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g97: 他好誇張 01/04 16:43
推 NTUIBrother: 快點告 01/04 16:43
推 ruby02162000: ..........無言 01/04 16:45
推 DotSea: 真的無言......而且他不知道pttID很好查到本名嗎,還牽拖 01/04 16:52
→ DotSea: 政大勒,ㄏㄏ 01/04 16:52
廠廠,抱歉,我不該亂用政大的名義
大家只要 google 我的ID 就可以在系版找到我的自介了^^
→ asdfgh0920: 已經合解了還能告嗎 但是他看起來真的沒有悔意 01/04 17:00
支持原PO提告
讓台大的敗類留下案底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3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83520802.A.6F8.html
推 barkingdog: 感恩海鮮 讚嘆海鮮 01/04 17:08
噓 willie7878: ㄏㄏ 01/04 17:19
噓 a125419401: 隨便"借"一台? 你被這麼隨便借也沒差嗎? 頗廠 01/04 17:21
當然有差啊
才不會和解嘞
反正我系邊又沒朋友找我出去玩
去警察局做筆錄至少還有警察跟我說話
噓 willie7878: 偷車就偷車 留條活路給你還惱羞成怒XDDD 01/04 17:23
哈哈 瞧你急成這樣 該不會是當事人吧 不開心就告啊
噓 chris0701: 以後當醫生別再亂借囉^^ 01/04 17:24
人肉清楚點好嗎...= =
噓 james54333: 立意良善的法律被這樣利用 ㄏㄏ 01/04 17:26
^^ ㄏㄏ 不爽就來告啊
噓 weryk153: 棒棒^^ 01/04 17:27
不客氣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7:29:54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7:32:47
噓 ful61p3: 唬誰? 01/04 17:33
當然是我老婆橋本環奈
噓 willie7878: 誰管你是本人還是親衛隊 「借用一下」這種藉口都說的 01/04 17:35
→ willie7878: 出來哈哈哈哈哈 01/04 17:35
哈哈哈 妳不要緊張啦 妳不是都跟人家和解了 我覺得用"借用"這藉口
竟然有機會成立使用竊盜 真的太可笑了
即使車主本人覺得麻煩 所以私下和解
學校應該要懲處當事人吧 好歹強迫去看心輔中心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7:38:11
噓 willie7878: 到底怎麼會把我當成當事人啊?小學老師沒教過你未經許 01/04 17:40
→ willie7878: 可即爲偷 誰管你藉口是啥 01/04 17:40
我小學老師沒教過啊
可是我小學老師告訴我,一個犯罪事實的成立
一,要在客觀上符合刑法要件:
「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
所以"使用"並沒構成 (當然你要怎麼說服檢察官你只是"使用" 有請強者補充)
二,要沒有阻卻違反事由 (例如你拿了腳踏車 其實是要逃命)
三,具有有責性 (可能你精神喪失無法對自己行為負責)
以上有錯,歡迎指證
噓 a125419401: 我記得學校有補助需要使用心輔中心資源的同學 01/04 17:42
希望是強制吼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7:49:11
推 smi1e4you: 同為藍天之子必須推!! 01/04 17:48
= =
噓 sophia810413: 坐等雞排! 01/04 17:48
→ your135: 雞排切片 01/04 17:50
噓 ntupeter: 人不要臉 01/04 17:51
對於那些臉皮厚的人真的拿他們沒辦法 哀
噓 Misiasuu: ...... 01/04 17:51
推 ryanchen1234: 他真的不是偷車的那個啦 不要亂罵啦 01/04 17:52
噓 ManInBlack: 太神啦 01/04 17:52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01:19
噓 a2251325: ..不要再秀下限了 雖然我期末也快崩潰QQ 01/04 18:03
拜託 這離我的下限還遠的嘞 (菸)
你不覺得看到大家對現行法制無奈地噓文很舒壓嗎?
