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fish0330: 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必然的加害者和受害者對立面。 03/30 21:36
→ bigfish0330: 也不是每一個法律案件有必須找到人出來負責。 03/30 21:37
→ bigfish0330: 如果你無法思考我講的是什麼,那就真的算了 03/30 21:37
推 lyviasun: 推Q___Q 03/30 21:40
推 SUJO: 推 03/30 21:46
噓 msn12345679: 好意思提到你是前學代耶XD 之前質疑你議長任內會議 03/30 21:46
→ msn12345679: 紀錄不給 預算下落不明 裝死裝到現在 出來比賽道貌 03/30 21:46
→ msn12345679: 岸然喔XD 03/30 21:46
這位同學,我先前有在臉書上公開道歉過了,但,我想這不是藉口。
我的確沒有監督好我在議長任內的逐字稿製作工作,也因此稿件丟了發不出來,
對此我的應對是,這筆預算在學生會跟學代會的仲裁庭結束後,依法繳回,
詳細的道歉文內容請參考:http://tinyurl.com/hp9n48n
我也願意再次向你,以及同學們道歉,對不起。
我自認沒有把議長當好,所以在此事之後未曾主動對外自稱自己曾任議長,
但法學院學生代表的工作我自認做得還不錯,雖然阿喵還是離開了。
不過,以上跟我批判黑雲的過激行為,沒有一根毛的關係。
推 clothj21194: 推 03/30 21:50
推 kiggiboy: 樓上有掛 站內信+1 03/30 21:50
推 siscon: 現在流行站內信喔? +1 03/30 21:50
推 weryk153: 推你,可惜多數人還是不知道問題在哪 03/30 21:52
推 raes88097: 七哥推一個QQQQ 03/30 21:53
→ Firstshadow: (づ′・ω・)づ 豪恐怖哦 QQ 03/30 21:57
推 karl811208: 唉。 03/30 21:59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2:07:17
推 msn12345679: 我是故意在這篇無關的文回的啊 誰知道你在個人臉書「 03/30 22:16
→ msn12345679: 公開」道歉? 自己知道失職所以道歉了就沒了 不用自 03/30 22:16
→ msn12345679: 請懲處喔?台大學生自治的監察功能還真是形同虛設呢 03/30 22:16
→ msn12345679: 呵呵 03/30 22:16
針對這件事我靜候調查。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2:18:44
推 windalso: 七哥推推 03/30 22:18
推 lovetmac01: 推個 03/30 22:22
推 Bogaerts: msn 既然知道和這篇無關那還留?無聊 03/30 22:39
噓 protagoras: 誰知道你公開在臉書道歉XD 這個板就是沒被轉錄過來 03/30 22:46
→ protagoras: 要是之前在板上道歉鐵定會像過街老鼠一樣被噓爆 03/30 22:46
→ protagoras: 現在說無關 講另一件事情就正氣凜然? 03/30 22:47
很抱歉,我很少上版了,不如我找時間發一篇給各位噓?
噓 a5378623: 球員兼裁判還靜候調查? 03/30 22:48
→ a5378623: 第玖節的事情也河蟹,誰還能信任你們? 03/30 22:49
裁判是學生法院,你可以去看看過去的判決,素質應該比部分地方法院還高。
噓 gn01914712: 第一句就對人還假裝不是 學代會就被少部分人士玩爛 03/30 23:04
我不認為張子龍同學本身是個邪惡的人,但這件事情他可能傷害到的人來說,他有惡意。
是以稱「對事不對人」。
※ 編輯: kk13942001 (1.162.220.239), 03/30/2016 23:10:44
推 MooseHo: 七哥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03/30 23:44
推 g81915: 推七哥。話說有些人看起來非常努力想要轉移焦點呢 03/30 23:56
推 f1licia: 推 03/31 00:01
→ NTURainBrush: 只是想問,既然這種性別案件的公開會造成當事人傷害 03/31 00:05
→ NTURainBrush: 為何當初學代會還要做出"在四常說明"的承諾? 03/31 00:05
→ NTURainBrush: 學代會那個聲明的承諾照這個情況看來應該是 03/31 00:06
→ NTURainBrush: 無法履行吧? 03/31 00:06
→ NTURainBrush: (而且照你們的說法,也只有性平會本身才有資格說明) 03/31 00:07
→ NTURainBrush: 既然做不到也不應該做,為什麼當初還要承諾? 03/31 00:12
推 boo19900520: 推 03/31 00:13
噓 cheug0653: 別裝了啦 不然幹麻不修掉或說有口誤 還想凹 03/31 00:25
推 dodolalee: 不能正氣凜然的點是? 03/31 00:57
→ lf2net109: 同NTU大,看到學代除了噓文以外完全沒有針對學代會做過 03/31 01:21
→ lf2net109: 的承諾提出回應,很令人失望。姑且不論學代會是否有公 03/31 01:21
→ lf2net109: 開說明此事件的義務,既然承諾過至少出來反悔一下不要 03/31 01:21
→ lf2net109: 龜好嗎 03/31 01:21
推 wildfish326: 推 03/31 01:25
噓 st098: 我覺得你一直連名帶姓的叫別人本身非常惡劣 03/31 03:38
噓 st098: 簡單說你就是想公佈他人資料,試圖公審或以輿情壓迫對方 03/31 03:43
→ st098: 最後還不忘嘲諷人家考試,這樣的討論方式真令人作嘔 03/31 03:45
噓 CKExpress: 同意樓上 03/31 09:03
推 Jasy: 本文也具名了 這種事本來就不能亂傳亂講 03/31 10:05
噓 ALTHAN: 有具名就可以公布別人個資喔?以後我會記得的~ 03/31 10:08
噓 lwlt1995: 我覺得啦 你這種嘲諷的說話方式也沒多好 03/31 11:44
→ joka040509: 給推~ 03/31 12:12
→ Jasy: 公布他人真實姓名那就看板主要怎處理囉 03/31 13:19
噓 eaglewing: 你公布他人姓名,嘲諷別人考運的行徑也沒好到哪去 03/31 13:39
→ eaglewing: 而更不幸的是,你對黑雲考運的"祝福"還沒有成真 03/31 13:40
噓 eaglewing: 黑雲固然該受譴責,但這不等於你的行為沒有問題 03/31 13:42
考運成真啦,法律學院很好預測的。
另外,所謂公佈他人姓名乙事,雖然當事人多次在各大版面引戰,早已是公開資訊,
但我寫出他的名字仍有不妥,甘願受罰,目前先以帳號代替之。
※ 編輯: kk13942001 (118.168.65.15), 07/04/2016 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