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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sr (星稀)》之銘言: : : 甚至還在留言說風涼話 : 我想大部份的網友仍是理智的 : (說難聽一點,看到今天的聲明誰不會被激怒啊!!!) 我不會啊 一堆人也覺得沒什麼 : 我就直說了吧 : 我認為寫出這聲明的人,背後隱藏的想法就是"這又沒什麼,你們為什麼要反應成這樣" : 我不知道真相如何,但這就是我(不止我)的感覺 恩 讓我們考慮一個情況: 一個台大生在外面跟人打架,不小心一個 liver blow 打到對方倒地,被告傷害。 然後有一群人衝到台大FB狂洗版面認為這種人不配讀台大,要求要退學。 你覺得會有多少人的反應是"這又沒什麼,你們為什麼要反應成這樣"? 我的話,覺得應該超過一半的人都覺得小題大作 這個 liver blow 造成的罪是傷害罪,3年以下 虐待動物呢?1年以下 。 這還是近年才修改過的喔!本來初犯是不用坐牢的。 這反映了什麼?就是修訂動保法律的那票也覺得這不是什麼大罪行嘛! 所以目前會起軒然大波是因為 「就算你罪行輕微,但是我覺得你噁心!」 然後要求台大將之退學or開除學籍 鳥這種只憑感覺就爆走的人幹什麼? 這個僑生做的事情,你頂多說他的行為很病態需要輔導,但他目前可沒有直接傷害到誰。 -- 我們是死之天使的代行人,現在開始宣布判決。 被告:英國,被告:怪物 判決是: 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Enrico Maxwe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7.194.237.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51966588.A.FEA.html
jhangyu: 就是一群來潑糞的,大家別浪費時間惹~~ 01/05 12:19
simon0913s: 推Hellsing 01/05 12:42
magneto5566: 就是愛貓人士覺得現行法律太輕了,想要自己動私刑 01/05 12:45
magneto5566: 但這樣不夠還要逼台大一起動私刑 01/05 12:46
magneto5566: 台大照現行規定走就變成包庇兇手的幫兇了 01/05 12:47
g81915: 樓上你錯了,是愛貓人士想動私刑,卻又不想弄髒自己的手, 01/05 12:50
g81915: 於是就來逼台大當劊子手 01/05 12:50
maxspeed150: 老編的危機處理能力不好也是事實啦 除此之外台大並沒 01/05 12:57
maxspeed150: 作錯什麼 01/05 12:57
ipod89757: 台大小編還被yahoo小編酸XDD 01/05 13:05
g81915: 同意樓上,老編那篇真的讓人傻眼…… 01/05 13:06
usebbs: 還蠻想知道112FB編輯是誰?有給主秘確認再發嗎?越搞越糟~ 01/05 13:11
sherbet: 我也沒被激怒 01/05 13:19
Drizzling: 覺得這回應蠻正常的啊 01/05 13:25
qui0914: 你會被噓 XD 01/05 13:26
Drizzling: 下面回文白爛了點而已 一開始的文還會啊 01/05 13:26
qui0914: 先補血 01/05 13:26
Drizzling: 還好 (錯字) 01/05 13:26
chris0701: 我覺得會把老編發言當成台大官方發言的也是很好笑 01/05 13:34
maxspeed150: 台大的的FB帳號是台大校方管理的話那言論自然就該 01/05 13:36
maxspeed150: 負責 因為是官方帳號 01/05 13:36
maxspeed150: 這樣的話如果KMT官方帳號再講什麼蠢話我們也不能當 01/05 13:37
maxspeed150: 那是KMT了 因為他們不代表KMT這樣嗎? 01/05 13:37
chris0701: 好吧 我是向來只看官方聲明稿的那種人 01/05 13:39
Drizzling: 其實我看到那張圖的第一反應是狂笑... 01/05 13:41
allpass5566: 台大人都這樣推卸責任啦XDDD 01/05 13:42
lemonchin: 法定刑度高低又不能直接反映行為道德惡劣的程度,大眾 01/05 13:53
lemonchin: 對於悖德行為的情緒反應本來就不會對應刑法設定的標準 01/05 13:54
道德惡劣程度? 有些地方還覺得女性沒有行割禮很嚴重勒 要用來衡量所犯行是法律情節嚴重與否,不用刑度難道用感覺喔? 不過你講得也沒錯 大眾常常用感覺,就跟大眾老是用感覺來斷定法官是恐龍一樣
lemonchin: 因為這樣就罵人家是白癡我覺得不太妥當 01/05 13:54
ok 我修改我的措辭
