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mchc: 以下開放帶風向 02/19 23:32
推 eaglewing: 滿想知道第玖節指控黑雲哪部分的陳述構成誹謗 02/19 23:33
→ eaglewing: 黑雲那篇動態裡面孬孬的打了一堆預防針,一點都不黑雲 02/19 23:33
推 philip20336: 112行動力 02/19 23:41
推 maderfucker: LOL法院認證 02/19 23:50
推 ntuEECS5566: 法院認證www 02/20 00:03
推 pttccpcman: 糟了 法律系又要來洗版了嗎 02/20 00:11
推 marchcharlie: 法院認證wwww 02/20 00:15
推 chopper594: 法院認證 02/20 00:18
推 CKNTUErnie: 法院認證 02/20 00:32
推 g81915: 我看到了系列文的開端…… 02/20 00:34
推 minche: 原來版主還沒回復文章 這版主也實在是.... 02/20 01:23
噓 SuperPenguin: 先說我法律系,一開始是性侵害嫌犯,現在又升級成OO 02/20 01:33
→ SuperPenguin: XX慣犯,問起證據又推給鄉民......,不起訴的理由是 02/20 01:33
→ SuperPenguin: 1.沒具體指涉個人。2.有載明沒有證據。 真的有OOXX 02/20 01:34
→ SuperPenguin: 慣犯逍遙在外,趕快報警把他抓起來好嗎? 02/20 01:34
推 skeric: 法院認證 02/20 01:37
噓 SuperPenguin: 法院認證沒有證據,只會推給鄉民好唄,判決書要看。 02/20 01:38
→ SuperPenguin: *不起訴書,不是判決書。 02/20 01:39
推 rehtra: OOXX是什麼? 02/20 01:59
推 happylemon: 專業 02/20 02:11
推 henry1915: 法院認證 02/20 02:13
推 kiggiboy: 第九節洗洗睡啦 還被認證... 02/20 03:22
噓 protagoras: 法律系還真的以法律作為手段來告黑雲? ...... 02/20 05:36
推 swyoung: 法院認證 02/20 07:50
推 NTUTM04: 唉 02/20 10:33
推 apocalypses: 呵呵 02/20 10:40
推 windswiff: ooxx有誹謗事實哦XD 02/20 12:46
推 NTUMEDloser: ooxx 就是有一群人 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所以我們學生 02/20 13:11
→ NTUMEDloser: 運動才不斷被看成低能的活動 真的覺得跟他們站在一起 02/20 13:12
→ NTUMEDloser: 很可恥 02/20 13:12
推 buddhawill: 笑死 02/20 13:56
→ Fewer: 錯了又不承認 還告人 嘖嘖 02/20 13:57
推 rudin5566: 法律系同學好可怕,以後不敢跟法律系同學相處了 02/20 14:04
推 nico5516: 樓上尼不要這麼說ㄇ... 02/20 14:32
推 sam85sam22: 嘻嘻 02/20 14:37
推 tudaer: 到底花得發? 黑雲被告囉? 02/20 14:44
推 p123yt: 真假XD不愧是法律系 02/20 16:40
推 Zundel: 黑雲真的厲害 02/20 17:56
推 Jenny0725: 台大交流版那篇(? 02/20 18:02
推 brian980466: 這個社團聽起來重點就不在讀書 02/20 19:05
→ brian980466: 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概念 02/20 19:05
推 revorea: 實習一下臭了嗎? 02/21 01:44
推 ashjas9: 據學弟可靠消息透漏,如下: 02/21 09:25
→ ashjas9: 法律系幾個大學部同學,跟這blog版主超好 02/21 09:27
→ ashjas9: 他上學還幫他們開: 行政法 跟 專利法的讀書會 02/21 09:28
→ ashjas9: 他之前就是告了 jujustine 及有個老師告人反被偵查誣告 02/21 09:34
→ ashjas9: 我客觀發表意見,供大家思考 02/21 09:35
推 kevinet7410: 樓上不要造謠好嗎...誰不知道你說的部落主是海嘯先 02/21 14:33
→ kevinet7410: 生 02/21 14:33
→ kevinet7410: 我到還真不只道有哪位同學跟他很好 02/21 14:34
推 ashjas9: 我可客觀的說:大學部法律系確實有幾個人跟他非常好! 02/21 17:55
→ ashjas9: 這位kevin 要相信的是事實. 事實已如部落格 02/21 17:56
推 dklassic: 覺得分身萬年不變的奇怪句式很神秘,我以為至少應該換 02/21 20:50
→ dklassic: 個語氣隱藏身分嗎XDD 02/21 20:50
推 Silwez: 海嘯又重出江湖了嗎XD 02/21 21:01
→ kevinet7410: XD 那請問海嘯先生跟哪幾位同學友好 我還不知道他 02/21 22:14
→ kevinet7410: 行政法跟專利法是大師等級的 麻煩請他在發表高見XD 02/21 22:15
推 lemonchin: 哇海先生又來了 朝聖朝聖~ 02/21 22:47
推 a031405: XDDDD 02/21 23:52
推 ashjas9: 請自食惡果!!會不會說我還是法學院學生會前會長 哩? 02/22 09:45
→ ashjas9: 上述都是學弟可靠的消息 我作為法律人就要講話公平正義 02/22 09:46
推 revorea: 作為法律人就要講話公平正義....呃....呵呵呵.... 02/22 14:55
推 elve7878: 有沒有自己說自己客觀的八卦 比馬19還馬19的說法你敢信 02/22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