就直接嗆了 10/02 13:02
推 haha777: online135講得還蠻理性的阿 只是因為別人的小小抱怨(怒氣 10/02 13:52
→ haha777: 而無視他人的整篇文章重點 這不就是柯p歧視柯p退選的觀點 10/02 13:53
→ haha777: online135這麼理性的一個人卻只想抓住他人一個小瑕疵 10/02 13:54
→ haha777: 但噓135的也很怪 拿強姦案怪女生穿得少的例子 未免太過 10/02 13:55
→ haha777: 多少個優質的工業生產設計 靠的就是135的思考方法 10/02 13:56
→ haha777: 我想到了135的觀點來自管理界最精湛的"豐田式管理" 10/02 13:57
推 ChenYi84: push 10/02 13:58
→ haha777: 人不會犯錯,犯錯的是物!是物遷就人,而非人遷就物~ 10/02 13:58
→ haha777: 抽象概念衍生的具體問題 可觀柯P過去發生的監視器爭議 10/02 13:59
→ haha777: 到底是 法律是為人而存在 還是 人是為法律而存在 10/02 14:00
推 haha777: 原PO在意:物在那裡 為何大家不遵守 旁邊明明有文字教條 10/02 14:03
→ haha777: 135在意:為何不將物設計好 即使無文字教條 亦能人物和諧 10/02 14:04
→ haha777: 誰的觀點高明 自然見人見智 10/02 14:04
這解說的也很精闢,給個讚
推 chihfu: 推 10/02 14:10
推 tytt: 推 10/02 14:18
推 ipod89757: 某樓讀書走火入魔...... 10/02 14:18
→ haha777: 別在某樓了 我就直接對號入座 這個誰該遷就誰的問題 10/02 14:20
推 hareuv: 推 完全同感 10/02 14:20
→ haha777: 今天你在這邊遇到 明天你會在別的地方遇到 :D 10/02 14:20
→ newsboy3423: online的推文我覺得還好啦 另一位就......... 10/02 14:21
→ haha777: 我唯一知道的是 噓135的 所知定沒135多... 10/02 14:22
推 pasjcs: 怒推。就算行人道不好走,非要走腳踏車專用道,那不要並排 10/02 14:24
→ pasjcs: 散步走很困難嗎很困難嗎很困難嗎????? 10/02 14:24
噓 MetalRose: 行人的路權高於腳踏車的路權,這道理很難懂嗎? 10/02 14:28
推 ipod89757: 所以你要去高鐵軌道上走嗎? 行人路權>>高鐵路權? 10/02 14:33
推 playboy: 敢問樓上所說的憑據 依據 證據在哪??? 10/02 14:33
→ playboy: 我是說Metal 有幾分證據再說幾分話 謝謝!! 10/02 14:33
推 watameki: 呵呵 自私懶惰就趕快承認 某樓少在那邊扯使用者體驗 10/02 14:34
推 haha777: 生活的便利與進步靠得就是自私與懶惰 現在誰家煮飯要砍柴 10/02 14:37
推 ipod89757: 既然都公告了 然後才在怪路沒設計好人才走上去這邏輯 10/02 14:38
→ ipod89757: 很好笑啦 10/02 14:38
噓 sexycute: online個人覺得還算理性 這裡純噓vanochi 10/02 14:39
→ haha777: 是說我邏輯好笑嗎 那妳誤會囉 我沒說我挺135喔 :D 10/02 14:40
→ haha777: 而且現實中 東西做好了被批設計超爛的實例 比比皆是 10/02 14:41
→ MetalRose: 高鐵台鐵有大眾運輸法規範絕對路權 10/02 14:41
→ MetalRose: 請問腳踏車道有相關道路法規排除行人嗎? 10/02 14:42
→ MetalRose: 河濱自行車道也一堆行人,難道也違規? 10/02 14:42
→ haha777: 而且若因公告了 而禁止別人怪沒設計好 請問你挺吳思華嗎 10/02 14:42
→ haha777: 「書都印好了」 妳們在靠北甚麼!? 10/02 14:43
→ haha777: 我不批評妳的邏輯怪不怪 我類比妳的邏輯就可以了 10/02 14:43
→ haha777: 千萬不要讓我知道妳當初是反對思華的 不然會更好笑 10/02 14:45
推 ipod89757: 沒設計好就能走上去喔XD 10/02 14:45
推 ipod89757: 你不爽規定去反應啊 在這之前照規定來有錯嗎 10/02 14:48
推 playboy: 哈哈Metal大 妳從哪裡得知行人路權>腳踏車路權 哈哈哈 10/02 14:49
