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hiachiafans: 繼續踢皮球 好棒棒 09/25 09:06
推 ckuser: 誠心發問 文化局主秘說無審查權限 那科長為什麼說審查後 09/25 09:09
→ ckuser: 把台北市拿掉? 09/25 09:09
推 a0652qj: 直接幫忙改好了 09/25 09:39
推 GaussQQ: 總之台北市被拿掉 代表有人改了 09/25 09:45
推 chyou2003: "無權"意思是就算最後對方不改,文化局也沒辦法強制對 09/25 10:05
→ chyou2003: 方改? 09/25 10:05
推 ivstitia: 公文全部公布啊 09/25 10:10
推 Vulpix: 我覺得很有交集啊。文化局:我幫你(幕婕塔)問問看臺大,臺 09/25 11:39
→ Vulpix: 大同意後你自己去借。然後然後啊…… 09/25 11:40
→ Vulpix: 「監督廠商配合場地主管機關需求」不就是要用來防止像破壞 09/25 11:40
→ Vulpix: 操場這種事情發生嗎?照吳先生說法,文化局確實有責任啊。 09/25 11:42
→ Vulpix: 如果是場地主管機關沒有提出這項「需求」,那就是該機關責 09/25 11:43
→ Vulpix: 任最大囉。不過,往來的公文全部拿出來看最快啦,兩邊都會 09/25 11:44
→ Vulpix: 備查。再說到是不是文化局隸屬單位,記者腦袋是在想什麼? 09/25 11:45
→ Vulpix: 不是隸屬單位,就不能發「函」來商量事情嗎?真要是隸屬, 09/25 11:48
→ Vulpix: 他們可以用令和呈來行文(此事應該還是用函)。 09/25 11:50
→ Vulpix: 問題完全不在「何須受理此事」,臺大當然可以(不)受理,問 09/25 11:52
→ Vulpix: 題出在臺大沒有盡到保護師生權益、保護學校財產的責任,文 09/25 11:53
→ Vulpix: 化局的監督也未周詳,廠商做事草率。鷹架我也扛過,拆到最 09/25 11:55
→ Vulpix: 小塊的時候雖然還是重,可是人扛得動。真的可以讓工人用扛 09/25 11:56
→ Vulpix: 的扛進草地。(不過選草地辦已然是一大失誤了。) 09/25 11:57
→ Vulpix: 所以才說「按那位吳先生的說法」,他的說法像是要文化局去 09/25 16:13
→ Vulpix: 攬那個監督責任。 09/25 16:13
推 Vulpix: 我仔細看完了。義務:提供專業建議。所以「保護場地之法」 09/26 00:32
→ Vulpix: 應該是一個專業建議,沒提供的話算失職?義務:安維措施。 09/26 00:33
→ Vulpix: 安全維護可大可小,對草皮、跑道造成傷害進而造成運動的危 09/26 00:35
→ Vulpix: 險,這算是用高標準來評估「安全」,但安全應該也不僅止於 09/26 00:38
→ Vulpix: 「只要沒有10公分深的凹洞」這類。其他「義務」全部都用 09/26 00:40
→ Vulpix: 「得(ㄉㄜˊ)」而不是ㄉㄟˇ,就不評論了。 09/26 00:41
推 Vulpix: 另外mmax大,雖然義務沒差很多(基本都複製貼上),但你說是 09/26 02:28
→ Vulpix: 掛名層級應該是搞錯了,文化局說是協辦。 09/26 02:28
→ Vulpix: 好像是我弄錯了,抱歉... 原來主辦也是一種掛名「層級」。 09/26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