sam85sam22: 老編沒事用長輩貼圖開嘲諷被幹譙不意外(雖然我看的很 01/05 13:55
sam85sam22: 爽快 01/05 13:55
chris0701: 我覺得老編等級很高XDD 01/05 13:59
tsppajrdrrfs: 老編是來troll喵和團der 01/05 14:24
henry1915: 一些偏激的愛貓人加上一群見獵心喜的魯蛇們 就降 01/05 14:31
bobwang: 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 應該再教育且好好反省。 01/05 15:01
SPiCa0831: 推 理性分析 就事論事 01/05 15:26
BASEGO: 推個。憑感覺做事是要幹嘛== 01/05 15:39
heisego: 連森林系跟樂團表演都可以一併拖下水的神奇族群 01/05 15:47
wushanglin: 貓貓XDDDY 01/05 15:49
SuperPenguin: 刑度本身就是反映了過去的法感情阿.... 01/05 16:01
SuperPenguin: 現行刑度不過是更系統性、穩定性的法感情而已,內部 01/05 16:01
SuperPenguin: 本身也有很多矛盾無法解釋的地方 01/05 16:02
SuperPenguin: 此外,修法本身是許多團體競爭後的結果,你沒什麼理 01/05 16:03
SuperPenguin: 由認為罰一年就好,跟他們覺得要唯一死刑相較,你的 01/05 16:04
SuperPenguin: 感覺比較正確 01/05 16:04
我文章有這樣說嗎?
SuperPenguin: "不用刑度難道用感覺喔" 01/05 16:08
罰一年是我訂的嗎?
SuperPenguin: 除非你是自然法學派,覺得存在客觀的刑度,不然國家 01/05 16:09
SuperPenguin: 不也是憑著不過是比較多的法感覺在處罰人嗎?你又如 01/05 16:09
SuperPenguin: 何界定少數人的叫"暴走",其他人的叫"依法行政"? 01/05 16:10
這邊暴走的定義是不鳥法規。 依法行政...就是依照法規進行
SuperPenguin: 不理解這跟你是不是立法委員有何關係? 01/05 16:12
這就涉及:獎懲辦法中的情節嚴重是「誰」覺得嚴重? 刑度要訂多少,這我沒辦法決定對錯,但刑度會反映出某種「嚴重程度」的排名。
perhdball: 不是因為少數人就是爆走,樓上你知道嗎? 01/05 16:16
SuperPenguin: 你的論點是:他們只依感覺判斷事情,降不理性,壞壞 01/05 16:17
SuperPenguin: 我的疑惑就是,刑度不也是從法感情而來? 01/05 16:17
SuperPenguin: 他的法感情,跟我們的刑度,都會反映出某種「嚴重程 01/05 16:18
SuperPenguin: 度」的排名阿,他就覺得殺貓=殺人 這不是排名嗎? 01/05 16:19
是一種排名啊,但這群人的情感反映, 顯然沒有刑度這種由民意代表所通過的東西來得具備普遍性不是嗎?
SuperPenguin: 他們少 我們多 SO? 01/05 16:21
所以這反映民意中多數人覺得這不嚴重
SuperPenguin: 所以到底為什麼他們就叫做只憑感覺就暴走? 01/05 16:33
因為這邊暴走的定義是不鳥規矩啊 為什麼要守規矩?痾 我沒辦法說不守規矩是錯的。 但如果不認同遵守規矩的必要性,那也不用討論,想幹啥就直接去幹
SuperPenguin: 多數人也是憑感覺在決定刑度阿 不過人多就覺得自己 01/05 16:34
SuperPenguin: 彷彿比較客觀比較正確wwww 01/05 16:34
SuperPenguin: 修正:多數人也是憑感覺在決定應該處以怎樣的懲罰阿 01/05 16:34
SuperPenguin: 不過因為他們是多數人,所以會變成"刑度"。 01/05 16:35
你是在質疑為什麼情節嚴重與否是由多數人決定的,是嗎? 我的話是以為所謂的情節嚴重與否定義上就是「多數人覺得情節嚴重與否」
ccps934209: 某s的言論已無法討論。。。 01/05 16:37
沒有到無法討論啦XD 比八卦板一堆人身攻擊的好太多了
magneto5566: 所以這些少數人有什麼理由要求台大照著他們的感覺作 01/05 16:41
magneto5566: 出懲罰 01/05 16:41
whiteAnn29: 推這篇~僑生的個人行為到底乾台大何事== 01/05 16:42
stcr3011: 民智未開 FB留言看到社會縮影 01/05 16:54
ryanchen1234: 那些連署的真的民智未開== 01/05 17:04
但我們的國民教育裡面,也確實沒有教過大家「法治框架下的無奈」
Silwez: 貓奴表示殺貓就是該死 01/05 17:13
SuperPenguin: 不過是一方人多,一方人少,不必太自我感覺良好 01/05 17:25
這跟自我感覺有什麼關係?