→ playboy: 沒有排除 是一個大於的概念嗎 你大於的證據勒? 10/02 14:50
推 haha777: ipod大你誤會我囉:D 你太執著對錯囉:D 10/02 14:54
→ haha777: 除了對錯 你可以有更好的追求 :D 10/02 14:54
推 louisforever: 回Metal大 根據交通部自行車道系統規劃設計參考手冊 10/02 14:57
→ louisforever: 自行車專用車道 路權專屬於自行車。 10/02 14:57
推 playboy: 樓上的你信不信 天大地大的台大學生最欠缺的就是... 10/02 14:58
→ louisforever: 當然台大內應該不是交通部管的啦 (  ̄ c ̄)y▂ξ 10/02 14:58
→ playboy: 道歉的勇氣 10/02 14:58
→ louisforever: 花花公子大在跟我說話還是跟haha大說話 XD 10/02 14:59
→ ipod89757: Metal你是想說有一堆人跟著做了違規的事 就不叫違規 這 10/02 14:59
→ ipod89757: 樣嗎 10/02 14:59
→ playboy: 你拉你拉 就是你啦XDDD 10/02 15:00
→ louisforever: 回ipod大 我大一的時候腳踏車停在一堆人都停的地方 10/02 15:00
→ ipod89757: 上次好像也有一次在吵自行車路權 印象有提到學校內交通 10/02 15:00
→ ipod89757: 規範比照一般道路規範? 10/02 15:00
→ louisforever: ...然後...就全部一起被拖走了... 10/02 15:00
推 AndyLiouyy: 淚推 10/02 15:01
→ playboy: 想也知道Metal大就是甚麼證據都沒有 就開始胡亂吹的人 10/02 15:02
推 applestory: 推 10/02 15:03
推 playboy: Metal大還真的不會為自己說錯的話道歉耶 他難道不知道? 10/02 15:06
→ playboy: 道歉認錯會受人尊敬 死不認錯會遭人鄙視 而我目的是要使 10/02 15:07
→ playboy: 他受人尊敬 而非受人鄙視...這像他說的 很難懂嗎? 10/02 15:07
推 vankojau: 推 10/02 15:56
推 drawtwochan: 總之先推 10/02 17:00
推 lspss89221: 這學期已經在路上暴怒很多次了... 10/02 17:05
噓 NTUfucker: 那你他媽的說說看腳踏車專用道跟行人步道十字重疊是要 10/02 17:30
→ NTUfucker: 飛過去唷?仿原po講話不知道會不會比較霸氣 10/02 17:30
→ lassladeasd: 有啥好爭論的 走在專用道的就是低能啊還用辯嗎? 10/02 18:13
推 trusturself: 補第一百推 10/02 18:41
推 xzoex: 推原po 10/02 20:05
推 dennis0222: 某幾樓到底在幹嘛啊看不懂。 10/02 20:18
推 KENkkuo: 推 10/02 20:45
推 professor525: 好啊那是不是也可以橋設計不好我們就把腳踏車騎到車 10/02 21:14
→ professor525: 道?使用者經驗咧!推謙哥 10/02 21:15
推 watameki: 現在台大版神邏輯真是越來越多了 各種奇怪類比都出籠 10/02 21:28
→ watameki: 連科技進步跟課綱都可以拿來救援也真是一絕 請問腳踏車 10/02 21:29
→ watameki: 騎士騎在腳踏車道上 是行人妨礙騎士 還是騎士妨礙行人呢 10/02 21:29
→ watameki: ? 如果騎士沒礙到任何人 某人把矛頭對著騎士要幹嘛? 你 10/02 21:30
→ watameki: 覺得路線爛可以找校方啊 你覺得課綱爛當然也是找吳思華 10/02 21:31
→ watameki: 啊 請問你把矛頭對著其他使用者幹嘛? 10/02 21:32
推 haha777: 你誤會了 那不是救援 我只是讓他了解他話中的盲點而已:D 10/02 21:33
→ haha777: 我只是希望 那個類比能提昇他的層次... 10/02 21:34
→ haha777: 至於原po的問題解法是檢討人還是要檢討物 這我無任何陳述 10/02 21:35
→ haha777: 翻開報章雜誌 一堆新建公用設施與建築 被人評蚊子館 無腦 10/02 21:36
→ haha777: 若只因建好了蓋好了 就得吞忍 豈非淪自己於二流公民 10/02 21:37
