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EFLiBT100: 11年的。。。 10/24 21:52
推 NTUCL: 不怕,學生都自主學習和捐款 10/24 21:55
噓 ryanchen1234: 最寬鬆 呵呵真爽 10/24 21:58
→ mibow: 「升等」有沒有過,不是目前本案的核心。目前的核心是,有 10/24 22:05
→ mibow: 沒有合理合法的程序與實體理由,將李明璁不續聘?例如,台 10/24 22:06
→ mibow: 大社會系教評會並未開會審議不續聘案,未合乎最基本的三級 10/24 22:07
→ mibow: 三審程序,社會系教評會對校方這樣越過系級不續聘,有何主 10/24 22:08
→ mibow: 張?另外,「限年未升等」不等於是應當不續聘的不適任教師 10/24 22:08
→ mibow: ,這已有多起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沒有必要理由前恣意不 10/24 22:09
→ mibow: 續聘,台大社會系有何主張?如果避開這些基本問題,又怎能 10/24 22:09
→ mibow: 稱得上是正面面對問題的說明呢? 10/24 22:10
我倒是覺得升等沒過就是一大問題啦 11年的助理教授欸...
隔壁院的類似案例起碼都已經是副教授了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0/24/2017 22:16:47
→ mibow: 如果覺得李明璁這個升等的文章有學術倫理爭議,大到應該要 10/24 22:16
→ mibow: 不續聘,那社會系教評會就該提案並審議,按程序通過此案。 10/24 22:17
→ mibow: 否則,一直針對被校方越級不續聘的同儕,發表這類「說明」 10/24 22:17
→ mibow: ,這樣的社會學實踐是不是該反身性看一下自己在結構中做了 10/24 22:18
→ mibow: 什麼?以及,這些實踐又對什麼樣的人有利呢? 10/24 22:20
→ a9301040: 十一年的助理教授沒有代表著作…升等沒過有啥問題? 10/24 22:31
推 darren8221: 十一年還真夠久的 10/24 22:47
推 lisasweet: 印象中升等有正當原因好像可以申請延??? 10/24 22:55
→ lisasweet: 然後社科和電資理工學院不太一樣吧?? 10/24 22:55
→ lisasweet: 之前好像八卦還是哪裡有整理跟同系老師比,並沒有不足?? 10/24 22:56
推 exe1023: 11年...和大學生履歷寫小學拿市長獎一樣水準 10/24 23:13
推 badid: 11年還沒辦法升等,這理由夠充分了,一定要違反學術倫理才不 10/24 23:20
→ badid: 續聘,全世界的教授都是終身職了,護航的有夠難看 10/24 23:20
→ badid: 而且都已經是三級三審制了,每一級都可以獨立決定是否續聘 10/24 23:22
→ badid: 誰說院一定要跟系的意見一樣,哪不就變一級一審制? 10/24 23:22
推 tom282f3: 所以是社會系覺得OK 但是社科院覺得不OK的概念 10/24 23:43
噓 frankshyu: 最寬鬆,讚 10/24 23:55
→ frankshyu: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會吵會鬧會訓練紅衛兵批鬥學校的助 10/24 23:56
→ frankshyu: 理教授有糖吃 10/24 23:56
→ frankshyu: 不做研究就不要貪圖教授名號,好好去當講師 10/24 23:56
噓 iwantowaylaw: 這麼廢到現在還沒裁掉也算是奇蹟了吧 社會系居然還 10/24 23:59
→ iwantowaylaw: 覺得OK ?? 如果這傢伙真的續聘了對台大社會系也不好 10/24 23:59
→ iwantowaylaw: 會降低學術水準 10/24 23:59
→ iwantowaylaw: 不要整天只會說程序不公正 異黨打壓 把程序搞到公正 10/25 00:00
→ iwantowaylaw: 完美 你會更難堪 憑直覺就可以判這傢伙不續聘了 10/25 00:00
→ gus2: 講程序不公根本是防衛性的辯護,完全不影響本身不適任的理由 10/25 00:22
→ gus2: (升等文章質、量不被同儕認可) 10/25 00:23
噓 john850730: 之前不是還被查出11年cite數只有4次嗎?其中三次還是 10/25 02:00
→ john850730: 自己的研究生 10/25 02:00
噓 cherry1201: 就一堆失去判斷能力的智障學生盲目亂挺而已 這樣的 10/25 03:08
→ cherry1201: 老師本來就應該趕快趕出去 10/25 03:08
→ cmotpetb: 學術窄門多少人想擠進來 不做研究就讓位子吧 10/25 04:13
噓 LPplayer: "決議以最寬鬆的標準接受這篇論文作為代表作之一" 10/25 09:18
→ LPplayer: 沒有最爛, 只有更爛... 10/25 09:19
→ ma4wanderer: 台灣立委的縮影 ooxx搞好就不用顧正業 ㄆㄆ 10/2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