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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SA28th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之銘言: : 五、行政部門期望尊重立法部門,然立法部門意見分歧,致使行政部門無所適從。 :    第一次特別大會上,學代對於本活動預算案決議為「付委」,而非「否 : 決」。32位學代中,有27位學代對「付委」投下了贊成票。儘管「付委」在時間 : 的限制下,就其程序上達成預算案實質被否決之結果;但在第一次特別大會會 : 後,當下學代們隨即召開活動財務聯席委員會審議活動,且在委員會中行政部門 : 感受到委員會學代雖然剛做出「付委」的決議,卻同樣希望活動能夠舉辦成功。 : 而從會議紀錄中更可見至少10餘位學代積極發言與行政部門討論活動細節,並在 : 會末與行政部門一同商議是否召開第二次特別大會等會議、討論是否可以事後補 : 正之方式,使活動通過大會合法的審議。 :    :    然而週四(12月3日)早上,學生會卻收到學生法院將於本日(12月4日)下 : 午二時召開解釋庭——此解釋庭乃由15位學代向學生法院連署,針對行政部門與 : 學代會之間的機關職權爭議,聲請解釋——本行政部門認為此舉得協助學生自治 : 更進一步,對此本行政部門樂觀其成;然而15位學代竟同時申請暫時處分,要求 : 學生法院透過暫時處分使學生會全面退出此活動。 :   :   學生會行政部門對此感到相當遺憾。若學代欲要求學生會全面退出此活動, : 毋需學生法院之裁判或解釋,而僅需學代會常會或特別大會整體通過,學生會行 : 政部門便會依照學生自治之精神接受該決議。本屆學生會行政部門,自始至終皆 : 尊重學代會全體之意志;然而學代們以不同管道展現近乎相反的意見,已使行政 : 部門無從得知學代會對於本活動真實想法。 所以我說學生自治就是個笑話嘛,這種只要有最基本的民主素養就會發覺其中荒謬的文章 居然會是學生會的聲明稿,真是有夠智障,還好意思花錢買廣告耶! 這份聲明稿共有五點,前四點簡單來說就是「這都是誤會啦」,這裡相信的就相信,不信 的還是不信,不多做評論,問題是第五點真的太荒謬可笑了,不笑一下對不起自己啊。 -- 學生會的第五點聲明,指責學代會「意見分歧,致使行政部門無所適從」理由有二,其一 是32位學代中的27位對「付委」投下了贊成票,卻有10多位學代積極和學生會討論有沒有 其他補救方案。其二是又有15位學代向學生法院申請暫時處分,要求學生會全面退出這次 活動。 這是什麼可笑的指責啊? 學生會居然會以為「立法機關做出的決議就是所有人的共識,個別民意代表不可以有不同 意見」這到底是什麼荒謬的觀念啊?如果最後的決議就能充分代表所有人的意見,那麼我 們為什麼還要有什麼青年論壇?大家寫寫問卷,然後表決出一兩個問題請學生會轉交候選 人就好了啊! 更荒謬的是,學生會居然認為「司法機關不應該介入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衝突,因為只 要立法機關做出決定,行政機關乖乖照做就好了」哇靠,這種嚴重違反憲政民主的觀念到 底是怎麼回事?你是不是忘了納粹德國的教訓了啊? -- 「我不管你們每個人是怎麼想的,反正給我一個結果就好,結果出來其他人都不准再有其 他意見喔,少數就是乖乖閉嘴服從多數啦!」 「這件事情你們討論好就好了,不管你們做出多麼荒謬的結論,我都會接受啦,就不要浪 費時間去探討它到底有沒有違背什麼憲政原則了。」 這就是學生會對理想民主社會的想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9227739.A.F59.html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91), 12/04/2015 19:18:46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91), 12/04/2015 19:51:15
kevinet7410: 這篇文只能推黑雲 學生會是個笑話 以為學代是個共識 12/04 22:32
kevinet7410: 決的機關嗎? 12/04 22:32
tomchc: 學代會立場也一直很搖擺,又高速協助召開特別大會,又發 12/04 22:53
tomchc: 表聲明譴責,又強力付委審理,又提出解釋處分阻擋,實在 12/04 22:53
tomchc: 很難捉摸其意向,也不乏同時在兩種相反行動參與的學代, 12/04 22:53
tomchc: 不知道究竟是想同意還是反對,頗有藉機出風頭的意味。 12/04 22:53
kevinet7410: 樓上是無知還是怎樣 12/04 22:54
kevinet7410: 廢話 不同學代間當然有不同的處分 你以為學代是共識 12/04 22:55
kevinet7410: 決喔 出風頭你說就好啦 12/04 22:55
tomchc: 全知全能的樓上,不如先去看看有多少位學代在不同立場的 12/04 23:23
tomchc: 行動中同時參與 12/04 23:23
kevinet7410: 是喔 所以其他沒有的學代 你們都不用參考就對了 12/05 17:47
kevinet7410: 以為學代會是一個共識機關本來就不符常理 12/05 17:47
kevinet7410: 你是不是要再去修課呢? 12/05 17:47
Athene0702: 所以不能同時參與?顆顆。 12/05 23:57
Athene0702: 不過學代會召開一特的確有瑕疵XD 12/05 23:58
trees880098: 難得推黑雲。&一特是會長召開 12/06 02:33
tomchc: 一特是會長提出,議長召開的。議長可以不召開 12/06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