→ haha777: 我只是說理附例 以例表理 :D 10/02 21:38
推 watameki: 可以理解你的意思。不過下次你如果要提升公眾討論的邏輯 10/02 21:44
→ watameki: 品質,希望你最好是正反方都一體糾正。因為上面推文反對 10/02 21:45
→ watameki: 原PO的論點可以抓的邏輯謬誤並沒有比較少。 10/02 21:46
→ haha777: 請益 請精準誰的推文有謬誤?若是135 他的邏輯無謬誤 10/02 21:47
→ haha777: 畢竟他的想法很明顯在某些企業很流行 10/02 21:48
→ haha777: 但我也不因他的想法無謬誤 而支持他的論點 :D 10/02 21:48
推 watameki: 噓 online135: ok 你屌 你好棒棒 對不起 --->水準好高 10/02 21:49
→ haha777: 那也只是他的情緒性發言 若要對事情有實益的討論 可略過 10/02 21:50
→ haha777: 就像我一開始說135的內容 僅因原po罵人智商不足 10/02 21:51
→ haha777: 而忽略原po提出的整篇論點,這些純為文章上爭勝而已 10/02 21:52
→ watameki: 就算不談這點 135顯然也沒抓到原PO重點 原PO單純只是要 10/02 21:52
→ watameki: 要求行人遵守規定 因為某些行人確實已經影響到單車騎士 10/02 21:52
→ watameki: 的用路權益 同樣是使用者 原PO也沒有顧慮反方感受的義務 10/02 21:53
→ watameki: 因為原PO只是單純受害者 如果加害者認為規劃不當 那也 10/02 21:54
推 haha777: 智者之慮 必雜於利害! 探討一件事時,必利害兩陳 10/02 21:55
→ watameki: 不是把矛頭拿來對準原PO的理由 原PO根本無權規畫路線 10/02 21:55
→ watameki: 也無權修改規定 135在這邊嘲諷原PO好棒棒 請問酸了以後 10/02 21:57
→ watameki: 原PO就會因此搖身一變成為校方決策者啊? 這不是搞笑嗎? 10/02 21:57
→ watameki: 利害兩陳那種整體性的思維是校方的高度要做的事 原PO或 10/02 21:59
→ haha777: 何必糾結於別人的負面言論?原po亦有負面言論 10/02 21:59
→ haha777: 何以135遭你批評,而原PO卻被妳輕輕放下? 10/02 21:59
→ watameki: 正方毫無義務站在反方的立場思考的義務 更何況使用者體 10/02 21:59
→ watameki: 驗這種主觀的東西 如何能要求要感同身受? 10/02 22:00
推 haha777: 這位同學 你太妄自菲薄了:D 10/02 22:02
推 watameki: 我輕輕放下? 是你只要求我點出反方的邏輯問題耶 10/02 22:02
→ haha777: "無權"規劃路線"無權"修改規定:D自古以來權利都是爭來的! 10/02 22:03
→ haha777: 動不動就覺得自己無權,封建思想太重? 10/02 22:03
→ watameki: 我知道權力是爭來的 但問題是如果我們都覺得路線規劃沒 10/02 22:04
→ haha777: 當然我相信135只是提出他的看法而已並沒有強烈到要人爭取 10/02 22:04
→ watameki: 問題呢? 我們還要去幫反方爭喔? 吃飽太閒嗎? 10/02 22:04
→ haha777: 忍受度問題 忍無可忍自然有人走上街頭爭權了 10/02 22:05
→ watameki: 我的重點很簡單 反方不爽自己可以去跟校方爭 在這邊跟沒 10/02 22:05
→ haha777: 但是 動不動就認為自己"無權" 未免太小看自己 10/02 22:06
→ watameki: 有決策權的正方使用者爭執 是在白費自己力氣跟製造衝突 10/02 22:06
→ haha777: 所以你也只是討厭別人罵人而已...QQ 10/02 22:08
→ haha777: 至於你所謂的製造的衝突 你不理他 他就不是衝突 10/02 22:09
→ haha777: 你可以略過"智商低"來討論 你也可以略過"好棒棒"來討論 10/02 22:09
→ haha777: 當你略過這兩個部分 你會發現 他們兩個講的都很有道理 10/02 22:10
→ watameki: 正方一來遵守規定 二來是苦主 為什麼不能罵人? 10/02 22:10
→ haha777: 何必一顆老鼠屎壞一鍋粥 前面說過:柯P歧視 柯P退選 10/02 22:11
