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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回應 雖然現行制度囿於被分流成所謂「學習型助理」 但工會認為這樣的分流設置 會使很多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單純考量成本就把人分類成「學習型助理」 因此會發生學習型助理的制度無法以外部力量監督的狀況 例如學習型僅是「得」支領津貼或補助 所以學校沒有義務要「準時發放」或「穩定給付」 一切仰賴人治與「師生彼此」的誠實信用 回到這個問題本身 這要看你想達到的目標是什麼 如果你主觀認為是這就是一份工作 你對於這樣的「學習型」制度感到不滿 那歡迎聯絡工會 我們可以協助你以勞動法令救濟的程序處理 因為我們也希望解決此制度人治、不受控制的困境 那如果你只是想盡速拿回這筆「津貼或補助」 依照「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第五條第一項 「五、『學習型』兼任助理對於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活動之措施或處置,認有    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該措施或處置作成或發布之次    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前項學生申訴悉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申訴評議辦法』規定辦理。」 你可以在措施或處置做成的三十日內 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礙於本身沒有採取過此救濟途徑的經驗 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評估及建議 甚至希望更快速的話(按照本國國民民情風俗) 你可以考慮找所長或任課教師施壓系辦盡速處理即可 以上幾點建議 ※ 引述《f10205y (small6)》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拿個薪水怎麼這麼難 : 時間: Fri Jun 10 00:46:55 2016 : : : : 這學期接了生傳系的課程助教, : 說好一個月4000元的薪水, : 用學習型助理的身份來辦聘僱... : : : 結果我從二月第一堂課給完系辦資料, : : : 想說獎勵金會比較晚給,等到四月底, : 確定生輔組那邊獎勵金已經發了,去問系辦, : : : : 系辦說,「喔,我忘了,而且之前留的資料也不見了」 : : : : 嗯,好,反正我的目的是要拿到薪水。 : 所以重給了一次資料,隔幾天再去系辦確認, : 避免系辦人員「再次」忘記, : : : 當時系辦「承諾」,下週會幫我報帳, : (但不知為何生傳系報的帳很慢) : 要到五月底才能拿到薪水, : : : 結果五月底沒等到薪水,直接打去出納組問, : : : : 出納組說:「資料裡沒有那筆報帳資料。」 : : : : 之後請課上老師幫忙去系辦催, : : 5/25系辦說帳已經報出去了,大概5~10個工作天可以拿到, : 現在5~10個工作天也過了, : 我的薪水還是不知道在哪裡... : : : 喔對了,我把報帳編號輸入「報帳流程追蹤」網站, : 只能得到這句話 : : 「處理 URL 時伺服器發生錯誤。請連絡您的系統管理員。」 : : : : 一直被系辦用跳票的承諾摸頭實在是很不爽, : 套一句同一門課助教說的話, : : : 「你的頭都快被摸禿了」 : : : 想請問板上有其他人有類似的情況或經驗嗎? : 如果有,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1.9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5490818.A.5C6.html : 推 halthea: 找台大工會? 06/10 01:07 : 推 jameson86520: 幫高調 06/10 02:28 : 推 Heyysunshine: 幫QQ 06/10 02:36 -- (有興趣參與台大工會運作者,請mail至工會信箱或工會臉書私訊) 台大工會信箱 ntu.labor.union@gmail.com 台大工會Blog http://ntu-laborunion.blogspot.com 台大工會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4.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5499151.A.FD0.html
cccsora: 推 06/10 03:10
bruce1119: 推 06/10 03:46
quarterb1211: 推! 06/10 03:57
abacada: 怎麼看都覺得找老大施壓應該是最快的zzz 06/10 04:38
Peter: 所以重點是「活該你簽了學習型,出問題自己想辦法」囉? 06/10 06:25
這位同學我覺得你超譯了我的說法 我認為學習型助理作為一種不完善的制度 甚至其制度的結構性誘因根本會使學校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以成本考量 而將人錯誤分流到學習型助理 但我沒有批評任何簽學習型助理的人 退步言 學習型助理如我上述所指出 有所謂的救濟管道(?) 這應該可以自行查到、學習型助理在「開始幫忙時」也應有「類契約」可以參考 想走學習型助理的救濟管道絕對沒問題 工會作為勞動者的集體性組織 我們擅長的是以集體談判的力量(以加入會員者授權形成代表性) 或者以勞動法令作為途徑的救濟管道 因此「不論是學習型或勞雇型助理」 如果勞資糾紛當事人願意的話 我們都可以協助處理
nindo12301: 推 學習型助理本來就是個拿學習之名包裝勞動,又不照 06/10 07:31
nindo12301: 規矩來的爛制度 06/10 07:31
norton159: 民情奉祀XDD 06/10 08:55
norton159: *風俗 06/10 08:55
※ 編輯: NTUnion (140.112.214.39), 06/10/2016 10:02:00
dean040510: 怎麼有人畫重點的能力這麼差啊.. 06/10 10:35
tanakakumako: 推! 06/10 10:46
akirakoy: 推 06/10 10:52
alecpeng0125: 推 06/10 12:37
buddhawill: 推推 06/10 13:45
king22649: 06/10 15:52
harkat: 推工會 06/11 13:24
nilovehere: 同意最快的方式是直接找老大(系主任) 06/11 16:24
louisforever: 某樓在自以為重點什麼 06/11 21:22
NTUTM04: 推 06/12 08:38
nongnong: 推 06/12 09:36
st93172907: 推 06/12 09:38
Jasy: 推工會 所有救濟途徑都寫得很詳細 06/15 02:06
Jasy: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建議若所上未妥善處理再採取也OK唷 06/15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