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ugprince: 呃…應該不能就這樣捐掉吧,不是要送警察局嗎? 03/03 23:03
好的 轉送校警隊招領
推 oas1008: 這有點太籠統了吧哈哈 要不要至少說個遺失總額 03/03 23:05
→ oas1008: 讓失主可以詳述自己掉的錢幣組合 會不會比較好? 03/03 23:05
這... 失主如果有心要找應該不會造成他的困擾啦XD 金額不是很大
※ 編輯: vincent7977 (140.112.177.153), 03/04/2016 00:01:33
推 gj942l41l4: 送警局吧 03/03 23:57
→ traholic: 絕對送警局留紀錄,不要像我隨便亂交系館辦公室!! 03/04 00:21
推 nightree: 你應該直接移送校警...在這裡發文說明已經遺失校警就好 03/04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