maxspeed150: 所以啦 今天刑度如果如此的話 台大校方也只能就此提 01/05 17:26
maxspeed150: 出對應的懲罰 我真的不懂拉到什麼人多人少幹嘛 01/05 17:26
SuperPenguin: 換個酒駕或殺人大家就覺得民意好重要了~ 01/05 17:26
無關喔,就算這傢伙殺人,我也一樣支持台大按照規矩來
maxspeed150: 別來什麼滑坡理論 現在就是這樣的情況 01/05 17:27
SuperPenguin: 討論的層次不是台大怎麼做,而是你們的言論處處透 01/05 17:27
SuperPenguin: 著他們只是無腦憑感覺發言,卻忘了你們口口聲聲的法 01/05 17:28
SuperPenguin: ,追根究柢也只是比較多比較久的法感情而已,換個 01/05 17:28
maxspeed150: so? 修法 修校規啊 不然立委做什麼的 01/05 17:29
magneto5566: 所以這些少數人要求台大照著他們想法作處分,不照就 01/05 17:29
magneto5566: 變成幫兇是不是很妙 01/05 17:29
SuperPenguin: 頂新又不同了,可對於處罰的不滿就是法律變動的來源 01/05 17:29
所以就跟maxspeed150講的一樣啊,不滿?修法啊!
amichaell: po這沒用啦 網路上誰跟你理性討論 01/05 17:29
SuperPenguin: ,這有很難理解嗎? 01/05 17:30
對現階段法律不滿沒問題啊,就訴求修法啊
maxspeed150: 頂新案和這個情況完全不同 01/05 17:30
magneto5566: 現在的規定就真的如此啊,不照現在的法走要照什麼走? 01/05 17:31
SuperPenguin: 他們的訴求不應被滿足,是基於罪刑法定的要求,而 01/05 17:32
SuperPenguin: 不是這想法無腦,人們本來就可以有不同的法感情,沒 01/05 17:33
SuperPenguin: 有誰優誰劣。 01/05 17:33
所以我說的不就是 只憑感覺就爆走 嗎? 我也講了啊,這裡所謂的暴走就是不鳥規矩 我也沒有說怎麼定義法感情有優劣之分啊
SuperPenguin: 你不要一直切割自己隱含的優越感可以嗎? 01/05 17:34
哪部分的優越感?
SuperPenguin: 大多數法律的修改都是來自對個案的不滿。 01/05 17:35
SuperPenguin: 就是他們是只憑感覺的腦衝 你依法行政好棒棒 01/05 17:36
我不太懂的是....依法行政好棒棒 這敘述有問題嗎?
SuperPenguin: 法律其實才是最恣意最暴力的東西。 01/05 17:36
ccps934209: 某S請從PTT或FB的臺大板,移駕到現實生活的立院前,靜 01/05 17:37
ccps934209: 坐抗議修法,END 01/05 17:37
cch9045: 中國人把它趕回去禁止入境啦 01/05 17:38
SuperPenguin: 當代法律為了拜託正當性的質疑而實證法化,本身有 01/05 17:51
SuperPenguin: 其獨立的價值,你的文章從未主張這件事 01/05 17:52
SuperPenguin: 只會貼上無腦的標籤去否定對方 01/05 17:52
SuperPenguin: 卻不知道大多數的法律根源都是法感情的不滿 01/05 17:53
這我知道啊 但不滿意應該是要修法,而不是要別人不屌法律即興懲處吧?
