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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事上,a5378623同學你蠻可悲的,先說這是對事不對人。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這兩天寄了好幾封信,有件事情我怕我漏了說,在這裡特別強調。 : 請收到站內信的大家,不要公開嫌犯身份,以免吃上官司。更不要追查被害人身份,以免 : 造成二次傷害。 : 有錯的是強暴和包庇的行為,但受害者沒有錯,請大家多多節制,不要落人口實。 強暴跟包庇的確都有錯,前提是這些事情真的存在。 首先論強暴,有人被起訴判刑了嗎?有人被性平會移送懲處了嗎? a5378623同學,你有證據說明真的有強暴罪嫌嗎?還是只有小道消息? 若無,就不要在這裡言之鑿鑿,意圖運用大眾獵奇的心理, 成全自己的好奇心跟想被關注的慾望,又或者是其他什麼我無法理解的慾望, 因為你的正義很可能打擊錯誤,那個責任是你負擔不起的。 次論包庇,我很好奇的是,a5378623同學你認為什麼是包庇? 是「阻止法律規定有調查權的性平會、檢警介入調查」叫包庇呢? 還是「知曉內情者不讓你在內無關此事的大眾知曉內情」就叫做包庇? 相信應該不是前者,畢竟性平會早就在調查此事,該移送的也必定會移送, 以我對校內性平會的認識,他們不可能吃案,你也應該清楚這件事才對。 那麼,如果是後者,那我只能說你對於「包庇姦邪」的定義,真的跟多數人不太一樣, 注意「性侵害」跟「留宿不可留宿的社團教室」根本不是同一件事, 討論後者,還可說是有助公共利益,討論前者,就是純粹的獵奇了。 身為已卸任的學生代表,以及整個第九節事件+後續黑雲指稱強暴事件的旁觀者, 我知道的一定比你a5378623多上許多,包含你被檢察官傳喚的始末, 但我不會跑來利用大眾的好奇心,去成全我自己的「私法正義」, 我甚至不曾談論此事,蓋因真相未必如我所想像的那樣「黑白分明」。 站內信跟不特定多數人傳紙條?哈哈。 我有幸在法律系受業四年,從各種案例的內情中,體察到真相的撲朔迷離, 以及在追尋正義、真相的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各種歧路,以及個體的無力與卑微, 在這些歧路中,任何人都極容易迷路,正義有時候不是正義,我們只能謙卑以對, 畢竟沒有人是蝙蝠俠,相信你也不是。 意圖用短短幾行字,說服自己跟大眾「耶!我是要追求正義!不是要獵奇讓大家圍觀喔」 這種做法非常可悲,讓我想起當年「非常光碟」事件,雜誌社以新聞自由辯護的嘴臉, 當年全台灣所有人都以窺探政治人物的私隱為樂,結果呢?公共利益安在? 受害者的境遇有人在意嗎?你,a5378623在意嗎?如果今天有人從你的站內信的資訊, 輾轉查到疑似受害者的個資,進而對疑似受害者造成影響,你是不是要兩手一攤, 說你只是追求正義,「我有發文提醒大家」所以「不是我造成的」? a5378623呀,法律之路迢迢,誠心祝福你明天科法所放榜順利。 附上昨天我跟你在臉書討論的連結,全部都是公開的:http://tinyurl.com/zqwxtjh 邱丞正(署名以示負責) 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班學生 前法律學院學生代表暨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2016.03.30 -- 在臺北跟在北京聽音樂的不同點在於: ψkk13942001 just a joke:) The diffierence of finding music records between Taipei and Beijing is: 在臺北,你向路人說想聽中國民主,路人會帶你去找唱片行; In Taipei, if you like to have <Chinese Democracy>, they bring you to sellers. 在北京,你向路人說想聽中國民主,路人會帶你去找解放軍。 In Beijing, if you like to have <Chinese Democracy>, they bring you to soldi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7.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59344782.A.153.html
bigfish0330: 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必然的加害者和受害者對立面。 03/30 21:36
bigfish0330: 也不是每一個法律案件有必須找到人出來負責。 03/30 21:37
bigfish0330: 如果你無法思考我講的是什麼,那就真的算了 03/30 21:37
lyviasun: 推Q___Q 03/30 21:40
SUJO: 推 03/30 21:46
msn12345679: 好意思提到你是前學代耶XD 之前質疑你議長任內會議 03/30 21:46
msn12345679: 紀錄不給 預算下落不明 裝死裝到現在 出來比賽道貌 03/30 21:46
msn12345679: 岸然喔XD 03/30 21:46
這位同學,我先前有在臉書上公開道歉過了,但,我想這不是藉口。 我的確沒有監督好我在議長任內的逐字稿製作工作,也因此稿件丟了發不出來, 對此我的應對是,這筆預算在學生會跟學代會的仲裁庭結束後,依法繳回, 詳細的道歉文內容請參考:http://tinyurl.com/hp9n48n 我也願意再次向你,以及同學們道歉,對不起。 我自認沒有把議長當好,所以在此事之後未曾主動對外自稱自己曾任議長, 但法學院學生代表的工作我自認做得還不錯,雖然阿喵還是離開了。 不過,以上跟我批判黑雲的過激行為,沒有一根毛的關係。
