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yearth: 有時間搞學運 01/05 16:31
推 MBFjkjk5566: 推整理 01/05 16:46
推 perhdball: 就是不夠格的教授,當講師就好了這麼愛教書的話 01/05 16:55
→ Voegelin: 可以比照電競模式開超社學院的補習班啊,名利雙收 01/05 17:02
→ Voegelin: 或者考慮不收費,才能凸顯李師的清高與風雅。 01/05 17:02
推 tomlee1130: 猛的 01/05 17:07
推 LK112: 先補血 紅衛兵會噓你 01/05 17:07
推 OforU: 幫補血 紅衛兵會覺得自己是被迫害 01/05 17:26
推 gn00291010: 睏 01/05 17:27
推 brandneworld: 推 01/05 17:31
推 erarotas: 誠為本 01/05 17:56
推 sunhextfn: 推 01/05 18:28
推 driftptt: 推 01/05 18:31
推 Transfat: 合理 01/05 18:38
推 ines1969: 現在社會系不續聘的原因好像是違反學術誠信,而不是升 01/05 18:44
→ ines1969: 等不過!?!? 01/05 18:44
推 arhtur945: 升等不是本來就沒過嗎 01/05 18:45
→ aortic: 學位論文精煉再投期刊很正常,社會系視此為一稿多投? 01/05 19:04
→ aortic: 只是多數不同意拿學位論文找教職後再拿改寫的論文提升等 01/05 19:07
推 MasonT: 就因為違反學術倫理想一魚兩吃, 所以升等不過, 又因升等 01/05 19:22
→ MasonT: 期限已到, 必須解聘... 01/05 19:22
推 johnsnow: 推整理 01/05 19:26
推 MasonT: 學位論文讓你取得助理教授資格, 今天李又想冷飯熱炒把學 01/05 19:26
→ MasonT: 位論文整理成論文升等副教授... 還隱匿不告訴系教評.... 01/05 19:26
→ MasonT: 結果外審時被外審委員抓到... 院直接撤銷... 這程序根本 01/05 19:26
→ MasonT: 沒問題 01/05 19:26
推 chihchuan: 幫推 01/05 19:47
→ chihchuan: 學位論文當升等論文科科 01/05 19:47
推 chrisyang24: 推 01/05 19:49
推 alexuuu: A大先去看清楚申等規定吧... 01/05 20:11
推 MichaelMao: 腦粉怎麼還不來噓 01/05 20:21
推 DarkKnight08: 哈哈哈 01/05 20:23
→ DarkKnight08: Fb腦粉硬要扯到什麼台大濫權 然後在那邊自嗨 01/05 20:24
→ aortic: 問題不是在升等著作與博士論文相關且未能證明有顯著創新? 01/05 20:33
→ aortic: 博士論文再投稿期刊通常不被視為一稿多投問題 01/05 20:35
→ aortic: 不知此案違反學術倫理所指為何? 01/05 20:35
推 washi54: 博論投期刊OK 但博論不能拿來升等 某A是在護航啥? 01/05 20:39
推 capsspac: 教育部規定啊 升等代表作"非為學位論文之一部分" 01/05 20:41
→ aortic: 護航?我可不認為有證明顯著創新 01/05 20:44
推 Ischolar: 依李的說法,當初系評會已認定有創新,他在升等材料中也 01/05 21:34
→ Ischolar: 有說明,若李說法屬實,這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之問題 01/05 21:34
推 tom282f3: 我沒記錯的話 某篇文裡有提到系評會也發現了他代表作的 01/05 21:38
→ tom282f3: 問題 但是最後決定用「最寬鬆」標準送件 01/05 21:38
→ tom282f3: 所以被院評會打回票 沒人規定系院口徑要一致吧? 01/05 21:39
推 mader5566: 腦粉崩潰 01/05 21:50
推 eif: 社會系本想當好人讓他過 後來發現被陰了所以改判 01/05 21:57
推 wulaw5566: 腦粉都不敢來這篇QQ 01/05 22:07
→ wayne723: 腦粉都在這篇 01/05 22:14
推 charlesleaf: 博論改為期刊,本無問題,問題在相似度過高 01/05 22:44
→ charlesleaf: 自我抄襲也是廣義的違反學術倫理 01/05 22:44
→ charlesleaf: 程序問題和學術倫理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01/05 22:46
→ charlesleaf: 系所可放行,但院評與外審標準更嚴,乃是學術要求 01/05 22:48
推 charlesleaf: 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也是受審者選列,不能規避責任 01/05 22:52