SuperPenguin: *擺脫,依法本身有獨立然非絕對的價值,如果引發的 01/05 17:54
SuperPenguin: 民怨過高,也不會真的依法行政/審判好嗎…… 01/05 17:55
TalkToMe: 好可怕 以後採到蟑螂也要被退學了 01/05 17:58
neweom: 推樓上 01/05 18:03
chris0701: 惡法亦法啦 不爽循正當管道改啊 zzz 01/05 18:06
SuperPenguin: 他們訴求很蝦,但你的論點也很爛,懂? 01/05 18:07
我這不是請你告訴我哪裡爛嗎?
chris0701: 我覺得某S才在唱高調 看不爽法律不會去衝撞一下喔 在這 01/05 18:09
chris0701: 邊嘴比較厲害? 01/05 18:09
liu1637: 這起案件的事主就是在訴求修法啊,今天激憤的反而是不相 01/05 18:10
liu1637: 干的人。原原po也不贊同那些暴民,但是台大今天的聲明, 01/05 18:10
liu1637: 連我認識一堆在動保上理智很多的都覺得糞 01/05 18:10
liu1637: 我才懶得鳥那些憑感覺就暴走的人,但今天連討厭毛寶的動 01/05 18:12
liu1637: 保人都看不下去時,請問是誰的問題? 01/05 18:12
可能是討厭毛寶的動保人有問題,也可能是台大校方有問題
magneto5566: 現在麻煩的就是他們不只是自己想,也要求台大校方要 01/05 18:12
magneto5566: 跟他們同樣想法 01/05 18:12
chris0701: 事實是也很多人覺得還好啊 怎樣 有人看不爽就要轉彎 01/05 18:13
chris0701: 那早就變戰鬥陀螺了 01/05 18:13
liu1637: 如果原po認為所有動保人都只能共用同一種標籤,那請無視 01/05 18:14
liu1637: 我上面說過的話 01/05 18:14
沒啊,我上面不就說也可能是 討厭毛寶的動保人 嗎?
SuperPenguin: 你內文有啥論點:現行法律存在即是合理即是棒 01/05 18:17
這不是我的論點喔。 我的想法是現行法律你覺得不愉快也得接受,不然就是要訴請修法。
SuperPenguin: 、他們腦衝,然後就沒了。 01/05 18:18
SuperPenguin: 還有,某樓到底哪裡看出我對現行法律不滿了? 01/05 18:19
SuperPenguin: 你的正文沒有任何一句提到這件事。 01/05 18:25
SuperPenguin: 直到我噓文前也沒有出現國…… 01/05 18:26
我更正一下,那是我的想法。但你講的那個絕對不是我的論點喔! 我反對的是 因為感覺(不爽)而暴走(不屌規則要求即興懲處)
SuperPenguin: 下次把話講清楚好嗎 01/05 18:32
我不是很早就跟你說我這邊的暴走是這個意思了嗎?@@"
SuperPenguin: 此外,那我問你,希特勒他們也是合法,紐倫堡大審也 01/05 18:32
SuperPenguin: 是感覺不爽而不鳥法律嗎? 01/05 18:33
我剛剛wiki了一下,紐倫堡大審的法律依據是 international laws 和 war laws 希特勒他們有合這個法律嗎?
ArtofLife: 呵呵 請那些學店生先回去處理好自己校內的八嘎囧啦 01/05 18:39
SuperPenguin: 反人道罪跟戰爭罪都是當時為了突破內國法無法論罪 01/05 18:43
SuperPenguin: ,但又太想處罰了所以弄出來的東西。 01/05 18:44
SuperPenguin: 最後,你口口聲聲說要依法行政,敢問您翻過校規,確 01/05 18:44
SuperPenguin: 定"台大不能開除他們"這件事了嗎??? 01/05 18:45
1. 依法行政 跟 能否開除 無關 2. 早就有人跟那群人解釋過,是否開除有規定, 但得到的反應是「如果連這種人都不開除 台大包庇學生」 3. 我這文章裏面也提到了,如果這個刑度就滿足退學標準會出現啥奇怪的狀況
ejijojo: 我也覺得 就殺了一隻動物 不然是要怎樣 01/05 18:47
Catlh: 沒有說不行開除 阿是在急什麼? 開會查證不用時間嗎 01/05 18:49
rukia175: 我也覺得虐貓事件 一些人的反應太激烈了.... 01/05 18:50
ryanchen1234: 拿約60年前的戰爭跟貓貓比....好像落差有點大@@ 01/05 18:51
shuen1217: 沒想到台大這麼多人覺得虐殺動物沒什麼... 01/05 18:51
當然不是說跟正常人比沒有什麼。你問我的話我一定會說這個僑生有問題需要輔導。
SuperPenguin: R:我只是要舉例依法行政不是絕對的價值這件事 01/05 18:53
ryanchen1234: 還有啊,就是依照校規開獎懲會處理,雖然我不太懂法 01/05 18:53
ryanchen1234: 律,可是重點是"憑甚麼因為一群人連署就要迎合他們開 01/05 18:53
ryanchen1234: 除他吧" 01/05 18:53
SuperPenguin: 你先告訴我校規能不能這樣做嘛 01/05 19:01
SuperPenguin: 獨立審判跟依法行政是兩個不同的論點好嗎 01/05 19:02
SuperPenguin: 你的論點是依法行政,但抱歉今天校規就是可以開除… 01/05 19:04
......所以台大學生打架了,就退學?