噓 takumixnobu: 01/04 18:03
噓 fly0162d: 98的什麼化系真棒! 01/04 18:07
→ fly0162d: 會XX嗎 01/04 18:08
農__系 希望可以XX
像你這種用科系看人的,真是台大的典範呢 ^_^
---
台大就是一直有人偷車,外賊就算啦
念書念到台大還會偷別人腳踏車,然後輔導員竟然同意私下和解
體諒車主覺得提告麻煩,那學校應該要主動出來給偷車的人教訓啊
初犯去掃落葉 二犯掃廁所 三犯提前離校 不好嗎?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18:06
噓 willie7878: 所以你也無法說服法官不是嗎 你在反串? 01/04 18:16
這是你要去想的問題吧? =_= 畢竟我沒有經驗,道歉了事應該最快了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18:52
噓 fly0162d: w大不用浪費時間了啦xD 台大無奇不有^^ 01/04 18:20
→ Jasonfm89: 就算竊盜罪不成立,那您有想過成立強制罪嗎? 01/04 18:21
真的喔!長知識耶,所以要告就要告強制罪嗎?
噓 joe0921: 這個白痴到底在說什麼啊? 01/04 18:25
我真的也不知道他在說啥,難以溝通啊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27:45
噓 ZengMaktub: 既然你道歉了還po文挑釁幹嘛? 01/04 18:27
我抱歉我不應該說我是政大 QQ
我哪知道一群 joe0921口中的人就衝出來了 傻眼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29:05
噓 Transfat: 阿所以你在客觀上完全符合刑法要件啊== 不然叻 01/04 18:36
你客觀上也符合啊 (攤手)
https://goo.gl/JwFPUC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8:54:54
→ jetrider: 是阻卻違法 不是阻卻違反 01/04 19:01
抱歉,小的不識字;就留在那裏給大家看看我的程度
推 tom282f3: 一堆____在噓什麼 車就不是他偷的啊 01/04 19:02
→ nacy204327: 好無聊,當你個版,自己對腳踏車這麼有性趣不會多買幾 01/04 19:04
→ nacy204327: 台來意淫,在這邊碎碎唸 01/04 19:04
噓 kentket: 還在數字版發如果文 承認很難嗎 01/04 19:04
我承認你是我男朋友,這樣行了吧 (>///<)
→ ruby02162000: 因為他在八卦板的文有敘述和解過程,讓大家以為他是 01/04 19:05
→ ruby02162000: 偷車的。不過被偷車的事主有在八卦回覆說他說的和解 01/04 19:05
→ ruby02162000: 過程是錯的 01/04 19:05
真的喔 我去看一下= =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9:22:15
推 mader5566: 有趣 01/04 19:22
→ jeff40108: 偷車就偷車,欠吉就欠吉 01/04 19:24
對啊 輔導員到底在幹嘛 就幫忙告啊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9:26:15
噓 tx210: 臉腫腫的 01/04 19:29
我BMI36 你還能看出我臉大小的變化 想必眼力過人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9:31:15
噓 s93aj4: 好棒 好棒 無敵 無敵 01/04 19:37
噓 blacktom: 就是有你這種人,我大學四年被偷了三台車,將心比心很 01/04 19:48
→ blacktom: 難嗎 01/04 19:48
很難啊 完全不能理解和解要幹嘛
我大一停在思亮館進去收試管也不見 然後沒有監視器 襙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19:52:15
→ blacktom: 你自己被偷過都知道痛苦了,還一直製造別人的痛苦 01/04 19:56
我製造的只有看不懂中文字的人的痛苦,還有侮蔑政大的痛苦QQ (對不起OTZ)
以及我希望大家正視「車主沒時間控告竊賊(合理),學校卻也漠視(垃圾)」的問題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20:00:47
推 ryanchen1234: 阿....哪裡製造別人痛苦了? 01/04 20:00
