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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說明一下結果: 這項提案最終由本人領銜,經(依時序)學代會王羿方、電資院解正平、法學院童昱文、 管院何智凡、醫學院周育瑄、學生會林彥廷、理學院許惟傑、公衛院廖士翔等八位學生代 表連署成案。最終,主席裁示以共識決做成以下決議: (一)由行政副校長主導,邀請共同教育中心(上級單位)、文學院(地緣關係)、生 農學院(草皮養護)、與學生組成調查小組,針對事件始末釐清事實,並於下次 校務會議上提交報告,(或許會做出建議形成未來借用場地的準則?)。 (二)要求借用單位賠償。 與原提案相較,是原第一、二點合併並修正方向(個人理解是至少在此小組中架空體育室 的主導權啦),第三點照案通過;至於第四點,主席表示稽核室由會計系教授主掌,應無 不明金流之疑義,故而不必公開。 整體而言,雖未盡完美,但考慮事出倉促並無遊說空間,且開完會已經接近兩點鐘,應該 是學生與校方都能夠接受的決議了。不過未來場地借用有極大可能仍由體育室繼續主掌, 就還請大家多多監督了。 檔案極大(5.5 GB),請小心服用錄影檔,連結:https://goo.gl/m829pc。 校務會議代表 電機三 鄭景平 ※ 引述《t700 (JP)》之銘言: : 我是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電機三鄭景平。 : 如題,雖然事出倉促,但經過與福利部、總務處、教務處、以及一些教授們討論之後,我 : 將在明日校務會議上提出臨時動議,詳細內容參見https://goo.gl/czDywR。討論中,福利 : 部支持提案,且對於事實部分與福利部掌握的資訊並沒有出入,而總務長與教務長並沒有 : 表達反對的立場。 : 提案單已經寄送給願意公開email的代表們,但截至目前只有三位代表參與連署(學代會王 : 羿方、電資院解正平、法學院童昱文),達成提案門檻的標準是九位(二十分之一),因 : 此請大家聯絡有校務會議代表的老師與同學儘速回信,或是明天在會場親自簽名。校務會 : 議代表名單參見: : http://host.cc.ntu.edu.tw/sec/AffairsMeeting/106list--1061225.pdf: 我知道時間很緊迫,從事發到現在,我也是一再討論與修改可能招致反對的文字,才終於 : 在今天下午寄出信件,如果認識代表們,除了邀請連署之餘也請大家傳達我的歉意。不管 : 先前如何,身為校務會議代表絕不能坐視這件事,拜託大家了。 : [更新]:管院何智凡、醫學院周育瑄同意連署啦,目前尚差三位 : 提議的決議草案如下: : 國立台灣大學校務會議, : 為妥善處理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田徑場出租之作業疏失, : 為維護本校教職員生使用本校場館之權益, : 為維護本校九十年來之卓著聲譽與第一學府之隆崇地位, : 為實現責任政治之內涵, : (一) 委請行政會議修改《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校 : 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校內運動場館只供校內體育活動使用,通過後 : 並應於十四日內公告之; : (二) 立即組成調查小組,其成員由校務會議代表產生,各身份別代表並應均不得少於七分 : 之一,具體組成交由秘書室依相關法規辦理,以釐清相關事實, 並俾落實權責相符之 : 理念,並於下次校務會議報告其調查結果; : (三) 要求承租單位應賠償該活動所造成之損害; : (四) 要求體育室公開所收租金之經費流向與用途,供全校教職員生檢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4.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15233025.A.B0C.html
dennylu97: 推個 01/06 18:07
tom282f3: 讚喔 01/06 18:10
※ 編輯: t700 (140.112.214.187), 01/06/2018 18:26:09
ChhaennG: 老闆做事了!!!! 01/06 18:47
suppichu: 推 01/06 21:46
sanyu1010: 推學妹 01/07 00:53