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tzwilliam: 想補充一點:被此人肉搜的許多人都已經說過他們週五 12/27 21:57
推 s90523: 請問版主NCTULaoda會進行處理嗎? 新發的這篇沒違反版規11? 12/27 21:58
我剛回來晚點在處理好嗎
→ Fitzwilliam: 當天根本不在場,推的文也沒評論當天的事件是非,但 12/27 21:58
推 minminpp: 自以為是名嘴的人不要在NTU版亂,還以為自己是公道伯那 12/27 21:58
→ minminpp: 樣 根本社會亂源 12/27 21:58
推 NCTULaoda: 問個問題為何14*6=102? 12/27 21:59
推 oas1008: 推版主 12/27 21:59
推 scatology: 14*6=102 太神奇了 12/27 21:59
抱歉我白癡
我就數學濫啦怎樣
→ Fitzwilliam: 硬是被翻出個資腦補一個所謂親友團來以人廢言。不免 12/27 21:59
推 revorea: 不是護航,難道同系帶個風向臭惹嗎? 12/27 21:59
→ ADHD: 為什麼要桶啊 另外 留著戰不是很好 我覺得黑雲快站不住了耶 12/27 21:59
推 gn02837752: 謝謝蔡同學補充 12/27 21:59
→ yiefaung: 14*6=102似乎不是唯一解 12/27 22:00
推 bigfish0330: 這數學會不會等等大戰阿? 12/27 22:00
→ Fitzwilliam: 感到這種手段完全不是在討論問題,而是編造假想敵了 12/27 22:00
推 lyviasun: 版主你生氣到計算錯誤嗎(? 12/27 22:00
推 kumafez: 問14*6的是沒在看內文喔= = 12/27 22:00
→ lyviasun: 恭喜黑雲使用到分身的功能了(??? 12/27 22:00
推 arbee: 14*6多少有點問題 推的都是護航親友團 12/27 22:00
→ ADHD: 都是公開可以搜尋到的資料 實在不懂為什麼要桶 12/27 22:01
→ Fewer: 大家也只是希望 以後不要再吵 都被亂一學期還要吞下去 12/27 22:01
→ Fewer: 到底有沒有同理心啊 12/27 22:02
推 lyviasun: Fewer搞錯重點了吧XDDDD 12/27 22:02
→ Fitzwilliam: 就算是公開可搜到的資料,版規第8條也明示要由當事人 12/27 22:02
→ Fitzwilliam: 明確表示同意才能公開。 12/27 22:03
推 s90523: 問題應該是不能和ptt帳號做連結吧0.0 12/27 22:03
推 scatology: 14*6=102 跟 看內文有什麼關係? 12/27 22:03
推 Adipz: 我看好幾遍...為什麼14*6=102 12/27 22:04
推 revorea: 版規第八條也說個資法上例外者為例外.... 12/27 22:04
噓 protagoras: 真的不能惹到法律系的 :"( 12/27 22:04
→ ADHD: 這樣搞你們只會越黑 本來黑雲都快站不住腳了 12/27 22:04
推 arielchenx: 所以搜到FB以後就不會有人吵鬧了? 12/27 22:04
推 Zundel: 來 六一六 六四二十四 所以是 六十加二十四 八十四 謝謝 12/27 22:04
噓 kumafez: 自噓個 我沒實際乘= = 後來乘過才恍然大悟 12/27 22:04
噓 dghkrt3489: 「ptt有其匿名性」到底和版規有何關係啊?利用公開資 12/27 22:05
→ dghkrt3489: 訊不是說個資法的例外?而且14*6到低怎麼來的?一篇文 12/27 22:05
→ dghkrt3489: 違法一個規則不是一個處罰嗎? 板主個人好惡好明顯, 12/27 22:05
→ dghkrt3489: 令人失望。想護航就說Zz 12/27 22:05
我們認定公布一個就是照一個罰
公布一個人的個資罰則當然不會和兩個人一樣
→ Adipz: wwwwww 12/27 22:05
推 shouraccount: 84被湊整數變100XDDDD 12/27 22:05