SuperPenguin: 你可以主張12條適用等,但你不能說他們的主張違背 01/05 19:04
SuperPenguin: 依法行政的要求,當然可以討論有沒有獨立審判的問題 01/05 19:05
SuperPenguin: ,自己的論點自己想清楚好嗎。 01/05 19:05
痾 台大學生之前有打架且沒有被退學,虐待動物是要怎麼退?
SuperPenguin: 你是不是根本沒讀過校規?打架如果有到達傷害罪的程 01/05 19:06
SuperPenguin: 度,可以被退學 01/05 19:07
獎懲規定不就在這裡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08.html
magneto5566: 台大可以開除該生啊,但是要開會決定,現在問題是某 01/05 19:13
magneto5566: 群人士不管台大開會,要求台大立刻把他他退學,不然 01/05 19:13
magneto5566: 台大就是包庇虐貓兇手 01/05 19:13
qwe88016: 我猜S只是想說,將實定法與社會道德二分後,才應該是你 01/05 19:13
qwe88016: 論證的開始,而不是僅僅認為不依照實定法評斷事情就算是 01/05 19:13
qwe88016: 暴走。因為實定法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不道德的,道德也可 01/05 19:13
qwe88016: 能是合法或者是不法的,而不管你覺得依照哪個標準來評斷 01/05 19:13
qwe88016: 是非是對的,都應該要完整論證,而不是說不依法就是暴 01/05 19:13
qwe88016: 走。就好比納粹當時的法秩序是合法的,若認為只能依法 01/05 19:13
qwe88016: 行事,不能以社會道德作為批評、不服從法律的理由,則 01/05 19:13
qwe88016: 當時的人民就只能乖乖遵守那樣的法秩序了。 01/05 19:13
我對於他們「覺得懲罰可能太輕」沒有不滿啊。 但不滿懲罰該做的是去提倡修改法規不是嗎?
magneto5566: 他們的主張並不是台大依校規覺定處分, 而是台大直接 01/05 19:15
magneto5566: 開除學籍。 這兩者應該差別很大 01/05 19:15
qwe88016: 阿我只是簡單翻譯一下S的意思@@,我也並不覺得貓本的想 01/05 19:19
qwe88016: 法可以代表社會道德 01/05 19:19
SuperPenguin: 感謝樓上補充,是說樓主你剛提到的「之前有打架且沒 01/05 19:22
SuperPenguin: 打架且沒有被退學」這件事,訴求的是「應該為和過去 01/05 19:22
SuperPenguin: 為相類似之判決」,這又是一個全新的論點了嗎?我從 01/05 19:22
SuperPenguin: 頭到尾沒有要主張貓本對或錯或等於或不等於道德或法 01/05 19:23
SuperPenguin: 律,只是想說你的論點很爛而且一直換這件事而已 01/05 19:23
痾 我是看不出我的論點哪裡一直換就是 不過我同意有些部分我確實沒有講得很清楚
SuperPenguin: *第三行漏了"你知道" 01/05 19:24
SuperPenguin: 你說你要講的是依法行政,可是你本文完全沒提,後來 01/05 19:25
SuperPenguin: 又發現其實有法,只是你覺得要獨立審判,搞到現在又 01/05 19:25
後來發現? 我老早就看過獎懲規定了啊
SuperPenguin: 變成要維持法安定性,應和去過為類似的判決,你到底 01/05 19:25
SuperPenguin: 要主張什麼,你又憑何認定他們只是無腦你最有? 01/05 19:26
SuperPenguin: .............. 我沒說你是現在才發現,而是你完全 01/05 19:26
SuperPenguin: 沒提這件事齁,你不提誰知道你的論點是什麼? 01/05 19:26
XD 是啦 這是我沒寫清楚沒錯
SuperPenguin: 況且有校規,他們要求依校規退學,到底哪裡違背依法 01/05 19:27
他們哪來的要求依校規退學?