→ watameki: 以他們的立場 或許他們講得有道理 但是他們的道理我幹嘛 10/02 22:11
→ watameki: 要考慮 那條路我走了這麼多年 從來不覺得規劃很差 10/02 22:12
→ watameki: 我的使用者感受很好啊 反方的感受又干我什麼事? 10/02 22:13
→ haha777: 把你的論點放在135身上 從135立論來出發 也是可以的喔:D 10/02 22:15
推 watameki: 當然可以啊 但很抱歉現行規定下 反方顯然就是要不鳥規定 10/02 22:17
→ haha777: 既然你覺得為什麼不能罵人 對方感受干我屁事.... 10/02 22:17
→ haha777: 明顯層次有別... 10/02 22:17
→ watameki: 反方要不鳥規定隨便你 反正你們要捨棄明文規定而訴諸個 10/02 22:18
→ watameki: 人主觀感受 隨便你們 10/02 22:19
推 haha777: 135應該只是要說 一件事情發生了 有人得到了抱怨 有人得 10/02 22:22
→ watameki: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訴諸個人觀感跟訴諸規定 層次明顯有別 10/02 22:22
→ haha777: 到了解法 而抱怨只會留在原地 解法卻會引人向前 10/02 22:22
→ watameki: 喔 那請拿著那個解法去找校方吧 抱歉你們現在找錯人了 10/02 22:23
→ haha777: 就好像 有位媽媽的兒子騎摩托車被撞死了 10/02 22:23
→ haha777: 有只會抱怨叫人賠錢 而有位媽媽因此催生了機車強制險 10/02 22:24
→ watameki: 正反雙方一併考量的思維高度是校方的義務 不是我們 10/02 22:24
→ haha777: 不是你們 就說你「妄自菲薄」了 你知道妄自菲薄的成語 10/02 22:25
→ haha777: 是在說誰嗎....? 10/02 22:25
→ haha777: 很遺憾的你還是一位台大的學生..QQ 10/02 22:25
→ watameki: 不好意思 過去我在社運上的貢獻不會少到哪去 但這種雞毛 10/02 22:27
→ watameki: 蒜皮根本不涉及什麼重大權益的小事 我實在懶得投入 10/02 22:27
→ haha777: 所以別執著於對錯與情緒性言論 永遠有更好的追求:D加油 10/02 22:28
→ watameki: 不要執著對錯 那你又何苦來這邊糾正推文的邏輯... 10/02 22:29
→ haha777: 天下大事莫不起於忽微 閣下看來似乎不是大任之人 加油!! 10/02 22:30
→ watameki: 依照你對邏輯品質的要求 機車強制險實在不是好例子 第一 10/02 22:30
→ haha777: 高低之別與對錯無關。我是在拉拔水準並非揪錯 :D 10/02 22:32
→ watameki: 車禍死亡跟這件事嚴重性完全不能類比 第二 就算我幫反方 10/02 22:32
→ watameki: 爭取到修改規定 對我也毫無好處 因為我對現狀已很滿意 10/02 22:33
→ haha777: 我並沒把車禍死亡事件類比這類事件 你誤會了!! 10/02 22:33
→ haha777: 我只是說 對事件的反應 處理上有高低之別 無對錯之分 10/02 22:33
→ watameki: 至於天下大事莫不起於忽微 喔 我可以說這是滑坡論證嗎? 10/02 22:33
→ watameki: 以及"閣下看來似乎不是大任之人"我可以說這是人身攻擊嗎 10/02 22:34
→ haha777: 我明白表示 我不懂滑坡論證 10/02 22:34
→ haha777: 愛深責切的意思 不是人身攻擊 文以載道 行以益人 10/02 22:35
→ watameki: 好吧 先這樣了 哥很忙的 在這邊花半小時推文實在不智 10/02 22:35
→ haha777: 何必帶著有色的眼光 來看待對你提出建言的人呢... 10/02 22:36
→ haha777: 加油 別老是看輕自己 認為自己不能這個不能那個...! 10/02 22:36
→ watameki: 謝謝你的好意 但我真的覺得你的思考要再琢磨 先閃了 10/02 22:36
→ haha777: 妳讓我想到一個笑話 面試時:我甚麼都會 只有兩件不會 10/02 22:38
→ haha777: 老闆問:哪兩個不會。 答:這個也不會 那個也不會XD 10/02 22:38
→ watameki: 你不知道我做過的事 講這種沒有意義的笑話我可以原諒你 10/02 22:40