推 lyviasun: 我不覺得法律系這樣搞會黑啊,我不相信黑雲沒想過這結果 12/27 22:05
→ Fewer: 你們才搞錯 那是事情原本的源頭 12/27 22:05
→ ADHD: 是啦 因為本來就很黑了 12/27 22:06
推 marchcharlie: 84變100 這樣對嗎? 12/27 22:06
→ revorea: 老實說,FB帳號跟ptt帳號的連結也算是公開資訊的一部份 12/27 22:06
→ Fewer: 扯這麼多 結論有出來了嗎 還是繼續吵其他人? 12/27 22:06
推 Zundel: 不過看原文好像有8個id 應該是14*8的意思? 12/27 22:06
推 lunsanity: 以前的數學老師都請假嗎xd 12/27 22:07
推 SUJO: 從頭到尾根本不干科系屁事,老愛提法律系是怎樣 12/27 22:07
推 Adipz: 14*8=112阿wwww 所以是打錯兩次嗎www 12/27 22:07
→ Zundel: 另外 若同時觸犯多條板規或多篇文章違規者,採一罪一罰 12/27 22:07
→ Zundel: 這是一篇一條吧,適合一罪一罰嗎 12/27 22:08
推 lyviasun: 事情的源頭跟這篇文章一點關係都沒有,也跟黑雲肉搜無關 12/27 22:08
推 marchcharlie: 這也錯太多了吧.... 12/27 22:08
→ revorea: 要說ptt帳號沒辦法透過公開管到連結到FB也是怪怪的 12/27 22:08
教一下 我還蠻需要這功能
→ easyfish: 板主也是人啊 怎麼敢得罪法律系 12/27 22:11
想釣我喔
推 ipod89757: XD 12/27 22:11
推 marchcharlie: 桶人可以這樣桶喔 長知識了... 12/27 22:12
→ sherbet: 愛提法律系的可能是因為最近要大選 蔡英文是法律系的>//< 12/27 22:12
推 chris0701: 突然覺得看得好膩 可以吵完再公布嗎(? 12/27 22:14
→ Fewer: 沒人想戰科系 把事情解決 就不會有這麼多篇出來了(攤手 12/27 22:14
→ Fitzwilliam: 可是馬跟扁也都是台大法律系的,還有法律蓮XD 12/27 22:14
噓 mn228426: 14*6=102 似乎不是唯一解 12/27 22:15
→ ADHD: 欸我說會更黑是指那個社團不是指法律系喔 是不是大家都誤會 12/27 22:15
→ sherbet: 別人也不見得在說你啊 12/27 22:16
推 chris0701: 對欸 現在變成戰法律系 我說那個社團呢? 12/27 22:16
噓 scatology: 所以還是不知道為什麼14*6=102 XDDDDDDDD 12/27 22:16
推 easyfish: 真的 選舉到了各種扣帽子都出來了 12/27 22:16
推 ipod89757: 是說為啥法律系一定要戰一下國發所我真的不太懂 12/27 22:16
→ lyviasun: 噢好像是我不小心說到科系 被上面的推文搗亂(X 12/27 22:16
→ sherbet: easyfish我當然是說笑的啊 誰會那麼無聊 只是你愛提法律 12/27 22:17
→ sherbet: 系我就提醒你法律系的人有很多個 12/27 22:17
→ lyviasun: 黑雲發那篇文本來就跟整件事無關阿= =至於版規個資法... 12/27 22:17
→ ADHD: 我覺得黑雲在FB上完敗..太讓我失望ㄌ 12/27 22:18
→ lyviasun: 嗯...需要專家解答(? 12/27 22:18
噓 revorea: 仔細想想還是難以認同,ptt跟FB的關係也是在公開領域蒐集 12/27 22:18
→ Fewer: 版主是大家選出來的 只好概括承受(? 12/27 22:19
推 chris0701: 我也覺得估狗就菇的到的東西到底算甚麼個資R 12/27 22:19
→ revorea: 得到的資料,沒有什麼理由認為是私密的資訊。 12/27 22:19
推 henry1915: 一個水桶14天 六個水桶幫你特價100天 醉了 12/27 22:19
→ lyviasun: 意思是fewer如果想追事情源頭 怪罪版主完全沒用 12/27 22:19