SuperPenguin: 行政,這也是學校的裁量空間吧 01/05 19:27
sherbet: 網友要的是"馬上"退學喔 01/05 19:29
SuperPenguin: 你要這樣凹也不是不行啦,但你也不能說他們的要求不 01/05 19:32
SuperPenguin: 合校規吧,是說我覺得你要一直生出你原文沒有的論點 01/05 19:32
magneto5566: arrenwu之前的文章就已經把台大校規貼出來了,哪來的 01/05 19:33
magneto5566: 現在才發現 01/05 19:33
SuperPenguin: 也不是不行,那他們當然也可以凹他們的訴求其實就是 01/05 19:33
SuperPenguin: 依校規阿....,好啦到此為止,我一開始也只是針對你 01/05 19:34
我同意我的文章寫得沒有那麼嚴謹啊 但論點沒變過吧?
SuperPenguin: 的原文覺得論點很瞎而已 01/05 19:35
magneto5566: 不合啊,要求台大連委員會都不開,直接開除學籍,符 01/05 19:35
magneto5566: 不符合退學的規定是要校方開會決定 01/05 19:35
SuperPenguin: 你正文哪一丁點提到依法行政、獨立審判、法安定性? 01/05 19:40
對於依法行政來自於哪個「暴走」的敘述,我也說了,這個暴走指的是不想鳥規矩 獨立審判其實我不太清楚你指的是哪部分,因為這個名詞我現在才知道 法安定性名詞我也才剛看到。只是這有需要強調嗎?
SuperPenguin: 每個都給你不證自明就好啦 01/05 20:11
我是真的有疑問啊XD 從我的文章你看不出來我care你講的這個法安定性? 還是你的認知中台大流行著「學生打架就退學」? 還有像是"現行法律你覺得不愉快也得接受,不然就是要訴請修法" 這個有需要講?
SuperPenguin: 你就可以微言大義,人家就不行,說不定他們的意思 01/05 21:00
SuperPenguin: 就是A依校規懲處,B若否,修改校規。 01/05 21:01
那你肯定是沒有去看過那個連署退學的FB 哈哈 magneto5566都已經跟你講他們的要求了
SuperPenguin: 而且現行校規明明就可以退學,你又要他們去修改法 01/05 21:02
SuperPenguin: 律是要改什麼 01/05 21:02
就我前面講的啊:學生打架沒有退學,虐貓退學?
SuperPenguin: 是沒啊ㄎㄎ 01/05 21:03
SuperPenguin: 其實我不知道你說的打架是什麼,具體如何,但刑度 01/05 21:04
SuperPenguin: 不能這樣比,那只是抽象的一般規定,過失致死刑度 01/05 21:05
SuperPenguin: 也比傷害低啊 01/05 21:05
這不太會造成問題吧 過失致死在目前社會上並不被認為是啥多嚴重的罪刑吧? 我不否認刑度有可能在某些時候看起來會怪怪的, 但有其他具備普遍性和客觀性的標準嗎?
