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看板NTU
標題[新聞] 兼任研究助理未投保遭罰 行政院打臉勞動
時間Wed Oct 7 17:39:09 2015
兼任研究助理未投保遭罰 行政院打臉勞動部免罰
成功大學被檢舉未為兼任研究助理學生投保,勞動部認定違反規定予以裁處,成大不服,
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今決定「撤銷原處分」,行政院法規會主委劉文仕表示,原處分
機關勞動部依訴願會的決定意旨重行研酌後另為妥適之處理。
成大被檢舉,沒有為兼任研究助理的碩士班學生投保,勞動部派員赴校實施勞動檢查結果
,認定兼任助理工作時間每週3小時,每月支領酬勞6千元,有對價關係,成大未依規定申
報參加勞保及就業保險,違反規定,予以裁處罰鍰。成大不服,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
會分別邀請勞動部、科技部與教育部列席說明,審慎討論後,決定「撤銷原處分」。
由於目前包括成大在內已有9個公立大學及1個私立大學向行政院訴願會提出訴院,劉文仕
說,如僅是兼任研究助理學生投保的問題,均將依據此原則進行處理。
劉文仕指出,此案考量的理由主要有三項,
包括:成大與兼任研究助理之間尚難認定具勞
雇關係、大學自治核心領域允應充分尊重,以及法制基礎尚欠完備。對於成大兼任研究助
理是否具勞雇關係,劉文仕說,兩者間是否有人格、經濟與組織的從屬性來判斷。勞動部
與教育部分別於6月17日函頒的「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強化學生兼任助
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
均肯認學校與兼任研究助理之間,存在提供課程及服
務學習環境的關係,不應因有出勤紀錄或酬金給付即認屬勞雇關係。
劉文仕並指出,
大學與兼任助理的關係,長久以來均被視為是學習、教育的一環,不認為
具有勞雇關係性質;無論於法理上、實務上、學校與學生的共同認知上,不曾有過爭議,
已形成一種應受憲法保障的制度。如此制度的改變,卻僅源自於前勞委會的一個訴願決定
,而造成影響層面非常廣泛的結構性問題,勞動部應該要先有周延考量,也應該給予教育
主管機關充分時間完善配套措施。(王烱華/台北報導)
http://goo.gl/tVI68w
連大學自治和憲法保障都搬出來了,這發展可真是微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4210753.A.1EC.html
推 smile4you: 只能推了 10/07 18:23
推 laypeeq: 如果是學習,就不要叫學生做跟學習無關的勞動。 10/07 18:41
推 shuen1217: 看來報帳做名牌影印東西都是很好的學習... 10/07 18:49
→ shuen1217: 原來進大學是為了學這個啊! 10/07 18:49
推 bookticket: 看看訴願委員會的組成(多數是校長) 不意外 10/07 19:00
噓 Qyuan: 看看自己學費才繳多少再出來吧 10/09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