clothj21194: 推 03/30 21:50
kiggiboy: 樓上有掛 站內信+1 03/30 21:50
siscon: 現在流行站內信喔? +1 03/30 21:50
weryk153: 推你,可惜多數人還是不知道問題在哪 03/30 21:52
raes88097: 七哥推一個QQQQ 03/30 21:53
Firstshadow: (づ′・ω・)づ 豪恐怖哦 QQ 03/30 21:57
karl811208: 唉。 03/30 21:59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2:07:17
msn12345679: 我是故意在這篇無關的文回的啊 誰知道你在個人臉書「 03/30 22:16
msn12345679: 公開」道歉? 自己知道失職所以道歉了就沒了 不用自 03/30 22:16
msn12345679: 請懲處喔?台大學生自治的監察功能還真是形同虛設呢 03/30 22:16
msn12345679: 呵呵 03/30 22:16
針對這件事我靜候調查。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2:18:44
windalso: 七哥推推 03/30 22:18
lovetmac01: 推個 03/30 22:22
Bogaerts: msn 既然知道和這篇無關那還留?無聊 03/30 22:39
protagoras: 誰知道你公開在臉書道歉XD 這個板就是沒被轉錄過來 03/30 22:46
protagoras: 要是之前在板上道歉鐵定會像過街老鼠一樣被噓爆 03/30 22:46
protagoras: 現在說無關 講另一件事情就正氣凜然? 03/30 22:47
很抱歉,我很少上版了,不如我找時間發一篇給各位噓?
a5378623: 球員兼裁判還靜候調查? 03/30 22:48
a5378623: 第玖節的事情也河蟹,誰還能信任你們? 03/30 22:49
裁判是學生法院,你可以去看看過去的判決,素質應該比部分地方法院還高。
gn01914712: 第一句就對人還假裝不是 學代會就被少部分人士玩爛 03/30 23:04
我不認為張子龍同學本身是個邪惡的人,但這件事情他可能傷害到的人來說,他有惡意。 是以稱「對事不對人」。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3:10:44
MooseHo: 七哥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03/30 23:44
g81915: 推七哥。話說有些人看起來非常努力想要轉移焦點呢 03/30 23:56
f1licia: 推 03/31 00:01
NTURainBrush: 只是想問,既然這種性別案件的公開會造成當事人傷害 03/31 00:05
NTURainBrush: 為何當初學代會還要做出"在四常說明"的承諾? 03/31 00:05
NTURainBrush: 學代會那個聲明的承諾照這個情況看來應該是 03/31 00:06
NTURainBrush: 無法履行吧? 03/31 00:06
NTURainBrush: (而且照你們的說法,也只有性平會本身才有資格說明) 03/31 00:07
NTURainBrush: 既然做不到也不應該做,為什麼當初還要承諾? 03/31 00:12
boo19900520: 推 03/31 00:13
cheug0653: 別裝了啦 不然幹麻不修掉或說有口誤 還想凹 03/31 00:25
dodolalee: 不能正氣凜然的點是? 03/31 00:57
lf2net109: 同NTU大,看到學代除了噓文以外完全沒有針對學代會做過 03/31 01:21
lf2net109: 的承諾提出回應,很令人失望。姑且不論學代會是否有公 03/31 01:21
lf2net109: 開說明此事件的義務,既然承諾過至少出來反悔一下不要 03/31 01:21
lf2net109: 龜好嗎 03/31 01:21
wildfish326: 推 03/31 01:25
st098: 我覺得你一直連名帶姓的叫別人本身非常惡劣 03/31 03:38
st098: 簡單說你就是想公佈他人資料,試圖公審或以輿情壓迫對方 03/31 03:43
st098: 最後還不忘嘲諷人家考試,這樣的討論方式真令人作嘔 03/31 03:45
CKExpress: 同意樓上 03/31 09:03
Jasy: 本文也具名了 這種事本來就不能亂傳亂講 03/31 10:05
ALTHAN: 有具名就可以公布別人個資喔?以後我會記得的~ 03/31 10:08
lwlt1995: 我覺得啦 你這種嘲諷的說話方式也沒多好 03/31 11:44
joka040509: 給推~ 03/31 12:12
Jasy: 公布他人真實姓名那就看板主要怎處理囉 03/31 13:19
eaglewing: 你公布他人姓名,嘲諷別人考運的行徑也沒好到哪去 03/31 13:39
eaglewing: 而更不幸的是,你對黑雲考運的"祝福"還沒有成真 03/31 13:40
eaglewing: 黑雲固然該受譴責,但這不等於你的行為沒有問題 03/31 13:42
考運成真啦,法律學院很好預測的。 另外,所謂公佈他人姓名乙事,雖然當事人多次在各大版面引戰,早已是公開資訊, 但我寫出他的名字仍有不妥,甘願受罰,目前先以帳號代替之。 ※ 編輯: kk13942001 (118.168.65.15), 07/04/2016 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