SuperPenguin: 我只是要提醒你,刑度的根源,也是過往的法感情而已 01/05 22:57
SuperPenguin: ,他本身不過是個共同主觀的標準,你要宣稱那就是客 01/05 22:58
SuperPenguin: 觀亦無妨,但對我來說你不過就只是因為人多而宣稱他 01/05 22:59
SuperPenguin: 是對的而已,但事實上他的本質跟貓本的憤怒沒啥差別 01/05 23:00
SuperPenguin: 你可以說我們社會的規則就是如此,請遵守(O) 01/05 23:01
SuperPenguin: 但直接把人家的法感情貼上無腦的標籤,就過了(X) 01/05 23:02
SuperPenguin: 因為他覺得不夠重的法感情,跟你覺得剛剛好的法感情 01/05 23:03
SuperPenguin: ,都只是個感覺問題而已 01/05 23:03
但我又沒有因為他們的法感情而把他們貼上無腦標籤XD
magichanics: 原PO沒說「覺得不夠種因而憤怒」這件事無腦吧?而是 01/05 23:06
magichanics: 要求立刻退學的行為很無腦。 01/05 23:06
magichanics: 畢竟社會的規則就是如此,請遵守 01/05 23:06
是der
simon27: 他是很病 但是也是因為很多愛貓者腦衝了 (我也很愛貓啊 01/05 23:21
s90523: 奇怪我也愛貓阿就不會想要他被退學 QQ 01/05 23:42
magichanics: 代表你還不夠愛貓吧XDDD(? 01/05 23:46
ipod89757: 愛貓跟要他退學根本兩件事 扯在一起的說實在就是想要他 01/05 23:49
ipod89757: 死但是又不想自己動手 01/05 23:49
magichanics: 的確啊 XD,FB 那邊有許多有趣的留言,像是「學校打 01/05 23:55
magichanics: 算如何處理?是否比照虐殺手法處置加害者?」或者「 01/05 23:56
magichanics: 建議臺大醫院研發可以測量痛苦指數的實驗,並依照 01/05 23:57
magichanics: 被掐死的痛苦程度設定,以加害者為活體進行實驗」之 01/05 23:57
magichanics: 類的。這些言論也不算很特殊啦,但有趣的是他們的語 01/05 23:57
magichanics: 氣非常正經好像覺得真的可以這麼做似的。 01/05 23:58
chihchuan: 幫補 01/06 01:03
chihchuan: 臉書同溫層無誤阿~這種洗版留言的文幾乎也都ntu無關 01/06 01:04
profyang: 弱弱問一下 殺掉動物也跟普通的虐待動物刑責一樣嗎?那這 01/06 01:30
profyang: 樣不是鼓勵有人例如不小心路上踢到一隻貓被動保的看到 01/06 01:30
profyang: 乾脆就宰了那隻貓?反正一樣一年? 01/06 01:31
SuperPenguin: 不是一年,是一年以下....,還有不罰過失 01/06 02:04
Catlh: s除了你在這邊戰 你沒有行的作法? 有就去做不要在這邊嘴 01/06 02:13
emsian: 推 01/06 03:12
※ 編輯: arrenwu (67.194.237.41), 01/06/2016 03:14:30
Rexspinner: 在粉專到處複製貼上、延伸出「台大人就是怎樣」的論點 01/06 05:31
Rexspinner: 、還要各種抵制,以我的道德標準來看就是暴走的行為。 01/06 05:31
Rexspinner: 不然某s依你來看,粉專的現象(或是在粉專瘋狂洗留言 01/06 05:36
Rexspinner: 的人)是暴走無腦嗎?很好奇你要怎麼來界定,這種我一 01/06 05:36
Rexspinner: 看就覺得是暴走的行為。 01/06 05:36
usebbs: 有些人搭著這次事件瞎攪和爆走亂鬧真的蠻反感der 01/06 07:32
sheldon: 怎麼這麼多人叫superpenguin修法啊?只是提出論述還有這 01/06 10:31
sheldon: 麼多要求,那以後都不要討論公共議題啦,有意見直接陳情 01/06 10:31
sheldon: 請求修法就好啦 01/06 10:31
kevinliu1011: 說實話這起事件及後續發展乾我屁事,但很不爽那些理 01/06 11:06
kevinliu1011: 盲濫情的民粹 01/06 11:06
weiyunc: 推樓上 01/06 11:12
weiyunc: 更正 是推sheldon 01/06 11:12
maxspeed150: 問題是S根本模糊焦點 01/06 13:14
maxspeed150: 今天台大的裁罰度量當然是根據刑度 而如果本來就只有 01/06 13:14
maxspeed150: 這樣的罪的話 那台大也只能做出相應的處罰以免違反 01/06 13:15
maxspeed150: 比例原則 所以囉 要不就改校規 要不就改法條 不是很 01/06 13:15
maxspeed150: 理所當然嗎? 01/06 13:15
