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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選委會最新的處分書: https://goo.gl/xyJQoA 摘錄部份: 1.「學舍」群組為現任或前任學生會與學代會成員 目的為閒聊 交誼 討論學生自治用 2.沒有選監徐連毅幫一號助選的其他有利證據 3.就算有證據 根據下午那篇處分書的理由(無法可管) 選委會也無法做出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4194097.A.F78.html
chris0701: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05/26 00:35
不過這次的證據比起上次模糊非常非常多... ※ 編輯: cycling (140.112.240.56), 05/26/2016 00:36:44 ※ 編輯: cycling (140.112.240.56), 05/26/2016 00:37:12
hsnuoscar: 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選委會的調查是「問一號候選人的說 05/26 00:38
hsnuoscar: 法」,覺得「說詞足以採信」XDD 05/26 00:39
weiyunc: 樓上 兩次處分都這樣啊 不然選委又沒有強制力檢查 05/26 00:43
yiefaung: 本來就是扮家家酒不然想怎樣 05/26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