→ charlesleaf: 既是學者,理當要有更多的自律以及勇於承擔的肩膀 01/05 22:53
推 EarlyInMay: 這不是違反學術倫理 這是對教育部升等法規的解釋有歧 01/05 22:57
→ EarlyInMay: 異 01/05 22:57
→ aortic: 哪一行要求博論投期刊不能相似度過高? 01/05 23:07
推 charlesleaf: 可以過高,可以重複,只是不通過的時候你真的沒話說 01/05 23:17
→ charlesleaf: 所謂學術自律不是只有誠實說自己引用wiki而已 01/05 23:18
→ charlesleaf: 你當然可以敬佩一位老師,但絕對不是無條件盲從 01/05 23:20
→ charlesleaf: 只談法規問題,卻規避學術自律和創新的自我要求 01/05 23:24
→ charlesleaf: 還有很多優秀人才在等,這樣難道不是一種權力的壓迫 01/05 23:25
→ charlesleaf: 一味強調公平正義,卻用永遠用最寬鬆的標準要求自己 01/05 23:25
→ aortic: 先搞清楚博論投稿跟拿什麼著作提升等是兩回事 01/05 23:26
→ charlesleaf: 拿一篇十多年前的著作跟委員說:這是我的學術貢獻 01/05 23:26
→ charlesleaf: 你的程序正義會不會太無限上綱了? 01/05 23:27
→ charlesleaf: 沒人說不能這樣提,但不通過請自行負責 01/05 23:27
→ charlesleaf: 系所有不准老師提升等?有不准老師送院審? 01/05 23:28
→ aortic: 敬佩誰?別亂幻想了。只是覺得違反學術倫理的論點有誤 01/05 23:28
→ charlesleaf: 前面已說:自我抄襲也是抄襲,沒有創新就是沒有創新 01/05 23:29
→ charlesleaf: 十年來所使用的可是寶貴的台大學術資源 01/05 23:30
→ charlesleaf: 這就是學術倫理,這就是學者應有的自律和自我要求 01/05 23:30
→ charlesleaf: 按您這麼說,學校真的就不用進步了 01/05 23:31
→ charlesleaf: 憑什麼領這麼多國家經費?憑什麼稱為研究型大學? 01/05 23:31
→ charlesleaf: 十年的時間有多少其他人才在等待、在努力 01/05 23:33
→ charlesleaf: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這就是人我標準不一的公平正義 01/05 23:34
推 aortic: 去了解博論投期刊是否有自我抄襲問題,別把這跟升等攪一起 01/05 23:34
→ charlesleaf: 繼續用最低標準要求自己,無妨,那叫自甘墮落 01/05 23:35
→ charlesleaf: 升等的人以及幫吆喝要升等的人應該自行瞭解這個問題 01/05 23:36
→ charlesleaf: 不要永遠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多注意你耗費的成本 01/05 23:37
推 watameki: 我只覺得針對曾師的聲明 李一直在避重就輕 閃躲爭點 01/06 00:07
→ dennylu97: a大應該是說拿修改的博論投期刊並沒有違反學術倫理, 01/06 01:19
→ dennylu97: 但是再拿這份著作當成代表作送審,因是博士論文一部分 01/06 01:19
→ dennylu97: 且未見顯著創新,所以升等沒過。「沒有顯著創新」才是 01/06 01:19
→ dennylu97: 李升等未過的主因。 01/06 01:19
推 capsspac: 沒有顯著創新 我猜是外審委員發現相同部分太多 01/06 01:23
→ capsspac: 其實如果有做對照表 公開出來就沒話說啦 01/06 01:23
→ dennylu97: 但我想知道怎麼定義自我抄襲?又修改過的博論投期刊, 01/06 01:25
→ dennylu97: 在學界很普遍嗎?照前面幾樓的說法,其他教授也是自我 01/06 01:25
→ dennylu97: 抄襲嗎? 01/06 01:25
推 yccjy: 根據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對自我抄襲的定義,自我抄襲是指 01/06 10:15
→ yccjy: 將過去發表過的研究重複發表(publish)。繳交到學校的論文 01/06 10:16
→ yccjy: 屬於unpublished manuscript,所以改寫投稿期刊沒有自我抄 01/06 10:17
→ yccjy: 襲的問題。裡的問題是樓上a大所言,拿論文改寫作為升等之用 01/06 10:17
→ yccjy: 但改寫投稿本身應該是OK的 01/06 10:17
推 mark0204: 01/08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