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小魯妹最近在社團輔導委員會和學務規章研修小組和校方開了個會, 發現學生社團管理相關的法規改了不少, 其中下面各項對社團的衝擊頗大的法案,已經正式走完程序, 即將公告施行,供各位參考。 另外,以下所稱之社團,包含學生社團以及各學生自治組織(ex:系學會等): 一、社團每年度皆須參加校方活動,否則次年度社團補助款將刪減 一年沒參與學校活動 隔年補助剩80% 兩年沒參與學校活動 隔年補助剩50% 三年沒參與學校活動 隔年不予補助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新增第6-1條: 社團經費補助標準得視其參與校方舉辦之活動(不論有償或無償)而為增減, 經費增減之標準如下: 若學生社團一年內未曾參與校方舉辦之活動,次年經費補助以所核予之經費 補助八成計算,若二年內未參與,次年經費補助以所核予之經費補助五成計 算,若三年內未參與,則不予以經費補助。 本條所稱校方舉辦之活動,包括: 一、杜鵑花節社團博覽會。 二、社團評鑑。 三、畢業典禮校園巡禮。 四、社團聯展。 五、校慶活動支援和園遊會(擔任志工、遊行與表演)。 六、課外組舉辦之活動等。 換言之,今後各社團每一學年度皆須參加上述任一活動,否則次年向課外活動組申請 之經費補助將打折計算。 二、104-2學期開始,社團指導老師必須為「台大專任教師或專任研究人員」, 但不溯及既往。 《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14條: 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應依其宗旨請本校教師為其指導老師,... 其中的「本校教師」原先並沒有精確定義,因此有些社團請兼任教師或講座教師等擔任, 自104-2學期開始確定限縮解釋為「台大專任教師或專任研究人員」, 至於過去已登記之社團指導教師資格則不溯及既往。今後的新成立社團或者舊有社團, 如欲更換指導教師,將以台大專任教師和研究人員為限,兼任教師或其他非 有台大正式聘用資格之教師則無法成為社團指導教師,請有意成立新社團或更換指導老師 的同學注意。 三、博雅教學館將開放更多場地,提供社團於平日夜間使用。 校方將開放博雅教室 303(24 人)、304(20 人)、305(24人)、307(46 人)、308(20 人)、 310(46 人)、312(50 人)、402(20 人)、403(24 人)、404(20 人) 共計 10 間教室,但取消 203、205 教室,供社團於平日夜間借用辦理社課或活動,但是 因夜間博雅仍有部分課堂進行中,活大管理組建議將產生較大聲響之社團,盡量使用新生 作為社團活動場地。 博雅新增開放教室之場地收費,以原40~63 人的收費標準訂之,為100元場地費+100元設 備費。 ---- 除了第三點好消息之外,第一和第二項已或多或少限縮學生社團的自由,若要再依循體制 內方式重新修正此次的修法,最快也只能在下學期(104-2)的社輔會中提出、重新審議, 就算下學期社輔會順利通過,修正案最快也得等到明年105-1學期的學務規章研修小組 會議,換句話說,上述提及的衝擊已經勢在必行,謹在此告知各社團及同學。 另外,以上所引的法規修正詳細內容,以正式公告之會議紀錄為準。 簽個名以示負責^^ 理學院學生代表 大氣二 張禎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9067976.A.1E3.html
rupg4vupskin: 乍看之下感覺很合理 12/02 22:58
nancy3nancy3: 推學長QQ 12/02 23:09
DotSea: 推~~ 12/02 23:54
buddhawill: 學長我來推了,魯你妹 12/03 00:10
oooo551: 好的~ 12/03 00:48
quarterb1211: 魯你妹 推個 12/03 01:02
andycyhung: 小魯妹??明明就又腫又肥臭肥宅 12/03 01:56
teix510: 專任教師看起來有包含"full-time" project instructor? 12/03 17:39
archiete: 原來如此,感謝學弟ˊˋ 12/03 19:24
RoundTable: 第一點限縮社團活動自由,強迫社團參加學校活動,會 12/03 20:10
RoundTable: 不會違憲啊? 12/0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