噓 buddhawill: 爛,你他媽執法標準還在 12/27 22:20
→ Fewer: 怎麼幫我胡亂解釋wwww 我有這麼說嗎 12/27 22:21
→ lyviasun: 我是說我的意思啊 第玖節跟黑雲發文完全兩碼子的事情吧 12/27 22:21
推 s90523: NTU版多一條個資法的例外為例外 我不懂法律只是參考其他版 12/27 22:21
噓 maderfucker: 先不提數學老師請假的問題 這樣桶也很奇怪 12/27 22:21
推 ADHD: lyv應該是想回你說這是兩件事 不要講這個拉那個來說 12/27 22:21
→ Fewer: 我也沒說黑雲是對的 應該說 我根本沒說他怎樣 12/27 22:21
→ s90523: 針對散布他人資料的解釋而已 12/27 22:22
推 capsspac: 或許版主可以考慮將板規修訂得更明確? 以利日後執行 12/27 22:22
會認真考慮
現在這樣會有很多人有疑問
噓 lunsanity: 版主是不是材料系的阿(? 12/27 22:22
噓 xmoonlight: 這樣桶法 真的很奇特 不虧是112 12/27 22:23
推 d199210: 掰 12/27 22:23
→ s90523: 14*6=82 ......? 版主的數學老師還好嗎 12/27 22:23
→ Fewer: 只是整件事看起來 就是沒好好止血 停損點沒設好 12/27 22:23
→ xmoonlight: 版主直接改內文喔 XD 可以這樣亂改喔 12/27 22:23
算錯就拿橡皮擦擦掉吼XD
數學問題而已才直接改
噓 revorea: 6*14=82......到底有幾個解.... 12/27 22:23
大概三個
噓 scatology: 14*6=82............太猛了 12/27 22:24
→ Fewer: 直接改了 12/27 22:24
抱歉我有改水桶天數啦
我數學就是爛啦怎樣....
噓 YYL00: 別氣昏啊......... 12/27 22:24
→ youchzbaby: 太神啦 這該得諾貝爾啦 12/27 22:24
→ Fewer: 版主的數學老師應該是請假了... 12/27 22:25
→ henry1915: 我突然覺得 版主是想來新闢戰場幫坦 有沒有八卦? 12/27 22:25
沒有
→ orznge: 你數學系? 12/27 22:26
我材料系
推 Freyachen: 推 12/27 22:26
→ Fewer: 想幫我戴帽子就不必了 危機處理要做好啊 12/27 22:27
推 lunsanity: 我是~~ 12/27 22:27
→ orznge: 要求人家具名的人還在喔 12/27 22:28
→ orznge: XD 12/27 22:28
→ lyviasun: 戴帽子不是說我吧 我只是說你這篇推文把兩件事情扯一起 12/27 22:28
→ lyviasun: 阿不過夠混亂了也不差你一個啦大家都很亂 12/27 22:29
→ Fewer: 版主都亂了啊 黑雲那招實在是太損了 不過根本是七傷拳 12/27 22:31
別嘴RR,我只是單純算錯而已,早知道就用計算機按
推 swswsw129: 爽,算錯是萌點XD 12/27 22:31
→ revorea: 教一下?google關鍵字兩個:pttID 法律,超簡單的.... 12/27 22:31
→ revorea: 別說google的到的東西不算公開的阿.... 12/27 22:32
→ revorea: 也不是每個ID都有明確的連結就是了,所以要桶黑雲恐怕要 12/27 22:33
→ revorea: 請他舉證一下有沒有公開的連結囉。 12/27 22:34
那請要搜得自己去搜囉
推 tsea87: ㄏㄏ,吃爆米花 12/27 22:36
推 capsspac: 如果他的初衷是引起混亂 那顯然是很成功啊 12/27 22:36
推 maxspeed150: 欸都....板主的數學真的沒有很好 我應該是全世界最 12/27 22:37
→ maxspeed150: 有資格證明的人之一(誤 12/27 22:37
推 marchcharlie: 這次水桶有種先桶再說的感覺 12/27 22:37
噓 NTUMEDloser: 偷偷告訴你 84 和 80 都是整數 (別嚇到囉 12/27 22:39
真的假的?!
