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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之銘言: : 詳情看圖 : 沒碼到的是本人 露出以示負責 : http://i.imgur.com/BSef2UC.jpg : http://i.imgur.com/rrUe2aN.jpg : 水源腳踏車我自己猜想是給那些負擔不起新車 : 或是真的純粹想省錢的同學的校內的資源 : 我想規定一學期一人只能買一台也是在防止有人買一堆造成資源的浪費或是圖利 : 我是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啦 : 有低價車源買低賣高就算了 : 用這種校內資源這樣搞 : 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 一開始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 想想看 今天如果有人提供 用40萬買到價值70萬元新車的機會 是我的話 怎麼可能不去買 然後用市價或介於兩者間的價格來套利勒 但是 因為是台大學生才有這樣的機會 雖然腳踏車狀況感覺OK 如果今天換成 1 某同學沒有在圖書館K書的需求 所以把學生證出租給外校的同學 2 某同學沒有暑住的需求 為了不想把東西都搬回家 所以暑假保留宿舍位置 出租給有需要的同學 (此狀況對象也可以是台大學生) 這樣子 贊成者還是覺得可以嗎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非台大學生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台大學生 狀況似乎又有微妙的不同了 如果今天賣腳踏車是賣給校外人士 與這次的狀況相比 風向又會怎麼改變呢 我現在是贊成跟反對在腦內混戰 搞得我好亂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80820942.A.CFD.html
Raul: 推,你說得有道理 只是外校進圖書館可以用押證件,他要用12/04 11:25
Raul: 租得比較像是 租學生證租高興地 所以換個例子比較洽當12/04 11:25
噢 可以喔 如果不行的話 這個例子就OK
Ninelie: 可是你舉的兩種情形都違反學校規定欸12/04 11:38
先不論這點 他們核心的概念不都是利用台大學生身份來享有福利嗎 如果高價賣腳踏車沒有問題 那不論規定如何 租學生證有沒有問題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1:54:43
michael82: 你的例子不太精準,不過財物就是有人可以各種解釋12/04 11:52
核心概念是一樣的 不然改成 計中代印服務 反正每個學期有配額 幫外人印然後收費 這樣符合道德嗎
Ortos: 我覺得還好耶 都是利用公共資源得利 並且排除競爭者12/04 11:57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1:59:31
Ninelie: 可是你這樣是偷換命題啊......12/04 12:03
命題是不同了 但是想討論的是同一件事啊 所以腳踏車 OK 計中代印 床位出租 不OK 標準的線在哪裡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06:37
Ninelie: 1.規定 2.腳踏車在失去學生身份之後可保有,其他二者不12/04 12:12
Ninelie: 行12/04 12:12
1 所以現在規定變成標準了 我們不是在討論這些事情有沒有道德瑕疵嗎 有規定不能出租學生證 所以總圖給人進道德上不OK 沒有規定腳踏車轉賣 所以高價轉手 道德上OK 沒有規定不能代印 所以道德上代印OK 是這個意思嗎 2 其實從你提出這個點 看不出你是支持腳踏車可買賣還是不可以耶… 他跟本題有很大的 關聯性嗎 不然這樣 我們畢業後也可以用校友證進總圖 所以以後出租校友證 可以嗎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21:51
Ninelie: 否則,只要用「台大」的身份買東西再加價出售,都違反這12/04 12:17
Ninelie: 樣的標準 12/04 12:17
LaPAELLA: 這兩個例子都是租不是買 宿舍跟總圖不是個人所有物12/04 12:25
Ninelie: 但是這樣的類比會讓焦點變成那個人是不是不恰當的使用學12/04 12:25
Ninelie: 生權利...12/04 12:25
原PO作者要討論的不就是那個人是不是濫用水源腳踏車嗎
LaPAELLA: 但腳踏車買了就是個人財產 再想想其他例子比較好12/04 12:25
計中就可以算了吧 或者是去台大711 用九折買一堆東西 然後用九五折售出賺價差(像週刊雜誌類 說不定有搞頭) 我覺得 去細究是不是跟原命題的狀況完全相同 不是重點 而是「濫用台大學生權利」的範圍在哪裡 所以只要是買賣 永久使用的 就可以 那外校人士想要台大資料庫的論文 是不是花錢請學生幫忙登入下載即可 這樣也是永久使用啊 我的文章一開始說 如果是朋友賣車狀況 我一定馬上就找人看要不要用65萬買 現賺25萬 只是有了台大title之後 道德問題就變得有興味起來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38:34
Ninelie: 我以為重點還有「是不是加價太多」及「套利意圖」 12/04 12:37
可是「太多」很難界定啊 意圖上 其實他一開始是自用 也不是有人特別需要腳踏車時趁火打劫 只要購買者覺得不是太多 就沒有問題 所以我的文章並沒有著眼在此 而是 如果去水源買腳踏車 加價出售 是不是濫用台大學生權利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42:18
peemou: 你這兩個例子存以利益考量,但你是否有想過辛苦組裝,吊12/04 12:46
peemou: 車的阿伯感受12/04 12:46
阿伯怎麼跳進來了 出售者以公定價400買入 多少錢售出跟阿伯無關啊 還是說阿伯應該一開始就賣這個學生 1000多
Ninelie: 你是著眼於客觀行為還是主觀套利意圖,這命題就不一樣了12/04 12:48
他就是有套利意圖 所以呢 我的例子每個人都想利用台大學生身份套利啊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51:48
LaPAELLA: 那這樣子那些幫忙下載論文的也順便揪出來吵一吵~~12/04 12:53
Ninelie: 是你知道別人想什麼所以他有套利意圖,還是他出價高於40012/04 12:58
Ninelie: ,就有套利意圖?12/04 12:58
喔 就是是「就算是」的意思 我習慣這樣用 抱歉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3:05:38
Icery1130: 原po主要的論點是想探討"交易或濫用台大資源"的界線在 12/04 13:31
Icery1130: 哪裡、該如何界定吧? 是只要牽涉到濫用台大資源就是不 12/04 13:31
Icery1130: 合理,還是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例如幫人下載論文和出 12/04 13:31
Icery1130: 租學生證讓外校的人借場地背後的概念是一樣的,但就我 12/04 13:31
Icery1130: 自己而言,可以接受前者而不能接受後者(我是站在資源 12/04 13:31
Icery1130: 能否共享的觀點,意即場地被借走了其他人就無法使用)。 12/04 13:31
Icery1130: 因此如何界定才是探討的重點吧~ 12/04 13:31
peemou: 回答你的問題,為何你會覺得400就是套利,所謂利益是出售 12/04 13:56
peemou: 方真能獲利,你有何證據認為這種價錢並非水源的成本價, 12/04 13:56
peemou: 而是他存粹收取利益的管道 12/04 13:56
nutta: 呃,p大的出售方是不是誤會成水源了啊?出售方指同學的話跟 12/04 17:43
nutta: 水源的成本價有什麼關係嗎? 12/04 17:43
nutta: 喔我懂了,是指有人的討論基礎建立在水源成本價應該高於40 12/04 17:47
nutta: 0->所以這是給學生的優惠價格。那還真的沒看到別人在質疑 12/04 17:47
nutta: 這塊欸,水喔 12/04 17:47
nutta: 不對,整句看完這樣理解還是怪怪的,已放棄思考 12/0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