噓 NCTB984: 是有沒有這麼想刷存在感 01/04 20:09
QQ 哪有辦法 現實生活沒人跟我說話啊 上面也一堆我自己開來噓文的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20:10:54
噓 nlriey: 順手幫噓,不用謝惹 01/04 20:16
人家才沒有要謝你嘞
※ 編輯: gn01914712 (180.177.39.122), 01/04/2017 20:21:26
噓 nlriey: 不謝就不謝咩~~借人家車記得謝就好 01/04 20:23
噓 nlriey: 阿我很閒再噓個政大有好多妹,羨慕嫉妒 01/04 20:26
推 blacktom: 喔所以不是你偷的啊,發什麼廢文 01/04 20:36
推 blacktom: 確實我被偷過完全體會了駐警隊怕麻煩吃案的事情 01/04 20:37
→ blacktom: 駐警隊根本漠視這些事件的發生,而且校園一堆停車的地 01/04 20:38
→ blacktom: 方沒監視器 01/04 20:38
推 a125419401: 撇開你無端自稱他校生 還有用易讓人反感的描述方式PO 01/04 20:55
→ a125419401: 文之外 猜你大概也沒什麼惡意 只是反諷方式讓人討M 01/04 20:56
推 queen5566: 噓文有事?使用竊盜就不合構成要件啊 01/04 20:57
推 blacktom: 問題除了和解賠錢外有別的方法?吉不成就是吉不成啊 01/04 21:01
→ blacktom: 還是有成功的案例借參考一下 01/04 21:01
噓 pttccpcman: zz 01/04 21:02
→ ruby02162000: 使用竊盜要看情況吧,如果是正在使用被抓到就是竊盜 01/04 21:03
→ ruby02162000: 如果是已經用完且放回原位可能告不成 01/04 21:04
→ ruby02162000: 這篇被噓那麼慘是因為很多人以為原PO偷車又上網大放 01/04 21:04
→ ruby02162000: 厥詞吧 01/04 21:04
→ blacktom: 對啊…問題就在這 01/04 21:04
→ ruby02162000: 他在八卦版的文的確會讓人誤以為是偷車事主啊 01/04 21:05
→ blacktom: 通常都是抓到時不是在騎的狀況,告不成吧 01/04 21:05
→ ruby02162000: 被偷的事主原文沒有描述得很詳細,只說腳踏車已經不 01/04 21:07
→ ruby02162000: 在原位 01/04 21:07
→ ruby02162000: 調監視器才發現被偷騎走 01/04 21:08
靠... 你們這樣講我反而良心不安= =
我覺得學校應該要懲處這樣的行為,不是不能原諒
但也不能完全只有"私下"和解;確實也要考量車主自己有自己的生活
未必有空理垃圾,這時候學校更應該要出來做車主的後盾
※ 編輯: gn01914712 (1.171.62.133), 01/04/2017 21:24:01
推 blacktom: 所以“校規”懲處是吧,對我來說這種事情跟作弊同等級可 01/04 21:36
→ blacktom: 以記大過或退學,但是學校角度大概又是輕罰 01/04 21:36
噓 siscon: 你一定很恨偷車的人 才反串成這樣齁 大家幫噓 讓更多人注 01/04 21:36
→ siscon: 意到這件事 01/04 21:36
→ siscon: 樓主正義感很強烈R 01/04 21:37
推 blacktom: 因為校規中可以記大過或退學的幾乎也都有“犯法”了吧, 01/04 21:39
→ blacktom: 挪用他人物品但沒有侵佔意圖要怎麼處理還是無解… 01/04 21:39
推 a125419401: 我記得如果住宿舍 發現其他舍胞偷竊的話可以讓他退宿 01/05 00:12
噓 JoJoWo: 我要是車主一定告 01/05 00:13
→ a125419401: 但記得比較清楚的校規只有三次曠課該門GG之類的 廠廠 01/05 00:14
確實學則中有這條 至於我怎麼知道的就別問了
※ 編輯: gn01914712 (1.171.62.133), 01/05/2017 00:20:00
噓 DAboy: 幫噓個高調 01/05 01:31
推 Ginpunch: 反串這麼像必須推 01/05 01:34
噓 lalamu01: 小偷說他想被告,大人快吉他! 01/05 08:26
你想被告?那我幫你站內信
噓 sincere77: 快去多「借」幾台車唷,祝你不會被吉^^ 01/06 16:48
借的本來就不會被告,你想「表達」什麼? 使用他人腳踏車不是竊盜。
※ 編輯: gn01914712 (1.171.62.133), 01/06/2017 1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