推 st098: 樓上XDD 12/27 22:41
噓 jonathan793: 水桶天數算錯就算了 常客優待是怎樣? 12/27 22:44
→ chengweirh: 我每天都會看NTU板 以後如果我被桶也可以減輕嗎o'_'o 12/27 22:45
推 tonloe5533: 紀念水桶八十天留言一下 12/27 22:46
推 bigfish0330: 肉搜搜錯所造成的損害咧XDDDDD 12/27 22:52
我都沒有發漏到這次事件好嗎
推 Pellaeon: 乾脆來公布黑雲臉書好了 ㄏㄏ 12/27 22:57
推 sppeterlee: 請求精神慰撫金 12/27 22:57
→ Pellaeon: 充滿一種....哈味? 12/27 22:57
推 lyviasun: 其實我覺得他說的常客優待應該是水桶常客(欸 12/27 23:00
→ lyviasun: 如果要加上搜錯傷害數學應該會再大爆炸(咦 12/27 23:00
不要挑戰我數學,來中路單挑啊
推 a11131031: 勇者給推 反正平常也很少在這裡發文 12/27 23:07
噓 kiggiboy: 紅明顯 有人有備到原文嗎? 連結 500p 12/27 23:21
推 jjjohnny1282: 一堆法律系大四活在同溫層啦,鄉民的世界才是真相。 12/27 23:24
推 kiggiboy: 收到兩個了不用寄了~ 12/27 23:32
推 vcyc: XDDD 12/27 23:38
推 SuperPenguin: 推 12/27 23:42
噓 protagoras: 原文備份:google搜尋ALTHAN+文章標題 點選庫存頁面 12/27 23:51
→ a1215000: 推 公布FB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12/27 23:56
推 flypig7882: 其實直接找黑雲臉書就有了阿 嘖嘖 12/28 00:05
→ orznge: 黑雲臉書孤狗「黑雲 本尊」就找到了阿 12/28 00:05
噓 protagoras: 黑雲是誰不是大家都知道了嗎... 12/28 00:21
推 TalkToMe: PTT帳號可以找到FB好不好 騙人沒找過膩? 12/28 00:39
噓 st098: 到底為什麼FB不算公開阿? 黑雲大為什麼那次就不算個資? 12/28 00:49
→ st098: 版主沒有要解釋一下兩者差別嗎 12/28 00:49
好啊
我們這次判定標準是"連結性"
就算FB是公開的,也沒有說我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我的PTT帳號是和我的FB相連
說是同一個人,我認為這是隱私權的某種程度上保障
至於上次那個,考上研究所的人全台大有幾百個,你說我考上研究所算是公布個資
不覺得範圍太廣了嗎,那我說樓下是個人類算不算公布個資
→ bills50602: 板規明明就寫依照個資法例外了,請問NTU版有法務嗎? 12/28 00:57
沒有,你要幫我請一個嗎?
不支薪還要給海嘯淹、給大家嘴
噓 ProductionIG: 不懂 12/28 01:25
噓 NTUCL: 法律系感情真的好好,羨慕 12/28 01:28
我材料系
※ 編輯: jujustine83 (140.112.243.213), 12/28/2015 02:45:10
推 minche: 原本算錯好好笑XDDDDD 12/28 02:51
推 capsspac: 我是不反對版主採用一個比個資法更嚴格的個資規範 12/28 03:24
→ capsspac: 不然每次吵到後來就開始人肉大戰 根本丟泥巴大戰 12/28 03:25
→ capsspac: 然而問題是現行板規8寫個資法例外不罰啊 所以或許可以 12/28 03:26
→ capsspac: 把板規寫得更加明確 日後也較不會也不教而殺的疑慮 12/28 03:27
推 capsspac: 有 12/28 03:30
噓 HarryCheng: 無法認同這種判決 12/28 07:59
推 porterlevis: 14*6=102 念在你是常客幫你湊個整 水桶100天 XDDDDDD 12/28 08:29
噓 pkqooet: 你數學老師在哭 12/28 08:46
推 ann7773631: 個資法能這樣適用嗎?請第九節讀書會出來說明(? 12/28 10:55
推 amaukoh: 強者工數助教都跑出來作證了XD 12/28 11:59
→ bravejared: 所以你連結性的判斷有嚴重的個人主觀好惡啊!講標準 12/28 13:36
→ bravejared: 等於沒標準 12/28 13:36
推 AlexMei1010: 推版規可以更明確 12/28 13:53
推 bills50602: 重點是「連結性」完全超越板規的文義範圍,我不反對採 01/03 21:10
→ bills50602: 取這個標準作為執法的界線,但前提是要修正版規才行 01/03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