SuperPenguin: 哪一條校規寫依據刑度了? 01/06 16:04
SuperPenguin: 此外,比例原則是降用喔... 01/06 16:07
SuperPenguin: 我批判的點是你們自己拿不出什麼比"感覺"更優秀多少 01/06 16:09
SuperPenguin: 的論點,然後一直帶著菁英的傲慢去否定別人的感覺, 01/06 16:10
SuperPenguin: 民主社會中,本來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具備相同的論述 01/06 16:10
SuperPenguin: 能力,直接否定別人的感覺與論述,那不叫溝通,而是 01/06 16:11
SuperPenguin: 傲慢。重點是傲慢的你們其實也搞不太懂法律,又沾沾 01/06 16:11
SuperPenguin: 自喜的拿一些名詞充數。 01/06 16:12
SuperPenguin: 校規給予校方很多裁量的空間,絕對不只刑度,個案間 01/06 16:13
SuperPenguin: 的一致性也不能單純用刑度判斷,就算是司法實務也媒 01/06 16:13
SuperPenguin: 人這樣搞,那不過是立法委員就行為事先為抽象的判斷 01/06 16:14
SuperPenguin: 罷了,更何況你有沒有想過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而 01/06 16:14
SuperPenguin: 既然已經有法規了,他們請求的是法規內最重之裁量, 01/06 16:15
SuperPenguin: 究竟哪裡違背"依法行政"的要求?究竟為何一定要去修 01/06 16:15
SuperPenguin: 法?還是你覺得要熟讀一切法律才有資格提出論述? 01/06 16:16
SuperPenguin: 這種想法跟馬英九有甚麼兩樣? 01/06 16:17
bluepong: 沒有直接傷害到誰??貓死了耶!!!動物不是一條命嗎 01/06 16:28
jeff40108: 你打蚊子不是一條命嗎? 01/06 16:44
jeff40108: 還是你覺得貓比較可愛? 01/06 16:44
DesertGold: 奇怪,他們的請求從來都不是台大依校規懲罰陳姓僑生吧 01/06 18:49
DesertGold: 而是台大必須立刻將他退學還要把人交出來 01/06 18:50
DesertGold: 並且要台大限制他出境如果他回澳門台大得負全責 01/06 18:51
DesertGold: 我很好奇那群網友連署前有多少人研究過校規 01/06 18:53
DesertGold: 還要加上沒有退學台大就是幫凶 01/06 19:15
DesertGold: 這樣你跟我說他們是想依法行政? 01/06 19:15
ra21844: 貼別人優秀標籤,在說別人傲慢 呵呵喔 01/06 19:59
blazestep: 超級企鵝有種法律人的傲慢,果然是法律系的 01/06 20:23
Lleytonhewit: 怎麼我看倒是某s優越感比較高啊zzz 01/06 21:56
sam682097: 果然正常人還是有的 01/06 23:35
blazestep: 看到「哪一丁點提到依法行政、獨立審判、法安定性」有 01/06 23:50
blazestep: 種法律人歧視一般人不懂法律名詞的優越感 01/06 23:51
jhangyu: 每次看到一群人只要貓狗死了就暴走真的很好笑,好像其他 01/07 00:00
jhangyu: 動物都不是生命似的,只有可愛的動物的命才是命,呵呵 01/07 00:00
SuperPenguin: 所以摟 你要用粗淺的法學知識去說人無腦 就也要有被 01/07 00:06
SuperPenguin: 噹的心理準備 說真的要比這比不完啦 一堆比我專業的 01/07 00:08
SuperPenguin: 可我們為什麼要設定那麼高的討論門檻?這就是你們對 01/07 00:09
SuperPenguin: 於民主社會的想像? 01/07 00:10
SuperPenguin: 為什麼你們可以預設了所有人都要懂得法律懂得校規懂 01/07 00:11
SuperPenguin: 得八啦八啦八啦才能發表意見? 01/07 00:11
heatthree: 所以不懂校規不懂法律卻又要求學校將人退學應該跟 01/07 10:02
heatthree: 依法行政差非常遠吧 01/07 10:05
heatthree: 不懂法律校規當然可以發表意見啊,但是不要一直攻擊台大 01/07 10:06
heatthree: 不先查清楚規定就不斷攻擊台大 你覺得合理嗎? 01/07 10:10
heatthree: 會不會很可笑? 01/07 10:11
cua77244: 那就判一年以下呀,有前科112還有用嗎XD 01/07 11:40
ryanchen1234: 我們到底哪裡驕傲哪裡設門檻了== 01/07 12:10
wakako: 不管啦112就是驕傲 01/07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