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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黑雲腦粉,這件事情我必須出來說版主你真的有失公允。 你用同IP作為判斷是否為分身水桶了XXYXYXYXYXYY 依我多年來跟黑雲戰的經驗, 他不是那種開分身還不承認的人。 所以去查了一下公告水桶中的重複IP「211.72.13.115」 那組IP使用的人數之多,多到讓人不能相信是同一個人。 我個人認為那應該是個網咖或電算中心。 大家都是台大生,陰錯陽差跑到同家網咖也是常有的事。 用到同一個跳板的可能性低了些,但也不是完全沒有。 黑雲人品不好這種事情大家都知道,要戰他、釘他完全合理。 就光是隨便肉搜別人(重點是還搜錯人ZZ)就可以幹爆他了。 可是因為這樣就從嚴認定實在不妥。 原公告底下就有人推文曾經也有兩人因同組IP被檢舉最後判定不同人持有。 完全忽視實在是太荒謬了。 最後XY的文實在滿精彩的,圖我截好了。 https://imgur.com/uYMMax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51477065.A.3D8.html
blbl1823: 台端實為做一個備份的動作 12/30 20:08
jujustine83: 會再去查對IP比較 若真的是個大型IP中心將撤公告 12/30 20:08
jujustine83: 此次判決使用IP來判定有一定瑕疵 謝指教 12/30 20:09
ulfsaar: 對了,公告下面的a537是假黑雲。最後一碼錯了。 12/30 20:16
lyviasun: 推,支持無罪判定。但也覺得這種開免洗帳發文的狀況很糟 12/30 20:18
wengeniusgod: 如果誤判 請把文章復原 12/30 20:57
wengeniusgod: 風頭時把文章刪掉 有失公允 12/30 20:58
jujustine83: PTT沒這功能 已將原檔寄回如有需要可以重發 12/30 20:59
profyang: 先承認你是來PO備份圖的XDDD 12/30 21:02
haha98: 沒直接證據證明是分身 恣意砍了 還要別人自己重發 可悲 12/30 21:53
pingu9999999: 推 應先復原文章、撤銷公告 等有確切證據再行宣判 12/30 22:16
ultralarge: 一堆人罵法官 這種判法完全自由心證不用罵? 12/30 22:22
rupg4vupskin: 坐等這篇被刪 藉口我幫忙想好 回公告文應在底下推文 12/30 22:34
rupg4vupskin: 故此篇ntu點薄弱 刪除 12/30 22:34
henry1915: 備份 是要重啟戰場嗎? (拉椅子 12/30 23:08
o9714540: 等八卦 12/30 23:17
a5378624: 有點冷掉,似乎是戰場轉移了 12/30 23:54
a5378624: https://goo.gl/Ez74EM 12/30 23:55
a5378624: 新戰場 12/30 23:56
gn01914712: 給推 12/31 00:35
unklemai: 什麼瑕疵 這水桶理由根本不該給的 12/31 03:02
Zundel: 推 應該調高發文限制 12/3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