推 haha777: 我知道阿 大人物專門做大事阿~是我有眼不識泰山 見諒見諒 10/02 22:42
→ haha777: 那你知道我是誰嗎 喔 你沒有必要理會別人是誰 sor 多問了 10/02 22:42
→ haha777: 把你自己的形體給打掉 你的世界會更大!!! 10/02 22:43
→ watameki: 我也不是什麼大人物 只是妄自菲薄這種評語可以免了 10/02 22:43
→ haha777: 我倒是覺得妄自菲薄蠻中肯的 自己說自己無權 10/02 22:44
→ haha777: 我要是想完成一件事情 絕對沒有人可以阻止我完成!加油! 10/02 22:45
→ watameki: 難道我沒立志參與校方決策就是妄自菲薄嗎? 10/02 22:46
→ haha777: 你又誤會了 我只是說 你把無權掛在嘴上 就是一種妄自菲薄 10/02 22:47
→ haha777: 千萬不要 用沒立志這個理由 來合理化自己的沒能力沒權利 10/02 22:47
→ haha777: 我把不到妹 是因為我不夠帥不夠有錢 合理化自己的能力 10/02 22:48
→ watameki: 我現在都要畢業離開學校了 參與學校決策是往後學弟妹自 10/02 22:48
→ haha777: 事實上 有一堆不帥不有錢的人 照樣把到正妹!! 10/02 22:48
→ watameki: 己要去爭取努力的事 老人我沒時間了 10/02 22:48
→ haha777: 你如果那個想法還存在你的腦子裡 今天你可以說你不參與 10/02 22:49
→ haha777: 學校,明天你會說 你不參與公司高層決定 ! 10/02 22:49
→ haha777: 你多老!? 我3x 擔任公司管理職已有七八年時間! 10/02 22:50
→ watameki: 至於你一直在我是否妄自菲薄這個點打轉 說真的也離題了 10/02 22:50
→ watameki: 本來一個腳踏車道的公眾議題 你一直拉到我個人評價上 這 10/02 22:51
→ watameki: 不是討論公眾議題的正確方式吧 10/02 22:51
→ watameki: 抱歉啊前輩我沒那麼老 但我有自己分內的事要做 如果您願 10/02 22:52
→ watameki: 意撥冗回到學校協助反方向校方爭取路權 那我很樂見 10/02 22:53
→ haha777: 我只是希望你能變強!想幹就幹,不要把沒權掛在嘴邊 10/02 23:00
→ haha777: 如果今天這件事只有總統有權能解決,那你就要想辦法 10/02 23:01
→ haha777: 把總統拉下來解決。你連這個想法都沒有 10/02 23:02
→ haha777: 我說閣下似乎不是大任之人,妄自菲薄,應不偏不倚 10/02 23:03
→ haha777: 只有發現到自己缺點的時候,才會進步才會變強! 10/02 23:04
→ haha777: 我沒有損你的意思,若造成你不舒服的感覺 見諒! 10/02 23:04
→ watameki: 1.我說無權是現實處境下的客觀描述,不包含任何主觀期待 10/02 23:07
→ watameki: ,我相信冷靜分析現下處境是為大任者的必要條件。2.如果 10/02 23:08
→ haha777: 各種合理化 10/02 23:09
→ watameki: 抗爭成本未能大於抗爭效益,那抗爭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解 10/02 23:09
→ watameki: 。3.腳踏車道規劃見仁見智,沒有所謂絕對合理或絕對不合 10/02 23:10
→ watameki: 理這種事,自然也沒有所謂"把不合理的規定合理化"這種事 10/02 23:11
→ haha777: 好拉我懂你的意思啦 我只是希望你那觀念想法不會成為你日 10/02 23:11
→ haha777: 後合理化自己的不行動 為藉口而已 我是為了讓你變強! 10/02 23:12
→ watameki: 。4.前輩縱使投身職場仍持續關心校內事務,我也相信以前 10/02 23:12
→ watameki: 輩的行動力,應該也會不吝於回到學校為學弟妹為了路權而 10/02 23:13
→ watameki: 發起抗爭,否則很可能是對自己妄自菲薄了。感謝前輩期許 10/02 23:14
→ haha777: 要我說幾百遍 我沒說我挺135 你搜尋一下我說幾次了 10/02 23:14
→ watameki: 與厚愛,但晚生的無能與無力實在讓您失望了。 10/02 23:14
→ watameki: 我知道前輩沒有明確表達支持哪一方立場,我只是說關於這 10/02 23:15
→ watameki: 種事態嚴重性等級的議題,想必前輩也會無役不與。 10/02 23:16
推 haha777: 正常啦 你要是畢業就有我這等境界 你是叫我去吃屎喔! 10/02 23:16
→ haha777: 提供想法給妳們參考而已 畢竟這類事件不會只有這裡有 10/02 23:19
→ haha777: 到處都是! 10/02 23:19
推 mspenny: 霸氣 支持你 10/02 23:32
推 playboy: 我查到了! 妄自菲薄是在說劉禪 我好無聊 去查這個... 10/02 23:36
噓 NTUfucker: 我看了瞎小... 10/02 23:43
推 shichyo: h大和w大也真是很堅持,祝福你們在真理的道路走的更遠 10/02 23:46
推 watameki: 兩個老人的超展開 可以這樣說吧 10/02 23:47
推 chungkwan: 施欣佑好胖 10/02 23:53
最後的那一長串恕我跳過
我當初的宗旨除了發洩以外,也就是希望大家看到後能理解車道跟步道的差別
並盡量遵守這個規則,可以的話也多跟身旁的朋友講
相信這樣就很有幫助了!
現在比較冷靜一點了,我想我可以幫一些人平反一下
我相信很多人不是真的智商不足才去走專用道,而是看到很多人都在走,才覺得沒問題
而去走的
因此,這才更顯得推廣這件事情的重要
如果平常就幾乎沒有人走在專用道上,相信新生看了也知道不要走在上面吧
(至於一些民眾就不敢說...可能需要有勇者去一一勸說之類的)
最後,感謝大家讓我獲得一個爆XD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5.105), 10/03/2015 00:57:24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5.105), 10/03/2015 01:13:37
推 swyoung: 推 10/03 04:21
推 whalespirit: 10/03 08:39
推 saamchen: 施欣佑好 10/03 10:04
推 ra21844: 突然發現這id蠻厲害的 10/03 10:41
推 p123yt: 推 10/03 10:52
推 s6h0a5n1e2: 推啦 上禮拜就差點在小福往新生那撞到一群大一菜逼巴 10/03 14:16
推 a25164542a: 怒推一撥 10/03 15:13
推 nutta: 這篇推文很誇張,朝聖推 10/03 22:23
推 rosamei: 推 每次都超氣 10/04 00:33
推 playjosie: 推 10/04 21:51
推 xiahself: 真的很傻眼==推推 醉月湖旁超有感 10/05 14:31
推 Oyande1029: 這個超推,我已經不想在心中咒人啦rrr 10/06 09:57
推 vikiantion: 看著那邊腳踏車專用道從誕生到人車不分道N年的人路過 10/07 00:20
→ vikiantion: 一開始也是會氣憤啦,但是見證N年後就釋懷了..... 10/07 00:21
→ vikiantion: 養成習慣的畢業 沒養成習慣的還是畢業 就來來去去 10/07 00:23
→ vikiantion: 它還是人車不分道...(我其實是覺得有點設計不良 10/07 00:23
推 ChienHuang: 怒推! 10/09 19:50
推 austin0353: 不是不識字,是沒有概念,騎在校園裡面幾條幹道都會遇 11/28 18:53
→ austin0353: 到很誇張的動作。另外行政大樓兩旁的路有一條明明只能 11/28 18:56
→ austin0353: 用牽的過,偏偏有人連減速都不減速,造成農化系實驗室 11/28 18:57
→ austin0353: 的那個轉角變得危險(本來就路窄又拐彎,沒有反射鏡卻 11/28 18:59
→ austin0353: 有障礙物),另一條本來不久前也說用牽的,後來都沒人 11/28 18:59
→ austin0353: 聽,改成人車要互相禮讓。在講一下農化實驗室前那條, 11/28 19:00
→ austin0353: 一堆人不走騎樓,卻並排走在路上,然後看都不看遍突然 11/28 19:01
→ austin0353: 往左或往右;相對的,也有人騎車騎進騎樓且騎很快,我 11/28 19:02
→ austin0353: 就曾經被為要閃前方人群突然從騎樓閃出又不剎車的撞到 11/28 19:03
→ austin0353: 我(背向小小福)早就發現且已經煞停讓他還直直往我車頭 11/28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